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三年,增西安右翼四旗滿、蒙馬甲千,弓、鐵匠十四,漢軍馬甲等,江寧馬甲千。 後又各增兵二千及弓、鐵匠等。 是年增京口步甲千人。 十五年,設陝西寧夏八旗滿、蒙領催,馬甲,步甲,弓、鐵匠。 十九年,設福建福州左翼四旗漢軍領催、馬甲、步甲、鐵匠,及滿、蒙步甲。 二十年,設廣東廣州鑲黃、正黃、正白上三旗漢軍領催、馬甲、砲甲、弓匠。 二十二年,設湖廣荊州八旗滿、蒙領催,馬甲,步甲,弓、鐵匠,共二千八百有奇,尋增至四千人。 是年又增西安將軍,增滿洲左右翼副都統各一,漢軍左右翼亦如之,八旗滿、蒙協領各八,漢協領、佐領、防禦、驍騎校不等,滿、蒙、漢兵共七千,滿、蒙步軍七百,暨弓、鐵匠等。 二十三年,續設廣州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五旗漢軍兵,設將軍一人,副都統二,協領、參領各八,防禦、驍騎校各四十,八旗鳥槍領催、鳥槍驍騎、領催、驍騎、砲驍騎、弓、鐵匠共三千有奇,兼置綠旗左右前後四營,將領八,兵三千四百有奇。 尋於福州、荊州、寧夏、江寧、京口、杭州並分設鳥槍領催、鳥槍驍騎、領催、驍騎各有差。 京口步軍內兼設鳥槍、弓、箭、長槍、藤牌等兵額。 是年增設杭州駐防八旗滿、蒙、漢兵共三千二百人。 三十二年,設山西右衛八旗滿、蒙、漢護軍、領催、馬甲、鐵匠共五千六百有奇,以將軍統之,設隨甲四十八,筆帖式六。 三十六年,裁京口綠旗水師總兵,改設京口副將,分左右二營,設遊擊以下將領八人,兵一千九百人。 五十九年,設河南開封滿、蒙領催,鳥槍領催,馬甲,鳥槍馬甲,弓、鐵匠。 六十年,設四川成都副都統一,協領四,佐領、防禦、驍騎校、鳥槍領催、鳥槍驍騎、驍騎暨步軍,弓、箭、鐵匠。 雍正元年,福州駐防漢軍步兵悉改馬兵。 二年,增太原、德州駐防兵各五百人。 六年,設福州駐防水師營協領一人,佐領、防禦各二,驍騎校六,水師五百。 七年,設駐防浙江乍浦水師營。 設青州駐防將軍、副都統各一人,協領四,佐領、防禦、驍騎校十六,暨八旗滿、蒙兵弓、鐵匠。 設廣州駐防水師營協領一人,佐領、防禦各二,驍騎校、八旗漢軍水師領催有差。 八年,以各省駐防漢軍營伍廢弛,令所在將軍訓練之。 設駐防青州八旗滿洲兵二千人。 增右衛駐防兵五百人,自將軍及兩翼副都統以下,設協領,佐領,防禦,驍騎校,滿、蒙前鋒,滿、蒙、漢領催等,及驍騎三千有奇。 十三年,設甘肅涼州八旗滿、蒙、漢兵凡二千人。 設駐防莊浪八旗滿、蒙、漢兵凡千人。 乾隆二年,設駐防綏遠城,以征准噶爾之滿、蒙、漢開戶家丁二千四百,熱河駐防兵千,及右衛蒙古兵五百,凡三千九百人。 設涼州將軍、副都統各一人,滿、蒙、漢佐領、防禦、驍騎校、步軍尉及八旗驍騎二千人,步軍六百人。 又設莊浪駐防副都統一人,滿、蒙、漢協領、佐領、防禦、步軍尉及八旗驍騎一千人,步軍四百人。 四年,改寧夏駐防步甲六百為養育兵。 增荊州養育兵四百人。 十年,設江寧駐防養育兵。 二十一年,定開封城守尉歸巡撫統轄。 二十二年,裁京口將軍,以綠旗左右營改隷江寧將軍。 二十五年,改綏遠城將軍駐防兵額,步軍、養育兵各四百,共領催、前鋒、驍騎實二千四百人。 二十八年,以土默特二旗歸綏遠城將軍統轄。 設歸化城副都統一人。 三十九年,改杭州駐防步軍一百二十八人為養育兵。 四十一年,設成都駐防將軍一人。 四十九年,增西安副都統一人。 嘉慶十二年,飭各將軍不得以老弱充兵額。 此各直省駐防制也。 新疆駐防兵制,乾隆二十五年,始議於新疆設兵駐守。 命阿桂率滿洲、索倫驍騎五百,綠營兵百,回人二百,至伊犁搜捕馬哈沁,招撫厄魯特,並築城屯墾。 其後陸續由內地增調屯田兵至二千五百人,五年更替,以五百人差操,二千人屯種,分二十五屯,設屯鎮總兵。 其明年,阿桂奏定卡倫侍衛十五人,增伊犁駐防馬兵千五百,合原額兵凡二千五百人。 二十七年,以涼州、莊浪駐防兵五千,並戶口移駐伊犁。 旋以新疆底定,設駐防兵制。 凡卡倫兵以侍衛領之,屯田兵以督屯武職領之,駐防馬兵以佐領領之,綠旗兵以營員領之,而特設將軍為之總轄。 侍衛、章京等皆按年番替。 二十九年,調綠營兵千,在伊犁河岸築惠遠城。 其管理築城兵,設副將一,守備二,千總二,把總八。 以察哈爾移駐兵一千八百戶編兩昂吉,領隊大臣統之,設十二佐領,分左右二翼,每佐領設兵二百。 以黑龍江移駐戶千編一昂吉,設六佐領,領隊大臣統之。 又撥錫伯兵、熱河滿、蒙兵各一千,及達什達瓦厄魯特兵五百,俱攜眷駐伊犁。 定馬兵永遠駐守,綠旗兵五年番換。 三十年,以投出之厄魯特人編一昂吉,與達什達瓦部眾俱為厄魯特昂吉,以領隊大臣統之。 原厄魯特兵作厄魯特右翼。 自領隊大臣以下,二三等侍衛、藍翎侍衛無定員。 三十一年,定烏魯木齊駐辦事大臣及協辦大臣,統駐防兵及工作官兵,置經理新疆貿易、稽察卡倫台站各官。 三十二年,定左翼厄魯特六佐領為上三旗,右翼厄魯特共十佐領編為下五旗。 三十四年,增惠寧城滿兵領隊大臣一人。 三十七年,以投誠之沙畢納爾人等歸入下五旗厄魯特,增設四佐領統之。 嘉慶二十年,於沙畢納爾四佐領內增副總管一人。 道光十年,以惠遠城滿兵四千六百有奇,巴燕岱滿兵二千一百有奇,諭將軍等不得議增兵額。 同治六年,以哈薩克人東犯,飭李雲麟訓練厄魯特、蒙古兵以防之。 增布倫托海辦事大臣,督率喇嘛,建署治事,並設幫辦一人。 此屬新疆北路者也。 其在南路防兵,烏什駐總理回務參贊大臣、協辦大臣各一人,統轄滿洲、綠旗及屯田各官兵,兼轄阿克蘇、賽裡木、拜城各駐防兵。 所屬有侍衛、章京等官。 滿洲營領隊侍衛二,駐轄翼長、參領各一,副參領、委署參領各二,前鋒校六,綠旗營遊擊以下、屯田副將以下各十八人。 阿克蘇駐章京一,綠旗營遊擊一。 賽裡木駐翼長一,兼統拜城駐防。 葉爾羌駐辦事參贊大臣及領隊大臣,統轄滿洲營領隊副都統、侍衛、參領、副參領等,如烏什例。 和闐、喀什噶爾並駐辦事大臣及領隊大臣,統轄滿洲營侍衛、章京、領隊侍衛、參領、副參領等,暨綠營總兵、參將等官。 庫車駐辦事官,統轄綠營都司以下官,兼轄沙雅爾事。 哈喇沙爾駐辦事官,統轄綠旗營城守,及屯田駐防兵。 闢展駐領隊大臣一,統協領、佐領以下暨步兵、綠旗兵。 乾隆二十四年以後,於烏什駐辦事大臣,阿克蘇駐辦事大臣、協辦大臣各一人,葉爾羌設辦事大臣二人,及章京、卡倫侍衛等。 滿洲營設副都統一人,統健鋭營前鋒參領、副參領等,安西滿洲營佐領五品官、索倫五品官、察哈爾佐領等,綠營總兵、遊擊以下各官。 又於和闐駐領隊總兵官及遊擊以下。 又喀什噶爾駐總兵、理回疆事務大臣、協辦大臣各一。 滿洲營設副都統一,領隊侍衛二。 領隊侍衛兼統索倫兵。 索倫設委署副總管及佐領各二,察哈爾總管一,副總管二,及護軍校以下。 綠營設提督及都司以下官。 英阿薩爾駐領隊總兵官一,兼統索倫、察哈爾、綠旗兵。 又於庫車、哈喇沙爾、闢展並駐辦事大臣。 初台站之改,屬闢展者凡六。 每台置外委千、把總一人。 葉爾羌西路南北路卡倫六,各置坐卡侍衛一人,東西南三路凡二十一台,各置筆帖式一人。 沙雅爾南路卡倫一。 庫車東路至哈喇沙爾西凡十台。 台置筆帖式一人。 每台、卡俱置防守兵,多至十人,少或一人,俱有供役回人十戶。 尋各官兵歸併烏什、阿克蘇,止駐一章京及遊擊以下,旋改駐協辦大臣及領隊侍衛等。 喀什噶爾之總理大臣移駐烏什之永寧,尋改設辦事大臣二人。 三十一年,撤回索倫兵,改遣健鋭營兵九百人換防,並令健鋭營翼領一人,正副委署參領十八人,護軍校二十四人,統兵分駐各回城。 四十四年,裁闢展辦事大臣,改設領隊大臣。 旋設吐魯番屯田都司以下官。 第61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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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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