屬苗內憤,烏蒙倮最狡悍,總兵劉起元移鎮其地,恣為貪虐。 六月,祿鼎坤及其族人鼎新、萬福遂糾眾攻城,劫殺起元及遊擊江仁、知縣賽枝大等,盡戕其孥。 鄂爾泰疏聞,請罷斥,上慰諭之。 烏蒙既陷,江外涼山、下方、阿驢,江內巧家營、者家海諸寨及東川祿氏諸土目皆起而應之,又令則補、以址諸寨要截江路,以則、以擢諸寨窺伺城邑,東川境內挖泥、矣氏、歹補、阿汪諸寨,東川境外急羅箐、施魯、古牛、畢古諸寨,及武定、尋甸、威寧、鎮雄所屬諸夷,遠近響應,殺塘兵,劫糧運,堵要隘,毀橋樑,所在屯聚為亂。 鄂爾泰集官兵萬數千人,土兵半之,分三路進攻:令總兵魏翥國攻東川;哈元生攻威寧,副將徐成貞副之;參將韓勛攻鎮雄。 翥國師行,土目祿鼎明遣行刺,被創,以總兵官祿代將。 師進,焚苗寨十三。 遣遊擊何元攻急羅箐,殺三百餘,降一百三十餘。 遊擊紀龍攻者家海,破寨,盡殲其眾。 勛與苗兵遇於莫都,戰一晝夜,破寨四,殺數百人。 進攻奎鄉,戰三日,殺二千餘。 元生、成貞自威寧攻烏蒙,射殺其渠黑寡、暮末,連破寨八十餘,擊敗其眾數萬,遂克烏蒙。 鄂爾泰檄提督張耀祖督諸軍分道窮搜屠殺,刳腸截脰,分懸崖樹間,群苗讋慄。 上獎鄂爾泰及諸將,以元生、成貞、勛為功首,發帑犒師。 隴慶侯庶母二祿氏、四川沙馬土婦沙氏以不從亂,給誥命,賚銀幣。 於是苗疆復定。 鄂爾泰令於雲、貴界上築橋,命曰庚戌橋,以年紀其績也。 是歲,永昌邊外孟連土司請歲納廠課六百,鶴慶邊外皦子請歲貢土物,鄂爾泰疏聞。 上以邊外野夷向化,命減孟連廠課之半。 皦子入貢,犒以鹽三百斤。 九年,疏請重定烏蒙、鎮遠、東川、威寧營汛。 別疏請興雲南水利,濬嵩明州楊林海,開墾周圍草塘,疏宜良、尋甸諸水,耕東川城北漫海,築浪穹羽河諸堤,修臨安諸處工,暨通粵河道,皆下部議行。 十年,召拜保和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辦理軍機事務。 敘定苗疆功,部議進世職一等精奇尼哈番,上特命授一等伯爵,世襲。 師討准噶爾,六月,命鄂爾泰督巡陝、甘,經略軍務。 九月,師破敵額爾德尼昭,鄂爾泰檄大將軍張廣泗遣兵截袞塔馬哈戈壁,斷敵北遁道。 尋疏請屯田。 十一年六月,還京師。 入對,言準部未可驟滅,用兵久,敝中國,無益,上頗然之。 十三年,台拱苗復叛。 上命設辦理苗疆事務處,以果親王、寶親王、和親王、鄂爾泰及大學士張廷玉等董其事。 苗患日熾,焚掠黃平、施秉諸地。 鄂爾泰以從前佈置未協,引咎請罷斥,並削去伯爵。 上曰:「國家錫命之恩,有功則受,無功則辭,古今通義。 」允其請,予休沐,仍食俸。 尋命留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八月,世宗疾大漸,鄂爾泰仍以大學士與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大學士張廷玉,內大臣豐盛額、訥親、海望同被顧命。 鄂爾泰與廷玉捧禦筆密詔,命高宗為皇太子。 俄,皇太子傳旨命鄂爾泰等輔政。 世宗崩,宣遺詔以鄂爾泰志秉忠貞,才優經濟,命他日配享太廟。 高宗即位,命總理事務,進一等精奇尼哈番。 乾隆二年十一月,辭總理事務,授軍機大臣;又辭兼管兵部,上不許,加拜他喇布勒哈番,合為三等伯,賜號襄勤。 迭主會試,充領侍衛內大臣、議政大臣、經筵講官。 四年,南河河道總督高斌請開新運口,河東河道總督白鍾山請復漳河故道,命鄂爾泰按視。 尋加太保。 七年,副都禦史仲永檀以密奏留中事告鄂爾泰長子鄂容安,命王大臣會鞫,請奪鄂爾泰官逮問,上不許。 十年,以疾乞解任。 上慰留,加太傅。 卒,命遵遺詔配享太廟,並祀賢良祠,賜祭葬,謚文端。 二十年,內閣學士胡中藻以詩辭悖逆獲罪,中藻出鄂爾泰門下,鄂爾泰從子甘肅巡撫鄂昌與唱和,並坐譴。 上追咎鄂爾泰植黨,命撤出賢良祠。 鄂爾泰弟鄂爾奇,康熙五十一年進士,改庶吉士,散館授編修。 雍正中,四遷至侍郎,歷工、禮二部,署兵部。 五年,擢戶部尚書,兼步軍統領。 十一年,直隷總督李衛論劾壞法營私、紊制擾民諸狀,鞫實,當治罪,上推鄂爾泰恩,宥之。 十三年,卒。 鄂爾泰子鄂容安,鄂實,鄂弼,鄂寧,鄂圻,鄂謨。 鄂容安自有傳。 鄂實與高天喜同傳。 鄂弼初授三等侍衛,遷正紅旗漢軍副都統。 出為山西巡撫,調陝西,署西安將軍。 擢四川總督,未上官,卒,賜祭葬,謚勤肅。 鄂寧,舉人,初授戶部筆帖式。 屢以員外郎署副都統,復自郎中擢禮部侍郎。 出為湖北巡撫,調湖南,再調雲南。 師征緬甸,雲南總督楊應琚戰失利,鄂寧以實疏聞。 明端代應琚,深入戰死。 鄂寧劾參贊額勒登額、提督譚五格逗遛失機。 上獎鄂寧,加內大臣銜,即命代明瑞為雲貴總督。 尋以與參贊舒赫德合疏議撫失上指,奪內大臣銜,左授福建巡撫,迭降藍翎侍衛。 卒。 張廷玉,字衡臣,安徽桐城人,大學士英次子。 康熙三十九年進士,改庶吉士。 散館授檢討,直南書房,以憂歸。 服除,遷洗馬,歷庶子、侍講學士、內閣學士。 五十九年,授刑部侍郎。 山東鹽販王美公等糾眾倡邪教,巡撫李樹德令捕治,得百五十餘人。 上命廷玉與都統託賴、學士登德會勘,戮七人、戍三十五人而讞定。 旋調吏部。 世宗即位,命與翰林院學士阿克敦、勵廷儀應奉幾筵祭告文字,賜廕生視一品,擢禮部尚書。 雍正元年,覆命直南書房。 偕左都禦史硃軾充順天鄉試考官,上嘉其公慎,加太子太保。 尋兼翰林院掌院學士,調戶部。 疏言:「浙江衢州,江西廣信、贛州,毗連閩、粵,無藉之徒流徙失業,入山種麻,結棚以居,號曰‘棚民’。 歲月既久,生息日繁。 其強悍者,輒出剽掠。 請敕督撫慎選廉能州縣,嚴加約束。 其有讀書向學,膂力技勇,察明考驗錄用,庶生聚教訓,初無歧視。 」下督撫議行。 命署大學士事。 四年,授文淵閣大學士,仍兼戶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 五年,進文華殿大學士。 六年,進保和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 七年,加少保。 八年,上以西北用兵,命設軍機房隆宗門內,以怡親王允祥、廷玉及大學士蔣廷錫領其事。 嗣改稱辦理軍機處。 廷玉定規制:諸臣陳奏,常事用疏,自通政司上,下內閣擬旨;要事用摺,自奏事處上,下軍機處擬旨,親禦硃筆批發。 自是內閣權移於軍機處,大學士必充軍機大臣,始得預政事,日必召入對,承旨,平章政事,參與機密。 廷玉周敏勤慎,尤為上所倚。 上偶有疾,獎廷玉等翊贊功,各予一等阿達哈哈番,世襲。 廷玉請以子編修若靄承襲。 十一年,疏言:「諸行省例,凡罪人重者收禁,輕者取保。 獨刑部不論事大小、人首從,皆收禁,累無辜。 請如諸行省例,得分別取保。 刑部引律例,往往刪截,但用數語,即承以所斷罪;甚有求其仿彿,比照定議者:高下其手,率由此起。 請敕都察院、大理寺駁正;扶同草率,並予處分。 」命九卿議行。 大學士英祀京師賢良祠,復即本籍諭祭,命廷玉歸行禮,並令子若靄從;弟廷璐督江蘇學政,亦命來會。 發帑金萬為英建祠,並賜冠帶、衣裘及貂皮、人參、內府書籍五十二種。 十二月,廷玉疏言:「行經直隷,被水諸縣已予賑,尚有積潦不能種麥,請敕加賑一月。 」並議以工代賑。 得旨允行。 十二年二月,還京師,上遣內大臣、侍郎海望迎勞盧溝橋,賜酒膳。 十三年,世宗疾大漸,與大學士鄂爾泰等同被顧命。 遺詔以廷玉器量純全,抒誠供職,命他日配享太廟。 高宗即位,命總理事務,予世職一等阿達哈哈番,合為三等子,仍以若靄襲。 第34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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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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