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齊衰杖期,嫡子、眾子為庶母;子之妻同;子為嫁母、出母;夫為妻;嫡孫祖在為祖母承重。 曰齊衰不杖期,為伯、叔父、母;為親兄、弟;為親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為同居繼父兩無大功以上親者;祖為嫡孫;父、母為鏑長子及眾子;為嫡長子妻;為女在室者,為子之為人後者;繼母為長子、眾子;孫為祖父、母;孫女在室、出嫁同;女出嫁為父、母;為人後者為其本生父、母;女在室或出嫁而無夫與子者為其兄、弟、姊、妹及侄與侄女在室者;女適人為兄、弟之為父後者;婦為夫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妾為家長之父、母與妻及長子、眾子與其所生子。 曰齊衰五月,為曾祖父、母,女雖適人不降。 曰齊衰三月,為高祖父、母,女雖適人不降;為繼父昔同居者;為同居繼父兩有大功以上親者。 曰大功九月,祖為孫及孫女在室者;祖母為諸孫,父、母為諸子婦及女已嫁者;伯、叔父、母為侄婦及侄女已嫁者;為人後者為其兄、弟及姑、姊、妹在室者;既為人後,於本生親屬皆降一等;為人後者之妻為夫本生父、母;為己之同堂兄、弟及同堂姊、妹在室者;為姑、姊、妹已嫁者;為兄、弟之子為人後者;女出嫁為本宗伯、叔父、母;為本宗兄、弟及其子;為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妻為夫之祖父、母及伯、叔父、母。 曰小功五月,為伯、叔祖父、母;為同堂伯、叔父、母及同堂姊、妹已嫁者;為再從兄、弟及再從姊、妹在室者;為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為從祖姑及堂姑在室者;祖為嫡孫婦;為兄、弟之孫及孫女在室者;為外祖父、母;為母之兄、弟、姊、妹;及姊、妹之子;為人後者為其姑、姊、妹已嫁者;婦為夫兄、弟之孫及孫女在室者;為夫之姑、姊、妹、兄、弟及夫兄、弟之妻;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女出嫁為本宗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 曰緦麻三月,祖為眾孫婦;祖母為嫡孫、眾孫婦;高、曾祖父、母為曾、玄孫,為乳母;為族曾祖父、母,族伯、叔父、母;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為族曾祖姑及族祖姑、族姑在室者;為兄、弟之曾孫及曾孫女在室者;為再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為祖姑、堂姑及再從姊、妹出嫁者;為姑之子、舅之子;為兩姨兄、弟;為妻之父、母;為婿;為外孫及外孫女;為兄、弟孫之妻;為同堂兄、弟之妻;為同堂兄、弟子之妻;婦為夫高、曾祖父、母;為夫伯、叔祖父、母及夫祖姑在室者;為夫堂伯、叔父、母及堂姑在室者;為夫同堂兄、弟及同堂兄、弟之妻;為夫同堂姊、妹;為夫再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為夫同堂兄、弟之女已嫁者;為夫同堂兄、弟子之妻與孫及孫女在宦者;為夫兄、弟孫之妻及兄、弟之孫女已嫁者;為夫兄、弟之曾孫及曾孫女在室者;女已嫁為本宗伯、叔祖父、母及祖姑在室者;為本宗從伯、叔父、母及堂姑在室者;為本宗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乾隆四十年,高宗特旨允以獨子兼祧,於是始定兼祧例。 兼祧者從權以濟經,足補古禮之闕。 會典服制別大宗、小宗,以大宗為重。 大宗依服制本條持服,兼祧依降服持服。 道光九年,禮臣增議兩祧服制,以獨子之子分承兩房宗祧者,各為父、母服斬衰三年,為祖父、母服齊衰不杖期。 父故,嫡孫承重,俱服斬衰三年。 其本身為本生親屬俱從正服降一等,子孫為本生親屬祗論所後宗支親屬服制。 同治十年,允禮臣請,兼祧庶母服制,依定製為兼祧父、母服期,為兼祧庶母服小功。 其以大宗子兼祧小宗與以小宗兼祧大宗者,以大宗為重。 為大宗庶母服期年,小宗庶母服小功。 其以小宗兼祧小宗者,以所生為重,為本生庶母服期年,為兼祧庶母服小功。 至出嗣而非兼祧者,以所後為重,為所後庶母服期年,為本生庶母服小功。 既降期而服小功,其兼祧庶母為兼祧子持服亦如之。 志六十九 樂一 記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 」「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樂也者,考神納賓,類物表庸,以其德馨殷薦上帝者也。 聖道四達,聲與政通,於是有綴兆之容,箾籥之音,被服其光輝,膏潤其猷烈,以與民康之,民無憔悴揫傷之嗟,放僻嫚蕩之志,夫然後雅頌作焉。 蓋三苗格而韶舞,十一稅而頌謳,玄鳥歌而商祚興,靈台奏而周道昌。 王官失守,神不降祉。 移及春秋,脊脊大亂。 仲尼序詩,列黍離於國風,齊王德於邦君,明其不能復雅。 中更暴秦,樂經埃滅,音之鄭衛,自此而階,郊廟登歌,聲不逮下。 擾民齊教,無聞焉爾。 然而歷代創興,莫不鋪陳南雅,自製郊辭,繩祖業之維艱,頌帝功之有赫,考較鐘懸,裁定縟典。 雖渾灝三五,炳焉同風,而寤想聞韶,跂之彌卲。 是則前誥所譏,鄰於夜誦者也。 清起僻遠,迎神祭天,初沿邊俗。 及太祖受命,始習華風。 天命、崇德中,征瓦爾喀,臣朝鮮,平定察哈爾,得其宮懸,以備四裔燕樂。 世祖入關,修明之舊,有中和韶樂,郊廟朝會用之。 有丹陛大樂,王公百僚慶賀用之。 有中和清樂、丹陛清樂,宮中筵宴用之。 有鹵簿導迎樂,巡蹕用之。 又制鐃歌法曲,奮武敵愾,宣鬯八風,以儷漢世短簫。 而滿洲舊舞,是曰莽式,率以蘭錡世裔充選,所陳皆遼瀋故事,作麾旄弢矢躍馬涖陣之容,屈伸進反輕蹻俯仰之節,歌辭異漢,不頒太常,所謂纘業垂統,前王不忘者歟? 聖祖、高宗,製作自任,臣匪師曠之聰,君逾姬旦之美。 考音諧金石,昭德摛天漢,帝秩皇造,於斯為盛。 但觀其命伶倫使協律。 召鹹黑以賡歌,非不陶英鑄莖,四隅率同,而繼體再傳,頌聲浸廢。 魏文聽之而思臥,季劄觀之而無譏,是知樂之為懿,覘國隆洿,謳歌在民,匪所自致,而三古承流,曾靡先覺,可為惋欷者也。 稽清之樂,式遵明故,六間七始,實紹古亡,布咫(艸剽)禾,譣氣灰琯。 斯乃神瞽以之塞(流玉),隷首由其踠步。 將欲起元音之廢,復淳樸之真,弘我夏聲,秕乞西奏。 澹欲繕性,一綖庶幾,有庇經誥,其或在此。 必監前憲,我則優矣。 國宬所書,聲容器數之次第,管律弦度之討論,煥乎秩秩,可謂有文。 今掇其要,以備簡籍。 太祖肇啟東陲,戡亂用武,聲物弇樸,率緣遼舊。 天命元年,即尊位瀋陽,諸貝勒群臣廷賀上壽,始制鹵簿用樂。 八年,定凱旋拜天行禮筵宴樂制。 太宗天聰八年,又定出師謁堂子拜天行禮樂制、元旦朝賀樂制。 九年,停止元旦雜劇。 先是梅勒章京張存仁上言:「元旦朝賀,大體所關,雜劇戲謔,不宜陳殿陛。 故事,八旗設宴,惟用雅樂。 」從之。 十年,建國號曰清,改元崇德。 其明年,遂有事太廟,追尊列祖,四孟時享、歲暮祫祭並奏樂。 皇帝冬至、萬壽二節與元旦同。 禦前儀仗樂器,鑼二,鼓二,畫角四,簫二,笙二,架鼓四,橫笛二,龍頭橫笛二,檀板二,大鼓二,小銅鈸四,小銅鑼二,大銅鑼四,雲鑼二,嗩吶四。 樂人綠衣黃褂紅帶,六瓣紅絨帽,銅頂上綴黃翎,從內院官奏請也。 又詔公主冊封、諸王家祭、受降獻馘皆用樂。 第39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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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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