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康熙以後,以外海利用巨艦,內河利用輕舟,故船制屢改,而轄境遼闊,水師兵額,時有增加,遇有戰事,增艦尤多。 征吳三桂之役,命尚善率舟師入洞庭湖取嶽州。 及鄂鼐統水師,增造鳥船百艘,沙船四百三十八艘,置水師三萬人。 征台灣之役,命萬正色督率湖南、浙江戰船二百艘,由海道赴福建。 姚啟聖亦修戰船三百艘,水師二萬人。 施琅之克澎湖,用戰船三百艘,水師二萬人。 施世驃之平硃一貴,用大小戰船六百餘艘。 乾隆間,征緬甸之役,命湖廣船匠造船於蠻暮,取道金沙江以攻緬甸,兼調福建、廣東水師助之。 李長庚之剿海寇,在福建造大船三十艘,名曰霆船,配置大砲四百尊,合閩、浙水師全力,轉戰重洋,遂平蔡牽。 道光以後,海警狎至,木質舊船不敵外洋鐵艦之堅利。 同治五年,始仿歐洲兵輪船式,於福建省開廠製造輪船。 江蘇初設輪船四艘。 十一年,廣東、山東各設輪船一艘,奉天設小輪船一艘,鹹配置水師。 其後沿海各省購置兵輪,歲有增益,舊式水師戰船分別裁汰。 至光緒中葉,綜各省外海、內河實存師船之數,奉天外海繒船十艘。 直隷外海長龍船二艘,先鋒舢板船四十八艘。 山東外海拖罾船十四艘,內河哨船六艘。 江蘇外海輪船二艘,艇船八艘,內洋輪船二艘,舢板船六十艘,內河舢板船、艇船三百八十五艘,長江舢板船七十六艘,督陣舢板船七艘,長龍船十艘,巡哨舢板船一百二十八艘。 安徽舢板船二百八十二艘,長龍船十五艘,八團船一艘,槍劃十艘,護卡巡船十五艘,督陣舢板船七艘,輪船二艘。 江西長龍船十五艘,舢板船二百六十三艘,督陣舢板船六艘,輪船一艘。 福建外海長龍船一艘,舢板船十九艘,小艇十四艘,哨船十四艘,龍艚船二艘,拕艚船一艘,內河砲船三十艘。 浙江外海釣船二十七艘,艇船十二艘,龍艚船十七艘,哨船二艘,快船一艘,內河大舢板船五十八艘,中舢板船八十四艘,飛劃船四十九艘,長龍船座船二百十三艘,槍船八艘,砲船五艘。 湖北督陣大舢板船八艘,長龍船十二艘,舢板船一百八十艘。 湖南督陣大舢板船四艘,長龍船四艘,舢板船六十艘。 廣東外海大小輪船二十二艘,巡船十四艘,拕船十艘,長龍船一艘,扒船一艘,內河兩櫓槳船一艘,櫓船一艘,槳船四十艘,巡船一百九十六艘,急跳船十五艘,平底槳船二艘,快哨船二艘,快船十四艘,快槳船七艘,艚船四艘,櫓船二艘。 各省戰船,鹹分隷標營,擇地屯泊,以時會哨。 外海師船,以海軍規制漸立,僅任沿海捕盜之責。 各省內河師船,均仿長江水師舢板船之式。 惟巡緝等船,分巡支河汊港,利用輕捷,船制少殊耳。 其漕、河水師營制,始於明代隆慶間。 清代略更其制。 以衛卒專司輓運漕糧,以營兵專任護漕,別設城守營守護城池。 分漕院與巡撫為二,漕運總督標下,統轄左、右、中三營及城守四營,駐山陽境及漕運要地,分別置兵。 淮郡舊為黃、淮二河交注之區,特建兩大閘,設河兵及堡夫守之。 河營遂與漕營並重,各有副將、參將、遊擊、守備等官。 河營陞遷之例,與軍功等,專司填築堤防之事,而緝捕之責不與焉。 清代水師武功之盛,守洞庭而平吳逆,戰重洋而殲蔡牽,下長江而制粵寇,東南數千里,威行桴鼓,勞臣健將,蹈厲功名,超逾曩代。 及海禁宏開,鐵船橫駛,舟師舊制,弱不敵堅,遂盡失所恃。 時會迫迕,非規畫之疏也。 凡直省舊額船數分防之制,分列於篇:曰東三省,曰直隷,曰山東,曰江南,附太湖湖標、漕標各水師,曰浙江,曰福建,曰廣東,曰廣西,曰湖南,曰湖北,曰安徽,曰長江水師。 東三省沿海各口岸,以金州、旅順口為尤要。 清初即有水師之制。 松花江、嫩江貫注吉林、黑龍江二省腹地。 所設水師營汛,由吉林而北抵墨爾根、黑龍江一帶。 至光緒間,旅順築海軍港,屯駐鐵艦,迥殊曩制。 其東部之圖們、混同江上,時有俄羅斯戰艦侵軼,非舊制師船,械弱兵單,所能控制矣。 列經制水師於後: 奉天旅順口,於順治初年設水師營,以山東趕繒船十艘隷之,始編營汛。 康熙十五年,設水師協領二人,佐領二人,防禦四人,驍騎校八人,水兵五百人。 五十三年,由浙江、福建二省船廠造大戰船六艘,由海道至奉省,駐防海口。 金州水師營隷城守尉,水兵百人。 吉林水師營,順治間,設四、五、六品官。 光緒十四年,增設總管一人,六品官二人。 齊齊哈爾水師營,康熙二十三年,設總管一人,四品官二人,六品官二人,造船四、五、六品官各一人,領催八人,水兵二百六十八人,後增至五百六十八人,大戰船二艘,二號戰船十五艘。 康熙四十年,撥歸黑龍江十艘。 雍正間,撥歸墨爾根六艘,存大小戰船二十五艘,江船五艘,劃子船十艘。 墨爾根水師營,康熙二十三年,設四品官一人,領催一人,由本城協領兼轄,凡戰船六艘,水兵四十三人,雍正間增戰船六艘。 黑龍江水師營,康熙二十三年,設總管一人,五品官二人,六品官二人,領催八人,戰船三十艘,水兵四百十九人。 四十年,自齊齊哈爾撥船增之,凡大戰船十艘,二號戰船四十艘,江船十艘,劃子船十艘。 直隷省水師,始於雍正四年,設天津水師營,都統一人,駐天津,專防海口,水師凡二千人,省內各河,鹹歸陸汛,無內河水師。 乾隆八年,增設副都統一人,水師千人,大小趕繒船二十四艘,仔船八艘。 三十二年,以海口無事,徒費餉糈,全行裁汰。 嘉慶二十一年,復設水師千人。 旋設大名鎮,以水師總兵歸併大名,實存守備一人,參將一人,千總二人,把總三人,水師四百九十一人。 嘉慶十九年,直隷督臣那彥成以官兵虛設,兵船多朽,疏請裁撤,仍併入大名鎮。 鹹豐八年,以海疆多警,增設海口六營,於大沽南北兩岸,修築砲台,凡大砲台五座,平砲台十座,大砲九十九尊,水師三千人,以五百人為一營,分編左右六營。 九年,改為一千八百人。 同治八年,督臣李鴻章疏請酌定營制,設大沽協副將,駐新城海口,防守砲台。 光緒元年,李鴻章於大沽、北塘等處,增建砲台,購置歐洲鐵甲快船、碰船、水雷船,以海軍將領統之,不隷舊制協標之內。 其內河水師船,始於同治間,仿長江水師之制,設督標水師中營,管帶官一人,哨官三十二人,水師四百七十六人,舢板戰船三十二艘,駐三岔河口,親兵總哨官一人,哨官十四人,水師二百二人,舢板戰船十四艘,駐西沽河口。 山東,順治元年,始於登州府設水師營,領以守備、千總等官,凡沙唬船、邊江船十三艘,水兵三百八十六人,駐紮水城,分防東西海口。 十五年,移沂州鎮於膠州,改膠州水師為陸營。 十八年,移臨清鎮於登州,以隷屬城守營之水師,改為前營水師。 康熙四十三年,增設遊擊二員及守備以下各官,增水師為千二百人,改沙唬船為趕繒船二十艘,分巡東西海口,東至寧海州,西至萊州府,分為前後二營,各專其職。 四十五年,以前營水師移駐膠州,巡哨南海,後營水師駐水城,巡哨北海。 五十三年,裁後營經制員弁,裁水師七百人,撥趕繒船十艘赴旅順口,僅存前營水師遊擊等官,趕繒船十艘,分南北二汛,以遊擊、守備分轄兵船之半。 雍正七年,每船增兵十人,兩汛共增兵百人,增雙篷艍船七艘,每艘配兵三十人,南汛艍船三艘,北汛艍船四艘,北汛增將弁一人。 九年,又增設艍船三艘,增兵一百九十人,每艍船共配兵四十人,南北汛各五艘。 十二年,增將弁六人,又於成山頭增設東汛水師,抽撥南北汛趕繒船各一艘,雙篷艍船各一艘,分配戰守兵,撥南北汛將弁四人,配船巡哨成山、馬頭嘴一帶,與各汛會旗,總歸水師前營管轄,以本鎮統之。 列定製於後: 第6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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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第6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