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年,河道總督靳輔請於高郵、寶應諸州縣築堤,束黃河注海,按察使於成龍主濬海口,下廷臣議,用輔策。 上詢日講官籍江南者,侍讀喬萊力請用成龍策。 上曰:「鄉官議如此,未知民意如何?」令薩穆哈與學士穆成額,會漕運總督徐旭齡、巡撫湯斌,詳察民間利害。 薩穆哈等行歷海口諸州縣,諸州縣民陳狀參差不一;檄諸州縣,令各擇通達事體者十人詢利害,皆言濬海口不便。 二十五年,薩穆哈還奏,謂詳問居民,從成龍議;積水不能施工,從輔議;水中亦不能取土,請兩罷之。 是時成龍召詣京師,上命廷臣及薩穆哈、成龍再議。 成龍言濬海口當兼治串場河,費至百餘萬。 廷臣以為費钜,疏請停。 未幾,斌入為尚書,奏言:「海口不急濬,再遇水,下遊諸州縣悉付巨浸。 」上召問薩穆哈,薩穆哈不堅執前奏。 復下廷臣議,始定用成龍策。 上責薩穆哈前覆奏不實,奪官。 尋授步軍翼尉。 三十二年,仍授工部尚書。 三十九年,上察知工部積弊,河工糜帑,受請託,發銀多侵蝕,詰責薩穆哈等。 薩穆哈尋以老疾乞罷,上斥其偽詐,命奪官,仍留任,察工部積弊,一一自列。 四十三年,以疏濬京師內外河道侵蝕帑銀,薩穆哈得賕,逮治擬絞。 卒於獄。 論曰:米思翰贊撤籓之議,綢繆軍食,足以支十年,知定謀有由也。 顧八代、瑪爾漢皆文臣,能克敵,復以廉勤建績。 六善於軍事有建白,收綠旗之用,其效著於後矣。 臻巡復海疆,兵後一大政也。 薩穆哈以告變受賞,亦附著於斯篇。 列傳五十六 索額圖明珠 餘國柱佛倫 索額圖,赫舍裡氏,滿洲正黃旗人,索尼第二子。 初授侍衛,自三等洊升一等。 康熙七年,授吏部侍郎。 八年五月,自請解任效力左右,復為一等侍衛。 及鼇拜獲罪,大學士班布爾善坐黨誅,授索額圖國史院大學士,兼佐領。 九年,改保和殿大學士。 十一年,世祖實錄成,加太子太傅。 十五年,大學士熊賜履票本有誤,改寫草簽,既又毀去。 索額圖與大學士巴泰、杜立德等疏劾,賜履坐罷歸。 十八年,京察,侍講學士顧八代隨征稱職,翰林院以「政勤才長」注考,索額圖改注「浮躁」,竟坐降調。 語詳顧八代傳。 索額圖權勢日盛。 會地震,左都禦史魏象樞入對,陳索額圖怙權貪縱狀,請嚴譴。 上曰:「修省當自朕始!」翌日,召索額圖及諸大臣諭曰:「茲遘地震,朕反躬修省。 爾等亦宜洗滌肺腸,公忠自矢。 自任用後,諸臣家計頗皆饒裕,乃朋比徇私,益加貪黷。 若事情發覺,國法具在,決不爾貸!」是時索額圖、明珠同柄朝政,互植私黨,貪侈傾朝右,故諭及之。 上並書「節制謹度」榜賜焉。 十九年八月,以病乞解任,上優旨獎其「勤敏練達,用兵以來,贊畫機宜」,改命為內大臣。 尋授議政大臣。 先是索額圖兄噶布拉,以冊謚孝誠仁皇後推恩所生,封一等公;弟心裕,襲索尼初封一等伯;法保,襲索尼加封一等公。 二十三年三月,以心裕等嬾惰驕縱,責索額圖弗能教,奪內大臣、議政大臣、太子太傅,但任佐領,並奪法保一等公。 二十五年,授領侍衛內大臣。 時俄羅斯屢侵黑龍江邊境,據雅克薩,其眾去復來,上發兵圍之。 察罕汗謝罪,使費耀多囉等來議界。 二十八年,上命索額圖與都統佟國綱往議。 索額圖奏謂:「尼布楚、雅克薩兩地當歸我。 」上曰:「尼布楚歸我,則俄羅斯貿易無所棲止,可以額爾固納河為界。 」索額圖等與議,費耀多囉果執尼布楚、雅克薩為請。 索額圖等力斥之,仍宣上意,以額爾固納河及格爾必齊河為界,立碑而還。 二十九年,上以裕親王福全為大將軍,擊噶爾丹,命索額圖將盛京、吉林、科爾沁兵會於巴林,敗噶爾丹於烏闌布通。 以不窮追,鎸四級。 三十五年,從上親征,率八旗前鋒、察哈爾四旗及漢軍綠旗兵前行,並命督火器營。 大將軍費揚古自西路抵圖拉。 上駐克魯倫河,噶爾丹遁走。 費揚古截擊之於昭莫多,大敗其眾。 三十六年,上還幸寧夏,命索額圖督水驛,會噶爾丹死。 敘功,復前所鎸級。 四十年九月,以老乞休,心裕代為領侍衛內大臣。 索額圖事皇太子謹,皇太子漸失上意。 四十一年,上閲河至德州,皇太子有疾,召索額圖自京師至德州侍疾。 居月餘,皇太子疾愈,還京師。 是歲,心裕以虐斃家人奪官。 四十二年五月,上命執索額圖,交宗人府拘禁,諭曰:「爾為大學士,以貪惡革退,後復起用,罔知愧悔。 爾家人訐爾,留內三年,朕意欲寬爾。 爾乃怙過不悛,結黨妄行,議論國事。 皇太子在德州,爾乘馬至中門始下,即此爾已應死。 爾所行事,任舉一端,無不當誅。 朕念爾原系大臣,心有不忍,姑貸爾死。 」又命執索額圖諸子交心裕、法保拘禁,諭:「若別生事端,心裕、法保當族誅!」諸臣黨附索額圖者,麻爾圖、額庫禮、溫代、邵甘、佟寶並命嚴錮,阿米達以老貸之。 又命諸臣同祖子孫在部院者,皆奪官。 江潢以家有索額圖私書,下刑部論死。 仍諭滿洲人與偶有來往者,漢官與交結者,皆貸不問。 尋索額圖死於幽所。 後數年,皇太子以狂疾廢,上宣諭罪狀,謂:「索額圖助允礽潛謀大事,朕知其情,將索額圖處死。 今允礽欲為索額圖報仇,令朕戒慎不寧。 」並按誅索額圖二子格爾芬、阿爾吉善。 他日,上謂廷臣曰:「昔索額圖懷私,倡議皇太子服禦俱用黃色,一切儀制幾與朕相似。 驕縱之漸,實由於此。 索額圖誠本朝第一罪人也!」 明珠,字端範,納喇氏,滿洲正黃旗人,葉赫貝勒金台石孫。 父尼雅哈,當太祖滅葉赫,來降,授佐領。 明珠自侍衛授鑾儀衛治儀正,遷內務府郎中。 康熙三年,擢總管。 五年,授弘文院學士。 七年,命閲淮、揚河工,議復興化白駒場舊閘,鑿黃河北岸引河。 旋授刑部尚書。 改都察院左都禦史,充經筵講官。 十一年,遷兵部尚書。 十二年,上幸南苑,閲八旗甲兵於晾鷹台。 明珠先布條教使練習之,及期,軍容整肅,上嘉其能,因著為令。 康熙初,南疆大定,留重兵鎮之:吳三桂雲南,尚可喜廣東,耿精忠福建。 十餘年,漸跋扈,三桂尤驕縱。 可喜亦憂之,疏請撤籓,歸老海城。 精忠、三桂繼請。 上召諸大臣詢方略,戶部尚書米思翰、刑部尚書莫洛等主撤,明珠和之。 諸大臣皆默然。 上曰:「三桂等蓄謀久,不早除之,將養癰成患。 今日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先發。 」因下詔許之。 三桂遂反,精忠及可喜子之信皆叛應之。 時爭咎建議者,索額圖請誅之。 上曰:「此出自朕意,他人何罪?」明珠由是稱上旨。 十四年,調吏部尚書。 十六年,授武英殿大學士,屢充實錄、方略、一統志、明史諸書總裁,累加太子太師。 迨三叛既平,上諭廷臣以前議撤籓,惟明珠等能稱旨,且曰:「當時有請誅建議者,朕若從之,皆含冤泉壤矣!」 明珠既擅政,簠簋不飭,貨賄山積。 佛倫、餘國柱其黨也,援引致高位。 靳輔督南河,主築堤束水,下遊不濬自通。 於成龍等議濬下遊,與異議。 輔興屯田,議者謂不便於民,多不右輔,明珠獨是其議。 蔡毓榮、張汧皆明珠所薦引者也,迨得罪按治,恐累舉者,傅輕比,上諭斥,始定。 與索額圖互植黨相傾軋。 索額圖生而貴盛,性倨肆,有不附己者顯斥之,於朝士獨親李光地。 明珠則務謙和,輕財好施,以招來新進,異己者以陰謀陷之,與徐乾學等相結。 索額圖善事皇太子,而明珠反之,朝士有侍皇太子者,皆陰斥去。 薦湯斌傅皇太子,即以傾斌。 會天久不雨,光地所薦講官德格勒明易,上命筮,得夬,因陳小人居鼎鉉,天屯其膏,語斥明珠。 事具德格勒傳。 第30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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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第3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