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上遣尚書蘇赫等閲通州運河,命輔偕往,請於沙河建閘蓄水,通州下流築堤束水,從之。 二十八年正月,上南巡閲河,輔扈行。 閲中河,上慮逼近黃河,水漲堤潰;輔對若加築遙堤即無患。 還京師,諭獎輔所繕治河深堤固,命還舊秩。 二十九年,漕運總督董訥以北運河水淺,擬盡引南旺河水北流;倉場侍郎開音布復疏請濬北運河。 上諮輔,言南旺河水盡北流,南河必水淺,惟從北河兩旁下埽束水,自可濟運。 上命偕開音布董理。 三十一年,王新命坐事罷,上曰:「朕聽政後,以三籓及河務、漕運為三大事,書宮中柱上。 河務不得其人,必誤漕運。 及輔未甚老而用之,亦得紓數年之慮。 」令仍為河道總督,輔以衰弱辭,命順天府丞徐廷璽為協理。 會陝西西安、鳳翔災,上命留江北漕糧二十萬石,自黃河運蒲州。 輔疏言水道止可至孟津,親詣督運,上嘉之。 輔疏請就高家堰運料小河培堤使高廣,中河加築遙堤,並增建四閘,堵塞張莊舊運口,皆前此繕治所未竟者。 別疏請復陳潢官,並起用熊一瀟、達奇納、趙吉士。 輔病劇,再疏乞解任,命內大臣明珠往視,傳諭調治。 十一月,卒,賜祭葬,謚文襄。 三十五年,允江南士民請,建祠河幹。 四十六年,追贈太子太保,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 雍正五年,復加工部尚書。 子治豫,襲職。 世宗以其侍父在官,知河務,命自副參領加工部侍郎銜,協理江南河工。 陳潢,字天一,浙江錢塘人。 負才久不遇,過邯鄲呂祖祠,題詩壁間,語豪邁。 輔見而異焉,蹤跡得之,引為幕客,甚相得。 凡輔所建白,多自潢發之。 康熙二十三年,上巡河,問輔:「孰為汝佐?」以潢對。 二十六年,輔疏言潢十年佐治勤勞,下部議,授潢僉事道銜。 二十七年,郭琇劾輔,辭連潢。 輔罷,潢削職銜,逮京師,未入獄,以病卒。 輔復起,疏請復潢官,部議以潢已卒,寢其奏。 潢佐治河,主順河性而利導之,有所患必推其致患之由;工主覈實,料主豫備,而估計不當過省,省則速敗,所費較所省尤大;慎固堤防,主潘季馴束水刷沙之說,尤以減水壩為要務;有潰決,先固兩旁,不使日擴,乃修復故道,而疏引河以注之;河流今昔形勢不同,無一勞永逸之策,在時時謹小慎微,而尤重在河員之久任。 張靄生采潢所論,次為治河述言十二篇。 高宗以靄生河圖能得真源,命采其書入四庫,與輔治河奏績並列。 宋文運,字開之,直隷南宮人。 順治六年進士,授山東滋陽知縣,行取刑部主事。 再遷吏部郎中,掌選政,清直守正。 以魏象樞薦,擢鴻臚寺少卿,累擢刑部侍郎。 命佐伊桑阿行河,上特諭之曰:「爾有所見,當堅持詳議,毋以伊桑阿為尚書而阿其意也。 」以病乞休,加太子少保,致仕。 卒,謚端慤。 久之,上猶謂文選司事要,文運操守聲名,無能及之者。 董訥,字茲重,山東平原人。 康熙六年一甲三名進士,授編修。 累擢至江南總督。 為政持大體,有惠於民。 左遷去,江南民為立生祠。 二十八年,上南巡,民執香跪訥生祠前,求復官訥江南。 上還蹕,笑謂訥曰:「汝官江南惠及民,民為汝建小廟。 」旋以侍讀學士復出為漕運總督。 卒。 熊一瀟,字蔚懷,江西南昌人。 康熙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浙江道監察禦史。 請罷投誠武官改授文官例,並議裁併各關,皆下部議行。 累官工部尚書,坐奪官。 以輔遺疏薦,起太常寺卿,復至工部尚書。 致仕,卒。 孫學鵬,進士,官廣東巡撫。 於成龍,字振甲,漢軍鑲黃旗人。 康熙七年,自廕生授直隷樂亭知縣。 八年,署灤州知州。 以逸囚當降調,樂亭民列善政,兩叩閽籥留,下巡撫金世德勘實,得復任。 十三年,以緝盜逾限未獲,又當降調,世德疏請留,上特許之。 十八年,遷通州知州。 二十年,直隷巡撫於成龍遷兩江總督,疏薦可大用;會江寧府缺員,疏請敕廷臣推清操久著與相類者,上即以命成龍。 二十三年,上南巡至江寧,嘉成龍廉潔,親書手卷賜之。 超擢安徽按察使。 上還京師,賜其父參領得水貂裘,並諭八旗諸大臣有子弟為外吏者,各貽書訓勉,視得水之教成龍。 上以江南下河諸州縣久被水,敕議疏濬,命成龍分理,仍聽河道總督靳輔節制。 輔請於上流築堤束水;成龍擬疏海口,濬下河水道,持異議。 上遣尚書薩穆哈、學士穆稱額往諮於民,薩穆哈等還奏,言眾謂濬海無益,乃命緩興工。 二十五年二月,授成龍直隷巡撫。 入對,上問:「治畿輔利弊應興革者宜何先?」成龍對:「弭盜為先。 奸宄倚旗下為淵藪,有司莫敢誰何,臣當執法治之。 」瀕行,賜白金千、表裡二十端。 上官,疏言:「弭盜當力行保甲,旗下莊屯不屬於州縣,本旗統領遠在京師,僅有撥什庫在屯,未能約束。 應令旗人與民戶同編保甲,撥什庫、鄉長互相稽察,盜發,無問所劫為旗為民,協力救護。 得盜,賞;藏盜、縱盜,罰。 」又疏言:「燕山六衛,所轄遼闊,與州縣不相統屬,盜發止責汛弁捕治,而衛官置不問。 請以衛地屬所近州縣同編保甲,並於通州、盧溝橋、黃村、沙河各設捕盜同知,守備以下分汛、墩、台及旗下莊屯,悉歸稽察。 」並下部議行。 先後捕治旗丁沈顛、太監張進升及大盜司九、張破樓子等,置於法。 二十六年,上獎成龍廉能,加太子少保。 幸霸州,成龍朝行在,賜白金千、馬具黃鞍轡。 湖廣巡撫張汧以貪被劾,命與副都禦史開音布、山西巡撫馬齊往按,得實,論如律。 初,成龍分理下河,未興工而罷。 上又以湯斌言,覆命濬治,以侍郎孫在豐董其役。 輔仍主重堤束水,並議開中河,疏攔馬河減水壩所泄水。 上命學士禪布以疏示成龍,成龍力主濬下河,罷築重堤,並謂中河雖開無益。 輔詣京師,疏言在豐及總漕慕天顏附和成龍,朋謀陷害。 成龍自湖廣還,上命諸臣廷辨之。 輔言濬海口慮倒灌,成龍言高家堰築堤,縱上流水不來,而秋雨時至,天長、六合諸水泄歸何處,故海口仍當濬。 上罷輔,代以王新命。 及中河工竟,遣學士開音布、侍衛馬武閲視,還奏天顏令漕船退出中河。 上逮問天顏,天顏發成龍私書,囑毋附輔。 下廷臣議,削太子少保,降調,命留任。 二十九年,遷左都禦史,兼鑲黃旗漢軍都統。 三十一年,新命罷,輔復為河督,旋卒,上以命成龍。 輔領帑購柳束,工部駁減,成龍覈無虛冒。 輔築高家堰重堤,募夫遠方,預給銀安家,工中止,未扣抵。 新命題銷,格部議,成龍復以請,上並與豁免。 三十三年,召詣京師,疏言運河自通州至嶧縣,黃河自滎澤至碭山,堤卑薄者皆宜加築高厚,並高家堰諸處改石工,毛城鋪諸處疏引河,及清江浦迤下並江都、高郵諸堤工,策大舉修治。 別疏請設道員以下各官,又計工費,請開捐例,減成核收;並推廣休革各員,上至布政使,皆得捐復。 上召成龍入,問:「開捐例得無累民?」成龍言:「無累。 」請益力,上廷折之,成龍乃請罪。 上因問:「爾嘗短靳輔,謂減水壩不宜開,今果何如?」成龍曰:「臣彼時妄言,今亦視輔而行。 」廷臣議成龍懷私妄奏,當奪官,上命留任。 仍興舉簡要各工,乃請先將高家堰土堤改築石工。 三十四年,命復官。 旋丁父憂,還京師,以董安國代。 上親征噶爾丹,再出塞,命成龍以左都禦史銜督餉,噶爾丹竄死,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職。 三十七年,命以總督銜管直隷巡撫,請修永清、固安渾河堤,並加以濬治,上為改河名曰永定。 旋疏請設南北岸分司。 董安國罷,復授河道總督。 三十八年,上南巡,臨閲高家堰、歸仁堤諸處,諭以增築疏濬諸事。 尋以病乞假,命在任調治,遣醫往視。 三十九年,卒,賜祭葬,謚襄勤。 第3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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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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