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江總督張之洞上言:「天津、江南、廣東、山東、四川原有製造局,所造軍需水陸應用各件頗多,而所成槍砲甚少。 或止能造槍砲彈而不能造槍砲,或能造槍,而汽機局廠尚小,均宜量加擴充。 福建船政局現有大鍋爐機器及打鐵各廠,並多諳悉機器員司工匠,若增置造槍砲機器,費省而工亦易集。 如奉天為根本重地,而道遠難於接濟,宜專設一廠。 陝西為中原奧區,且可以接濟西路,亦宜專設一廠。 至各廠製造,大率皆宜以小口徑快槍及行營快砲為主,或槍砲並造,或槍砲分造,宜每項擇定一式,各廠統歸一律,以免參差。 腹省各局,只須陸路過山小砲,即足供陸戰之用。 若沿江沿海數局,並宜造船台大快砲,每廠每年至少須出快槍五六千枝,陸路、過山二種小快砲一百餘尊,方能濟用。 一面僱用洋匠,一面選派工匠赴外洋名廠學習,冀他日能擴充製造廠數處。 惟各省局廠,上海、金陵二處雖各有製造局,而金陵局規模頗小,機器未備,所出槍砲無多。 其設局之處,限於地勢,不能展拓,僅能擇行軍要需者酌增機器,究不能多。 上海製造局雖較宏大,惟所造槍彈、砲彈、水雷、火藥及修理輪船等門類頗多,而不專一,並非專造快槍之機器,每月成槍不過百餘枝,亦無造陸路、過山二種快砲之機器。 至大砲則一年或出一、二尊不等。 且該局軍械,須運出吳淞江後,再轉入長江。 若有兵事,敵人以戰船封口,一切轉運,立即束手。 前此開局滬上,只圖取材便利,未能盡善。 故沿江內地,必須添設局廠。 湖北槍砲廠,因上年槍廠被火後,改造鐵料廠屋,修補機器,甚費經營。 快砲所增新機,以工匠初試,未熟線路,猝難較準。 今甫造快槍式樣數十枝,快砲式樣一尊,車砲二尊,均尚合用。 以後所出,自可日多。 惟槍機曾經火灼,敏速之力稍減。 一年以內,人器相習,每年約計可造成快槍七八千枝,陸路、過山二種快砲百尊。 局廠地踞上遊,最為穩固。 上可接濟川、湘、陝、豫,下可接濟江、皖,轉運甚便。 若在江南另行擇地建造,所費至钜。 不如就湖北廠添購機器,廣為擴充,其鋼鐵即用鄂省鐵廠所煉。 除鄂廠原造之數外,今每年能加出快槍一萬枝,無煙藥槍彈一千萬顆,陸路、過山二種快砲二百尊,砲彈二十萬顆。 湖北向無新式藥廠,擬並造無煙藥、棕色藥、黑藥,令足敷各種槍砲之用。 合計槍砲架藥彈各項機器,與外洋名廠考較,諸從節省,凡運費造廠,約需銀二百萬兩。 又因湖北省鐵廠,開煤井,煉焦炭,煉各種精鋼、熟銅、熟鐵,正在緊要之際,槍砲廠則趕造五處廠屋,試造槍砲。 此二廠皆經費支絀,所造軍械,非專供湖北之用,請就江南籌防局撥款協濟。 」 又以「江南省製造局,自光緒十七八年,沿江各省,教案會匪紛起,深恐海上有警,當將製造局應行增制快槍快砲、新式火藥各件,籌議購機試造。 迨光緒二十年,日本軍事起,各省徵調頻繁,處處調撥軍火,局中積年所造之槍砲藥彈,幾至撥發一空。 自應及時擴充機器,加緊製造。 近年軍械,以槍砲藥彈為先,而槍砲尤以新出快式為利。 是以鄂省設廠自煉鋼料,為砲筒槍管之用。 又因新式巨砲,皆用慄色火藥餅,快砲快槍皆用無煙火藥,局中自造者無多,應增置各項機器,擇要先辦。 將煉鋼、製藥,及造快槍、快砲各機器數十座,向洋商定購。 又購買基地,增建煉鋼廠、造慄色火藥餅廠、無煙火藥廠,及添購製造鋼料,與造火藥物料,合計用銀四十餘萬兩。 其在外洋訂購之器件,與洋商籌議,令其暫行墊辦,不致稽延時日,先將各項機器運到,即可開廠製造。 自光緒二十年海防戒嚴,各省防軍需用軍火甚急,而火藥子彈尤為大宗。 外洋守局外之例,不肯代購。 即使設法運購,而價值驟增數倍,遠涉重洋,敵船又不時邀截,至為困難。 今江南製造局購機設廠,自能仿造,不待外求,自為當務之急。 但局中常年經費,僅有二成洋稅數十萬兩,只能製造各項子藥,分濟南北兩洋操練防守之需。 若加造新式槍砲接濟各軍,則機廠既增,工料自倍加於昔。 擬於江海關常年洋稅,或洋藥稅釐,每年加撥銀二十萬兩,為擴充製造後常年工作之需」。 二十二年,成都將軍恭壽因四川省軍實不充,而防務重要,乃與駐防川省之八旗協領等量力捐廉,製造抬槍九十六枝,鳥槍四百八十枝,均用煆煉純鐵纏絲製造,堅實可恃。 其舊存槍枝,一律修整,為操練之需。 直隷總督王文韶以北洋機器局所造各種砲子,名目雖不同,而十生的半之子彈居多,皆系舊式,不盡合用。 乃向洋商訂購洋式翻沙泥,及造彈各機器,自行仿歐西新式製造。 兩江總督劉坤一考核機器局成績,於常年製造之外,煉鋼廠每年可出快砲快槍筒及槍砲槍件砲架器具等鋼料共二千二百餘頓,慄色火藥廠每年可出慄色火藥二十餘萬磅,無煙火藥廠每年可出無煙火藥六萬餘磅。 所創立造槍砲新廠,購機已備,加工製造,每年可出快利新式槍一千五百枝,一百磅子之快砲六尊,四十磅子之快砲十二尊,快利新槍子一百三十餘萬顆,快砲子彈一千五百顆,大小鐵彈一萬餘顆,漸著成績。 四川總督鹿傳霖以四川省機器局自光緒十二年至十七年,前督臣劉秉璋曾將在局出力人員獎勵。 今又屆五年,所陸續造成機器藥彈等項,皆精良合用,增造後膛毛瑟抬槍亦頗快利。 在局各員,仍行獎勵之。 直隷總督王文韶因京師練兵處王大臣以京營訓練,需用打帽抬槍一千五百枝,令北洋製造局如式製造,以應要需。 乃造成邊機抬槍、中機抬槍各一枝,試放均屬靈捷合用。 惟邊機抬槍分兩太重,不便施放。 若用中機抬槍改造邊機,其尺寸斤兩,仍與中機抬槍一致。 即令製造局按照此式,製造邊機前門大式抬槍五百枝,隨槍物件共五百分,以中機抬槍改造邊機前門小式抬槍一千枝,隨槍物件共一千分。 其製造款項,由北洋作正開支。 北洋製造局向有歲造荷砲子彈經費銀四萬兩,本年以此項荷彈歲費,改造後門抬槍。 今練兵處需槍孔急,擬即以此款移用。 湖廣總督譚繼洵以「湖北省製造軍火,向年所造舊式抬槍、綫槍、抬砲、劈山砲等項,均系前膛,不及後膛新槍砲之敏捷,擬向外洋購置機器,改造各項後膛槍砲,並製造砲彈槍彈銅殻等項。 今因部臣允從奉天府丞李培元之議,令各省製造局兼造抬槍,並造內地火藥,籌度辦理。 因抬槍、抬砲本中國嚮日制勝之具,將弁兵丁素所習練,今若改用後膛,操演易於精熟,用款不多,而日後可收大效。 雖漢陽槍砲廠規模宏遠,而機器種類各有不同,若抬槍、抬砲等器,他日能製造精純,亦可為漢廠之助也」。 山東巡撫李秉衡考核機器局成績,於光緒二十一年所造成各種火藥十五萬六千九百六十斤,大銅帽火七十二萬顆,開花炸子一千六百顆,炸子銅螺絲引門一千六百副,克雷力伯銅砲拉火銅管四萬四千枝,帶活架瓶砲九尊,大砲子一千四百九十顆,洋鉛彈丸一百三十九萬四百五十粒,添造各廠應用機器及熟鐵大鍋爐一具,修理各營損壞洋槍洋砲,製成各項軍火箱盒,修理槍子廠、軋銅廠房屋及大鍋爐,爐台、烘銅爐、大煙筒、生鐵廠、保險爐、提硝房、工務廠之屋宇等,又採買硝磺銅鐵鋼鉛及華、洋各種物料,暨員匠工役薪工運腳雜費等,共支用銀六萬四千七百餘兩有奇。 是年,戶部從吉林將軍長順之議,增吉林機器局製造軍火常年經費,除黑龍江軍隊領用外,其餘分給奉天防軍。 二十三年,大學士榮祿上言:「製造軍火,以煤鐵為根本。 外洋購價日昂,中國各省煤鐵礦產,以山西、河南、四川、湖南為最,應令山西等疆吏籌款,從速開採,設立製造局廠,漸次擴充,以重軍需。 」廷議允之。 令督撫臣就地方情形認真籌辦,總期有備無患,庶足倉卒應變。 是年,湖北巡撫譚繼洵以湖北省製造軍火,增置砲架、槍彈、砲彈三廠,所有機器工料之價,並改換新式快砲機器,尚需銀十四萬餘兩,即在籌捐項下撥給。 第66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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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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