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官兵額數,代有增減,舉其最近者以見例。 光、宣之季,實存名數,職官約六千六百有奇,兵丁十二萬三百有奇。 八旗各營印務參領雖設專職,大率參領、副參領兼之。 印務章京、印務筆帖式亦兼職。 親軍校、親軍、拜唐阿等在各旗支餉,實於他所供差。 其醇王園寢守護兵,光緒間始增設前鋒、護軍統領諸職,雖已汰去,而設官已久,職亦較崇,仍序列之。 其他不具錄雲。 鑲黃旗滿洲,都統一,副都統二,印務參領二,參領、副參領各五,印務章京八,佐領八十六,驍騎校八十六,印務筆帖式八,凡二百有三人。 領催四百二十八,馬甲千五百六十二,隨甲八十六,養育兵二千二百二十七,親軍校十一,親軍百五十八,弓匠長七,弓匠七十八,倉甲二十五, 通州十九,清河六。 餘如通州領催,備宴馬甲,盔、鏇、鞍、頭、箭、鐵諸匠,拜唐阿分網戶、粘桿、備箭,一人至九人,陸軍部承差三人,凡四千六百三十人。 正黃旗滿洲,自都統至印務章京及筆帖式並同鑲黃旗,惟佐領九十三、驍騎校九十二為小異,凡二百十六人。 領催四百六十二,馬甲千六百二十八,隨甲九十三,養育兵二千三百九十三,親軍校十一,覺羅親軍四,親軍百七十一,南苑驍騎校一,弓匠長八,弓匠八十四,餘如南苑馬甲,備宴馬甲,倉甲,盔、釒旋、鞍匠,庫使、守吏、酒吏、鷹手、鞭子手、亭兵,網戶、粘桿拜唐阿等一至六人,陸軍部承差一人,凡四千九百十二人。 正白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亦同鑲黃旗,凡二百有三人。 領催四百三十,馬甲千四百十四,隨甲八十六,養育兵二千二百四,親軍校十一,覺羅親軍五,親軍百五十六,弓匠長十,弓匠七十六,倉甲三十, 通州二十,清河十。 餘如南苑馬甲,備宴馬甲,頭、鞍、箭、盔諸匠,鞭子手,網戶、備箭拜唐阿,傳事兵等一至十二人,陸軍部承差三人,凡四千四百八十八人。 正紅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七十四,凡一百七十九人。 領催三百七十,馬甲千二百八十七,隨甲七十四,養育兵一千八百八十八,親軍校十六,親軍百三十二,弓匠長二,弓匠七十二,倉甲二十七, 通州十九,清河八。 餘如南苑馬甲,守吏,庫使,傳事兵,粘桿、宰牲拜唐阿等一至九人,凡三千八百九十五人。 鑲白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八十四,凡一百九十九人。 領催四百二十,馬甲千四百十四,隨甲八十四,養育兵二千一百八十,親軍校十三,親軍百五十四,覺羅親軍二,弓匠長二,弓匠七十二,帳房頭目二,倉甲二十七, 通州二十,本裕倉七。 餘如鏇、盔諸匠,鞭子手,傳事,渡吏,亭兵,備箭、宰牲拜唐阿等一至四人,陸軍部承差三人,凡四千三百九十七人。 鑲紅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亦同鑲黃旗,凡二百有三人。 領催四百三十,馬甲千五百四十八,隨甲八十六,養育兵二千二百四,親軍校十九,覺羅親軍三,親軍百五十,弓匠長六,弓匠八十,倉甲二十七, 通州二十,本裕倉七。 餘如盔匠、釒旋匠、鞭子手、南苑馬甲、承差、傳事兵、亭兵、宰牲拜唐阿等一至四人,凡四千五百七十七人。 正藍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八十三,凡一百九十七人。 領催四百十七,馬甲千四百九十一,隨甲八十三,養育兵二千一百三十九,親軍校十七,覺羅親軍十一,親軍百四十,弓匠長二,弓匠八十三,倉甲十九, 通州十七,清河二。 餘如釒旋匠、盔匠、鞭子手、承差兵、傳事兵、亭兵、南苑馬甲、守吏、拜唐阿、宰牲拜唐阿等一至五人,凡四千四百三十三人。 鑲藍旗滿洲,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俱同鑲白旗,凡一百九十九人。 領催四百三十九,馬甲千五百九十,隨甲八十六,公缺馬甲二十四,恩缺馬甲一,養育兵二千二百四十九,親軍校十五,覺羅親軍六,親軍百五十五,弓匠長六,弓匠八十八,餘如南苑馬甲、南苑領催、帳房頭目、釒旋匠、鞭子手、酒醋局吏、庫使、傳事兵、亭兵、宰牲兵等一至八人,陸軍部承差一人,凡四千六百九十人。 鑲黃旗蒙古,都統一,副都統二,印務參領一,參領二,副參領二,印務章京四,佐領、驍騎校各二十八,印務筆帖式四,凡七十二人。 領催一百四十,馬甲四百九十七,隨甲二十八,養育兵五百九十二,親軍校四,親軍五十二,弓匠長一,弓匠二十七,餘如長號達、長號、盔匠、鞍匠、網戶、苑甲、承差、傳事兵、亭兵等一至六人,凡千三百六十三人。 正黃旗蒙古,自都統以下至印務章京及筆帖式,並同鑲黃旗,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四,凡六十四人。 領催百二十,馬甲四百五十二,養育兵五百八,親軍校四,親軍四十四,弓匠二十四,餘如長號、拜唐阿、茶拜唐阿、鞍匠,一至七人,凡千一百七十一人。 正白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九,凡七十四人。 領催百四十五,馬甲四百八十七,隨甲二十九,養育兵六百九,親軍校四,親軍五十四,弓匠長二,弓匠二十七,餘如長號、拜唐阿達、拜唐阿、網戶拜唐阿、南苑馬甲、盔匠、鞍匠、亭兵等一至七人,凡千三百七十八人。 正紅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二,凡六十人。 領催一百十,馬甲三百八十一,隨甲二十二,養育兵四百六十,親軍校六,親軍三十八,弓匠長三,弓匠十八,餘如南苑馬甲、哈那器馬甲、盔匠、粘桿拜唐阿、亭兵等一至五人,凡一千五十人。 鑲白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俱同正黃旗,凡六十四人。 領催一百二十,馬甲四百四十,養育兵五百八,親軍校二,親軍四十八,凡千一百十八人。 鑲紅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如正紅旗,凡六十人。 領催一百十,馬甲三百八十八,隨甲二十二,養育兵四百五十九,親軍校三,親軍四十一,弓匠長一,弓匠十八,承差、盔匠各一,凡一千四十五人。 正藍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三十,凡七十六人。 領催一百五十,馬甲五百四十四,隨甲三十,養育兵六百三十,親軍校九,親軍五十一,弓匠長二,弓匠二十八,承差、盔匠、馬甲、亭兵、蒙古通事兵各一,凡一千四百四十八人。 鑲藍旗蒙古,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五,凡六十六人。 領催百二十五,馬甲四百四十二,隨甲二十五,養育兵五百二十七,親軍校五,親軍四十四,包衣護軍校二,弓匠長一,弓匠二十二,鞍匠、盔匠、恩缺馬甲、聽差馬甲、亭兵各一,凡千一百九十八人。 鑲黃旗漢軍,都統一,副都統二,印務參領二,參領、副參領各五,印務章京六,佐領、驍騎校各四十一,印務筆帖式六,凡一百有九人。 領催二百五,馬甲千六百八十一,隨甲四十一,敖爾布三百二十八,養育兵九百三十七,藍甲三十九,弓匠長六,弓匠三十一,砲手四十,餘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銅匠、盔匠、鞍匠、亭兵等一至五人,凡三千三百三十二人。 正黃旗漢軍,自都統以下至印務章京及筆帖式,並同鑲黃旗,惟佐領、驍騎校各四十,凡一百有七人。 領催二百,馬甲、隨甲千六百八十,敖爾布三百二十,養育兵九百十四,藍甲三十一,弓匠長三,弓匠三十六,砲手四十,餘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備箭拜唐阿、銅匠、盔匠、鞍匠、聽差兵、亭兵一至十二人,隨印外郎一人,凡三千二百六十人。 正白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佐領、驍騎校亦同鑲黃旗,凡一百有七人。 領催二百,馬甲千六百四十,隨甲四十,敖爾布三百二十,養育兵九百十四,藍甲五十二,弓匠長二,弓匠三十八,砲手四十,餘如更夫、承差兵、拜唐阿、銅匠、盔匠、鞍匠等一至六人,隨印外郎三人,凡三千二百六十八人。 正紅旗漢軍,都統以下並同上,惟佐領、驍騎校各二十八,凡八十三人。 領催百三十八,馬甲千一百五十三,隨甲一,敖爾布二百二十,藍甲五,養育兵六百四十一,弓匠長八,弓匠十四,砲手三十九,餘如更夫、拜唐阿、盔匠、鞍匠、亭兵、承差兵等一至五人,凡二千二百三十二人。 第6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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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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