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促成各省鐵路自辦與拒絶外債之機者,則滬寧、蘇杭甬、粵漢借款所致也。 滬寧築路,倡於盛宣懷,南北洋大臣據以入告,得請。 方從事淞滬工作,而英聲請承辦,宣懷與訂草約。 二十九年,正約成,借英金三百二十五萬鎊,五十年為期。 商部以借款幾倍於原估之數詰之。 而工未及半,款已告罄,覆議續借百萬鎊。 蘇人群起責難,並疏聞於上。 命唐紹儀督辦滬寧、京漢,罷鐵路總公司。 紹儀既任事,徇英工程司之請,覆議售小票六十五萬鎊。 疏言:「盛宣懷移交合同文卷及購地工程帳冊,支款浮濫,當經駁回。 滬寧合同吃虧,比京漢幹路為甚。 其最棘手者,在設立總管理處。 華員二人,洋員三人,每會議時,彼眾我寡,已占低著。 議者有添舉監督之說。 豈知權在總管理處,合同早已訂明,雖有監督,實不濟事。 其尤棘手者,財政之權操於洋人掌握,用款雖由華員簽字,而司帳者為洋員也。 分段司帳,其支發權仍在工程司也。 購料事宜,向由怡和洋行經手。 行車總管、材料總管,皆洋員專司也。 本彼眾我寡之因,以成事事掣肘之果。 輓回補救之術,惟有改訂總管理處章程,加派華員司帳,並分任各總管,現已分別辦理。 至路款不敷,尚擬續售小票六十五萬鎊以資接濟。 」下所司議行。 方紹儀擬續借英款也,侍郎吳鬱生上疏力爭,略言:「滬寧鐵路由英國銀公司要求承造,盛宣懷與之訂立合同。 以長不逾六百里之路工,借款至三百五十萬鎊之钜,估價多,必至浮濫。 自合同宣佈後,遠近駭然。 上年奉嚴旨改派唐紹儀妥籌辦理。 近聞滬寧工程司來京,又以工款不敷,有議續售小票七十萬鎊之說。 此項路工,即就業經借定之三百五十萬鎊侭數開支,每裡合銀三萬兩以上,視他路浮逾兩倍,公家受虧已多。 今若再借钜債,是唐紹儀接辦以來,於盛宣懷失算之處並無補救之方。 請飭按照合同,嚴覈用款,一面自行籌款接濟。 不可再令銀公司出售小票,致以九折虛數,受人盤剝。 」疏上,下所司知之。 而滬寧鐵路終以本息過钜,收贖無期也。 蘇杭甬鐵路,自二十四年許英商承辦。 是年,盛宣懷與訂草約,大要悉本氵扈寧。 約成而英人置之。 三十一年,浙路自辦之局定,禦史硃錫恩請廢前約,上命宣懷偕浙撫主其事。 英人恃有前約,堅欲承辦,往複辨難要挾,久之不決。 侍郎汪大燮與議,分修路、借款為二事。 浙人以路股集有成數,一意拒款,聞之大譁,詆大燮甚力。 大燮旋使英,以梁敦彥繼之。 浙推孫廷翰、蘇推王同愈等議於京,終以成約難廢,由部借英款,貸之兩省而事息。 粵漢借用美款,倡於盛宣懷。 駐美使伍廷芳與合興公司議借美金四千萬,期以五年工竣。 美以畢來斯司路事。 起粵之三水,築路十五里,糜款逾二百萬。 畢來斯歿,工事亦輟,而美股多售之比人。 鄂督張之洞以比已承修盧漢,粵漢再假之比,兩路相合,非國之利,力倡廢美約之議,湘人助之。 上用禦史黃昌年言,命之洞妥籌辦理。 之洞主廢約益力。 宣懷不原,陰撓其事,詔宣懷不得幹預。 之洞復屬駐美使梁誠與合興公司議,年餘始定,借英金百十萬鎊贖回焉。 方之洞議借英款也,英人乘間請改訂廣九路約。 廣九為英人請辦五路之一,二十五年簽訂草約,懸而未定者也。 三十年,滬寧約成,英人索議未果。 迨蘇杭甬事起,相持方急,部許英人先議廣九,以緩其事,而正約以成。 至是議粵漢借款,英人復索合辦廣九全路,粵督持不可。 旋索以粵鹽及路質借款,粵人亦不之許。 終假英金百五十萬鎊而約成。 之洞既借英款贖美約,一時議者以為以英易美,其害相埒,相與詬病。 昌年復言路權至重,贖款難擔,亟宜興修,嚴杜幹涉。 詔以借款修路,流弊滋多,應由三省集股興修,以保利權。 自明詔嚴禁借債修路,而商部復有限制借款之條。 各省人士亦以外人謀我之亟,鹹謀鐵路自辦,以杜外患,鑒外債受虧之钜,爭欲招集股款,自保路權。 此由官辦改為商辦之所由來也。 商辦鐵路,始於唐山至閻莊,更自天津、大沽以達林西鎮,皆開平公司為之。 嗣是武舉李福明請修京至西沽路,粵人許應鏘等請辦盧漢路,俱不獲,自此無復有言商辦者。 二十九年,粵人張煜南請設公司承辦潮汕鐵路。 既得請,而川漢繼之。 川督錫良以英、美商人競涎川路,而美商班士復索灌縣富順枝路,奏準由川人籌款自辦。 明年,贛人以李有棻總理江西鐵路,以南潯為幹路第一段。 三十一年,編修陳榮昌等以法人已修滇越路,滇省內地應自行推廣,以杜口實,請辦滇蜀鐵路,滇督丁振鐸據以入告,報可。 黔撫林紹年言黔路不通,滇亦少利,因並及黔。 榮昌嗣請展修騰越,以編修吳琨總理其事。 皖以李經方為總理,經始於蕪湖,以期北接盧漢、南通贛浙。 閩以陳寶琛為總理,築路廈門。 浙以湯壽潛為總理,幹路一自杭達蘇,一歷富陽達江西;枝路則南道江山以通閩,西道湖、長以通皖。 新寧、廣廈鐵路,粵人陳宜禧、張振勛經辦。 西潼路,近聯汴洛,遠達甘新,為西北緯幹之樞紐,陝撫曹鴻勛奏準。 三十二年,蘇人以王清穆為總理,規畫江蘇全路,江南自上海經松江以達浙江,北自海州入徐以達豫。 桂以於式枚為總理,擬自桂林築路至全州以達湘,經梧州以達粵。 粵漢自美約廢後,三省公設路局於鄂,籌款築路,各自為之,不相攙越,先幹後枝,以為要約。 湘以袁樹勛為總理,粵人內閣侍讀梁慶桂、道員黎國廉與粵督岑春煊爭粵路商辦,被劾奪官。 上命往查,旋起二人原官,路由官督商辦,旬日集股數達四千萬元,以鄭官應為總理。 當其時,以鐵路為救時要圖,凡有奏請,立予俞允。 請辦幹、枝各路,經緯相屬,幾遍全國。 其籌款,於招集民股外,大率不外開辦米穀、鹽、茶、房屋、彩券、土藥等捐,及銅元餘利、隨糧認股數者。 而程功之速,事權之一,首推新寧。 陳宜禧者,籍新寧,嫺鐵路學,眾相推戴,始終其事,故二年而路竣。 次則潮汕,雖勘路招股,事變屢起,而卒底於成。 總理張煜南,獎擢三品京堂。 此外,以粵漢路粵人集股為最多,傾軋亦最劇。 總理屢易,路工停滯。 川省以租股為大宗,數達千餘萬元。 浙、閩、皖、贛亦均次第興工。 其餘各省,大都集股無多,有名鮮實。 西潼一路,以商股難成,奏歸官辦,其見端也。 三十四年,上用蘇撫陳啟泰言,以大學士張之洞督辦粵漢,冀以統一事權,亦無所濟。 是年,詔以鐵路為交通大政,紳商集股,各設公司,奏辦有年,多無起色,命所司遴員分往查勘。 尋奏上勘路查款辦法。 時川漢已派員往查。 其餘以洛潼、西潼、同蒲、江蘇、浙江最要,為一起;粵漢、潮汕、新寧、惠潮、廣西、福建次要,為一起;滇蜀、安徽、江西再次,為一起。 擬先查洛潼、西潼、同蒲三路,報聞。 宣統二年,川路司出納者,虧倒路股百九十餘萬,川人宦京者甘大璋等聞於上,查明飭追,徒託空言而已。 第6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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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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