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山故精察,上嘗問大學士李光地:「阿山在官何若?」光地奏:「臣嘗與同僚,廉幹,果於任事。 其失民心,獨劾陳鵬年一事耳。 」上頷之。 噶禮,棟鄂氏,滿洲正紅旗人,何和哩四世孫也。 自廕生授吏部主事,再遷郎中。 康熙三十五年,上親征噶爾丹,次克魯倫河。 噶禮從左都禦史於成龍督運中路兵糧,首達行在,召對,當上意。 尋擢盛京戶部理事官。 歲餘三遷,授內閣學士。 三十八年,授山西巡撫。 噶禮當官勤敏能治事,然貪甚,縱吏虐民。 撫山西數年,山西民不能堪。 會潞安知府缺員,噶禮疏薦霍州知州李紹祖,紹祖使酒自刎,噶禮匿不以奏。 上聞之,下九卿議罪,擬奪噶禮職,上寬之。 禦史劉若鼐疏論噶禮貪,得臓無慮數十萬,太原知府趙鳳詔為其腹心,專用酷刑以濟貪壑事。 下噶禮復奏,得辨釋。 平遙民郭明奇等以噶禮庇貪婪知縣王綬,走京師詣巡城禦史袁橋列訴。 橋疏聞,並言「噶禮通省錢糧加火耗十之二,分補大同、臨汾等縣虧帑,餘並以入己,得四十餘萬;指修解州祠宇,用巡撫印簿勒捐;令家伶赴平陽、汾州、潞安三府迫富民饋遺;又以訟得臨汾、介休富民亢時鼎、梁湄金;縱汾州同知馬遴;庇洪洞知縣杜連登,皆貪吏;隱平定雹災」,凡七事。 上命噶禮復奏,山西學政鄒士聰代太原士民疏留噶禮。 禦史蔡珍疏劾士璁「職在衡文,乃與巡撫朋比。 且袁橋疏得旨二日後,太原士民即具呈,顯為誣偽。 噶禮與士璁同城,委為不知,是昏憒也;知而不阻,是幸恩也。 請並敕部議處」。 尋噶禮復奏,以明奇等屢坐事走京師誣告,並辨橋、珍所言皆無據。 下九卿察奏,明奇等下刑部治罪,橋、珍坐誣譴罷。 四十八年,遷戶部侍郎,旋擢江南江西總督。 噶禮至江南,益恣肆,累疏劾江蘇巡撫於準、布政使宜思恭、按察使焦映漢,皆坐罷。 知府陳鵬年初為總督阿山劾罷,上覆命守蘇州;及宜思恭罷,署布政使。 鵬年素伉直,忤噶禮。 噶禮續劾宜思恭虧帑,又論糧道賈樸建關開河皆有所侵蝕,遂及鵬年覈報不實,鵬年復坐罷。 噶禮復密疏鵬年虎丘詩怨望,上不為動。 巡撫張伯行有廉聲,至則又與噶禮忤。 五十年,伯行疏言本科江南鄉試取士不協輿論,正考官副都禦史左必蕃亦檢舉同考官知縣王曰俞、方名所薦士有不通文字者。 上命尚書張鵬翮如揚州會噶禮及伯行察審。 鵬翮至,會讞,既得副考官編修趙晉及曰俞、名諸交通狀,伯行欲窮其獄。 噶禮盛怒,刑證人,遂罷讞。 伯行乃劾噶禮,謂輿論盛傳總督與監臨提調交通鬻舉人;及事發,又傳總督索銀五十萬,許不竟其事:請敕解任就讞。 噶禮亦劾伯行,謂:「方會讞時,臣正鞫囚,伯行謂臣言不當,臣恐爭論失體,緘口結舌。 伯行遂陰謀誣陷,以鬻舉人得銀五十萬汙臣,臣不能與俱生。 」因及伯行專事著書,猜忌糊塗,不能清理案牘。 時方有戴名世之獄,又言:「南山集刻板在蘇州印行,伯行豈得不知?進士方苞以作序連坐,伯行夙與友,不肯捕治。 」並羅列伯行不職數事。 疏入,上並命解任,令鵬翮會漕運總督赫壽察奏。 獄具,晉、曰俞、名及所取士交通得賄,當科場舞弊律論罪;噶禮劾伯行不能清理案牘事實,餘皆督撫會銜題咨舊事,苞為伯行逮送刑部,南山集刻板在江寧,皆免議;伯行妄奏噶禮鬻舉人,當奪職。 上切責鵬翮、赫壽瞻徇,又命尚書穆和倫、張廷樞覆讞,仍如鵬翮等議。 上諭曰:「噶禮才有餘,治事敏練,而性喜生事,屢疏劾伯行。 朕以伯行操守為天下第一,手批不淮。 此議是非顛倒!」下九卿、詹事、科道察奏,復諭曰:“噶禮操守,朕不能信;若無張伯行,江南必受其朘削且半矣。 即如陳鵬年稍有聲譽,噶禮欲害之,摘虎丘詩有悖謬語,朕閲其詩,初無他意。 又劾中軍副將李麟騎射皆劣。 麟比來迎駕,朕試以騎射,俱優。 若令噶禮與較,定不能及。 朕於是心疑噶禮矣。 互劾之案,遣大臣往讞,為噶禮所制。 爾等皆能體朕保全廉吏之心,使正人無所疑懼,則海宇蒙昇平之福矣。 九卿等議噶禮與伯行同任封疆,互劾失大臣禮,皆奪職;上命留伯行任,噶禮如議奪職。 五十三年,噶禮母叩閽,言噶禮與弟色勒奇、子幹都置毒食物中謀弒母,噶禮妻以別戶子幹泰為子,縱令糾眾毀屋。 下刑部鞫得實,擬噶禮當極刑,妻論絞,色勒奇、幹都皆斬,幹泰發黑龍江,家產沒入官。 上令噶禮自盡,妻從死,餘如部議。 論曰:廉吏往往不獲於上,豈長官皆不肖,抑其強項固有所不可堪歟?隴其之廉,天顏知之而不能容。 鵬年初扼於阿山,繼挫於噶禮,皆欲中以危法,抑又甚矣。 伯行與噶禮互劾,再讞不得直。 幸賴聖祖仁明,隴其復起,鵬年致大用,伯行亦終獲全。 二三正人詘而得申,人心風氣震盪洋溢,所被至遠。 噶禮不足以語此,蓋天顏、阿山亦弗能喻也。 列傳六十六 楊方興 硃之錫 崔維雅 靳輔 陳潢 宋文運 董訥 熊一瀟 於成龍 孫在豐 開音布 張鵬翮 楊方興,字浡然,漢軍鑲白旗人。 初為廣寧諸生。 天命七年,太祖取廣寧,方興來歸。 太宗命直內院,與修太祖實錄。 崇德元年,試中舉人,授牛錄額真銜,擢內秘書院學士。 性嗜酒,嘗醉後犯蹕,論死,上貰之,命斷酒。 順治元年,從入關。 七月,授河道總督。 李自成決河灌開封,其後屢決屢塞,賊勢浸張,土寇群起,兩岸防守久廢。 伏秋汛發,北岸小宋口、曹家寨堤潰,河水漫曹、單、金鄉、魚台四縣,自蘭陽入運河,田產盡沒。 方興至官,遣兵捕治土寇,掃穴擒渠,乃疏請修築。 二年七月,河決流通集,分兩道入運河,運河受河水澱濁淤塞,下流徐、邳、淮、揚亦多衝決。 方興以防護無功自劾,上諭以殫力河防,不必引咎。 旋疏薦補管河道方大猷等。 四年,流通集決口將合,河下注湍激,又決汶上入獨山湖。 方興請修築通濟閘上下堤岸,並淮安東北蘇淤、馬羅等堤,又築江都、高郵諸石堤,流通集合口。 進兵部尚書銜。 七年,加太子少保。 八月,河決荊隆口,南岸出單家寨,北岸出硃源寨。 南岸先合,河全注北岸,張秋以下堤盡潰,自大清河東入海。 方興用大猷議,於上遊築長縷堤遏其勢,復築小長堤塞決口,期半年蕆事。 九年,方興復乞休,不許。 大猷擢江南按察使,方興請以新銜管河務。 九年,荊隆口工竟,方興疏言:「清口,淮、黃交匯,黃強淮弱,歲需疏濬。 請於清江、通濟二閘適中處修復福興閘,啟一閉二,以時蓄泄。 」從之。 給事中許作梅,禦史楊世學、陳棐交章請勘九河故道,導河北流入海。 方興言:「河古今同患,而治河古今異宜。 宋以前治河,但令赴海有路,可南亦可北。 元、明迄我清,東南漕運,自清口迄董家口二百餘裡,藉河為轉輸,河可南必不可北。 若欲尋禹舊跡,導河北行,無論漕運不通,恐決出之水東西奔蕩,不可收拾。 勢須別築數千里長堤,較之增卑培薄,難易顯然。 且河挾沙以行,束之為一,則水急沙流;播之為九,則水緩沙壅。 數年後河仍他徙,何以濟運?臣愚以為河不能無決,決而不築,司河者之罪;河不能無淤,淤而不濬,亦司河者之罪。 若欲保其不決不淤,誰敢任之?請敕下廷議,定畫一之規,屏二三之說,俾有所遵守。 」疏入,上嘉納焉。 十年,河決大王廟,距硃源寨口不遠。 給事中周體觀劾方興治河罔效,方興疏辨,因請罷斥,溫詔慰留。 十一年,給事中林起龍復劾方興侵蝕工需,累民捐費至六十餘萬;並劾大猷等奸貪不法。 上解方興任,命入都質對,起龍以誣譴,方興復任。 既,直隷總督李廕祖復劾大猷貪婪誤工,方興亦劾大猷,上以其不先舉發,切責之。 給事中董篤行又劾方興徇庇,降級留任。 十四年,乞休,上念其勞,以原官加太子太保致仕。 方興還京師,所居僅蔽風雨,布衣蔬食,四壁蕭然。 康熙四年,卒,賜祭葬。 第3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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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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