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行營大臣六人, 宗室、蒙古王大臣兼任。 掌行營政令。 巡幸前期,考其日月行程,以定翊衛扈從,並稽察各營翊衛官兵。 所轄辦事章京十有六人。 護軍參領兼充。 神機營掌印管理大臣一人。 親王、郡王兼任。 管理大臣無員限。 王、公、領侍衛內大臣、都統、前鋒護軍各統領、副都統內特簡。 掌本營政令,遴前鋒、護軍、步軍、火器、健鋭諸營精捷者別為營,以時訓練其藝。 大閲各備練式,分官兵以守衛。 總理全營事務翼長三人,掌董帥隊伍。 文案、營務、糧饟、覈對、稿案五處總理翼長七人。 文案、營務各二人,餘一人。 委翼長二人, 文案、營務各一人。 幫辦翼長二人。 隷文案處。 學習翼長三人, 隷營務處。 承辦章京一人, 隷覈對處。 差委侍衛章京七十有四人, 隷營務處。 委員九十有四人。 文案三十九人,營務四十五人,糧饟六人,覈對七人,稿案五人。 印務處委員二人。 軍火局 製造軍火器械。 管帶官、營總各一人,辦事章京二人。 軍器庫 受付軍火器械。 管帶官、委翼長、管庫章京各二人,委員四人。 槍砲廠 司訓練測量算學。 總辦二人,委員二十有七人。 機器局 製造槍支、銅冒、火箭、鉛丸、火藥。 總辦三人,提調二人,總監工一人,委員十人,辦事官二人。 馬步隊兵二十五營,專操管帶二十有四人,幫操二十有五人,營總四十有一人,令官十有七人。 道光十九年,禦前大臣奕紀請建神機營,鑄印信,未成軍。 鹹豐十一年,始練兵設營,置專操大臣十有六人,幫操侍衛章京二十有二人,帶隊章京百九十有六人。 同治初,改訂官制, 如前所列。 簡親王領之。 虎槍營總統無員限。 王、公、大臣兼任。 總領六人。 上三旗各二人,自一品至五品內特簡。 虎槍校、委虎槍校,各二十有一人。 旗各七人,俱虎槍營內選用。 筆帖式六人。 總統、總領掌轄本營官兵以備扈從,車駕蒐狩列前驅。 康熙二十三年,黑龍江將軍送滿兵善騎射者四十人,分隷上三旗,始設虎槍營,以總統一人領之,置總領虎槍校,旗各一人。 雍正元年,增總領,旗各一人,虎槍校各六人,置委虎槍校各七人。 乾隆三年,始鑄關防。 鄉導處掌印總統大臣一人。 總統大臣內特簡。 總統大臣無員限。 前鋒統領、護軍統領、副都統兼任。 章京三十有二人, 旗各四人,護軍參領內選補。 藍翎長四人,協理事務章京、 章京內選充。 筆帖式,各二人。 本處掌度地建營。 凡時巡省方,駕行佩櫜鞬前導。 上虞備用處 亦曰黏竿處。 管理大臣無員限。 王、公、額駙、滿蒙大臣內特簡。 黏竿長頭等侍衛一人, 二等內揀補。 二等三人, 三等內揀補。 三等二十有一人, 藍翎內揀補。 藍翎十有五人。 拜唐阿內揀補。 協理事務頭等侍衛一人, 黏竿長頭等侍衛兼充。 筆帖式三人。 庫掌一人。 庫拜唐阿內揀補。 本處掌協衛扈從。 善撲營總統大臣無員限。 都統、前鋒統領、護軍統領、副都統內特簡。 左、右翼翼長各三人。 本營侍衛教習、各營侍衛章京內揀補。 協理事務翼長二人。 翼長兼任。 筆帖式六人。 本營掌選八旗勇士習角牴技,扈從則備宿衛。 王公府屬各官長史, 從三品。 親王、世子、郡王、長子府各一人,司禮長, 從四品。 貝勒府一人,掌董帥府僚,紀綱眾務。 散騎郎, 世職領之。 親王府四人,世子、郡王府三人,長子府二人,掌佐長史理府事。 護衛,親王府二十人, 一等六人,從三品;二等六人,從四品;三等八人,從五品。 自三等以下,並戴藍翎。 世子府十有七人, 一等、二等各六人,三等五人。 郡王府十有五人, 一等六人,二等四人,三等五人。 長子府十有二人, 一等二人,二等四人,三等六人。 貝勒府十人, 二等六人,三等四人。 貝子府六人,公府四人, 俱三等。 掌府衛陪從。 典衛,親王府六人, 四、五、六品各二人。 世子府五人, 四品一人,五、六品各二人。 郡王府四人, 五、六品各二人。 長子府三人, 五品二人,六品一人。 貝勒、 五品一人,六品二人。 貝子、 六品一人,七品二人。 公 七品一人。 八品二人。 府各三人,掌禮節導引。 五旗參領各五人, 從三品。 佐領各七人, 從四品。 驍騎校如佐領數, 從六品。 掌王府所屬旗籍政令,稽田賦戶口。 管領, 從六品。 親王府四人,郡王府三人,掌文移遣委事。 典膳, 從六品。 親王、郡王府各一人,掌供食薦羞。 司庫, 從七品。 親王、郡王府各二人,掌監守庫藏。 司匠, 從八品。 親王、郡王府各四人,掌營繕修葺。 牧長, 從八品。 親王府四人,郡王府三人,掌蕃育牛馬。 順治元年,定諸王、貝勒、貝子、公護衛員:攝政王三十人, 一、二、三等各十人。 輔政王二十有三人, 一、二等各七人,三等九人。 和碩親王二十人, 一、二等各六人,三等八人。 多羅郡王十有五人, 一等六人,二等四人,三等八人。 多羅貝勒十人, 二等六人,三等四人。 固山貝子六人,公四人。 俱三等。 八年,定王府武職官制,置長史、司儀長、散騎郎、護衛、典儀各官,並佐領下各置驍騎校有差。 雍正四年,定王府散騎郎員數,貝子以下並省之。 乾隆十九年,定王、公護衛、典儀等官,俱為從品。 宣統元年,避帝諱,改司儀長為司禮長,典儀為典衛。 公主府同。 先是怡賢親王贊襄世宗,莊恪親王輔翊高宗,俱封雙親王,護衛倍之。 嘉慶初,儀、成二王並增置一、二、三等護衛各二人;定親王、慶郡王增置一等護衛一人,二、三等各二人。 宣統嗣位,議定監國攝政王官員制度,較親王倍之,俱曠典也。 固倫公主府:長史,一等護衛,各一人,二、三等各二人;典衛二人。 和碩公主府:司禮長一人;二等護衛二人,三等一人;六、七品典衛各一人。 乾隆五十一年,始定公主府屬員數。 陵寢駐防各官興京副都統一人。 轄永陵翼長各官及護守兵役。 守陵總管各一人。 正三品。 翼長各二人。 正三品。 唯昭西陵、孝東陵、泰東陵、昌西陵、普祥峪定東陵、菩陀峪定東陵,專置防禦、驍騎校,額如下。 司工匠各一人。 初制五品。 康熙八年升四品。 永陵、福陵、昭陵置。 防禦各十有六人, 正五品。 驍騎校各二人。 正六品。 園寢守衛防禦各八人,驍騎校各一人。 總管掌守衛陵寢,翼長以下悉隷之,受副都統節度。 初,天聰八年,置永陵燒造磚瓦散秩五品官。 順治五年增福陵、昭陵各一人。 康熙八年改司工匠。 順治二年,置福陵防禦一人。 明年增一人。 十三年,福陵、昭陵置總管、翼領、 乾隆五十九年改翼長。 防禦各官。 乾隆二年,置各陵驍騎校二人,自是為定製。 光緒元年,始置興京副都統。 各省駐防將軍等官將軍, 初制正一品。 乾隆三十三年改從。 都統, 從一品。 專城副都統, 正二品。 同城者分守各地。 掌鎮守險要,綏和軍民,均齊政刑,修舉武備。 參贊大臣,掌佐畫機宜。 領隊大臣掌分統遊牧。 品秩俱從原官。 總管, 正三品。 副總管, 正五品。 掌分理營務。 城守尉, 正三品。 防守尉, 正四品。 掌本城 旗籍。 參領、協領 俱從三品。 以次各官,分掌駐防戶籍,以時頒其教戒,仍隷京旗。 亦有佐領或防禦分駐他所者,東三省、察哈爾所屬是也。 初鑄大將軍、將軍諸印, 庫藏經略、大將軍、將軍印凡百餘,乾隆十四年始毀。 撫遠、寧遠、安東、征南、平西、平北大將軍印七,鎮海、揚威、靖逆、靖東、征南、定西、定北將軍印七,收藏皇史宬,命將出師,奏請頒給。 康、雍間,有靖寇、安遠、奉命、平逆、平寇、建武、討逆、寧遠、靖邊、定邊、綏遠、振武、靖逆、蕩寇,乾隆間寧遠、靖邊、奮威、靖逆,嘉慶間定西,道光間揚威諸目,並頒印信。 品秩俱從原官。 先是經略大臣、大將軍、將軍,簡王、貝勒、貝子、公或都統、親信大臣為之,大征伐則置,畢乃省。 逮建八旗,駐防簡將軍、都統領之。 將軍始專為滿官,西北邊陲大臣及城守尉各官,亦概定滿缺。 自畿輔達各省,東則奉、吉、黑,西回、藏,北包內外蒙古,分列將軍、都統及大臣鎮撫之。 摭其梗概,志之左方。 第5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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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第5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