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冬,帝將大舉征沙漠。 命原吉與禮部尚書呂震、兵部尚書方賓、工部尚書吳中等議,皆言兵不當出。 未奏,會帝召賓,賓力言軍興費乏,帝不懌。 召原吉問邊儲多寡,對曰:「比年師出無功,軍馬儲蓄十喪八九,災眚迭作,內外俱疲。 況聖躬少安,尚須調護,乞遣將往征,勿勞車駕。 」帝怒,立命原吉出理開平糧儲。 而吳中入對如賓言,帝益怒。 召原吉系之內官監,並系大理丞鄒師顏,以嘗署戶部也。 賓懼自殺。 遂並籍原吉家,自賜鈔外,惟布衣瓦器。 明年北征,以糧盡引還。 已,復連歲出塞,皆不見敵。 還至榆木川,帝不豫,顧左右曰:「夏原吉愛我。 」崩聞至之三日,太子走系所,呼原吉,哭而告之。 原吉伏地哭,不能起。 太子令出獄,與議喪禮,復問赦詔所宜。 對以振饑、省賦役、罷西洋取寶船及雲南、交阯採辦諸道金銀課。 悉從之。 仁宗即位,復其官。 方原吉在獄,有母喪,至是乞歸終制。 帝曰:「卿老臣,當與朕共濟艱難。 卿有喪,朕獨無喪乎?」厚賜之,令家人護喪,馳傳歸葬,有司治喪事。 原吉不敢復言。 尋加太子少傅。 呂震以太子少師班原吉上,帝命鴻臚引震列其下。 進少保,兼太子少傅、尚書如故,食三祿。 原吉固辭,乃聽辭太子少傅祿。 賜「繩愆糾繆」銀章,建第于兩京。 已而仁宗崩,太子至自南京。 原吉奉遺詔迎于盧溝橋。 宣宗即位,以舊輔益親重。 明年,漢王高煦反,亦以「靖難」為辭,移檄罪狀諸大臣,以原吉為首。 帝夜召諸臣議。 楊榮首勸帝親征。 帝難之。 原吉曰:「獨不見李景隆已事耶?臣昨見所遣將,命下即色變,臨事可知矣。 且兵貴神速,卷甲趨之,所謂先人有奪人之心也。 榮策善。 」帝意遂決。 師還,賚予加等,賜閽者三人。 原吉以無功辭。 不聽。 三年,從北巡。 帝取原吉橐糗嘗之,笑曰:「何惡也?」對曰;「軍中猶有餒者。 」帝命賜以大官之饌,且犒將士。 從閲武兔兒山,帝怒諸將慢,褫其衣。 原吉曰:「將帥,國爪牙,奈何凍而斃之?」反覆力諫。 帝曰:「為卿釋之。 」再與蹇義同賜銀印,文曰:「含弘貞靖。 」帝雅善繪事,嘗親畫《壽星圖》以賜。 其他圖畫、服食、器用、銀幣、玩好之賜,無虛日。 五年正月,兩朝實錄成,復賜金幣、鞍馬。 旦入謝,歸而卒,年六十五。 贈太師,謚忠靖。 敕戶部復其家,世世無所與。 原吉有雅景,人莫能測其際。 同列有善,即採納之。 或有小過,必為之掩覆。 吏污所服金織賜衣。 原吉曰:「勿怖,污可浣也。 」又有污精微文書者,吏叩頭請死。 原吉不問,自入朝引咎,帝命易之。 呂震嘗傾原吉。 震為子乞官,原吉以震在「靖難」時有守城功,為之請。 平江伯陳瑄初亦惡原吉,原吉顧時時稱瑄才。 或問原吉:「量可學乎?」曰:「吾幼時,有犯未嘗不怒。 始忍于色,中忍於心,久則無可忍矣。 」嘗夜閲爰書,撫案而嘆,筆欲下輒止。 妻問之。 曰:「此歲終大闢奏也。 」與同列飲他所,夜歸值雪,過禁門,有欲不下者,原吉曰:「君子不以冥冥墮行。 」其慎如此。 原吉與義皆起家太祖時。 義秉銓政,原吉筦度支,皆二十七年,名位先於三楊。 仁、宣之世,外兼台省,內參館閣,與三楊同心輔政。 義善謀,榮善斷,而原吉與士奇尤持大體,有古大臣風烈。 子瑄,以廕為尚寶司丞。 喜談兵。 景泰時,數上章言兵事,有沮者,不獲用。 終南京太常少卿。 俞士吉,字用貞,象山人。 建文中,為袞州訓導。 上書言時政,擢御史。 出按鳳陽、徽州及湖廣,能辨釋冤獄。 成祖即位,進僉都御史。 奉詔以水利書賜原吉,因留督浙西農政。 湖州逋糧至六十萬石,同事者欲減其數以聞。 士吉曰:「欺君病民,吾不為也。 」具以實奏,悉得免。 尋為都御史陳瑛所劾,與大理少卿袁復同系獄。 復死獄中,士吉謫為事官,治水蘇、松。 既而復職,還上《聖孝瑞應頌》。 帝曰:「爾為大臣,不言民間利病,乃獻諛耶!」擲還之。 宣德初,仕至南京刑部侍郎,致仕。 李文鬱,襄陽人。 永樂初,以戶部侍郎副原吉治水有勞。 後坐事謫遼東二十年。 仁宗即位,召還,為南京通政參議,致仕。 鄒師顏,宣都人。 永樂初,為江西參政,坐事免。 尋以薦擢御史,有直聲。 遷大理丞,署戶部。 與原吉同下獄。 仁宗立,釋為禮部侍郎。 省墓歸,還至通州,卒,貧不能歸葬。 尚書呂震聞于朝,宣宗命驛舟送之。 詔京官卒者,皆給驛,著為令。 贊曰:《書》曰「敷求哲人,俾輔于爾後嗣」。 蹇義、夏原吉自筮仕之初,即以誠篤幹濟受知太祖,至成祖,益任以繁劇。 而二人實能通達政體,諳練章程,稱股肱之任。 仁、宣繼體,委寄優隆,同德協心,匡翼令主。 用使吏治修明,民風和樂,成績懋著,蔚為宗臣。 樹人之效,遠矣哉。 列傳第三十八 ○鬱新 趙羾 金忠 李慶 師逵 古樸向寶 陳壽馬京 許思溫劉季{虎} 劉辰 楊砥 虞謙呂升 仰瞻 嚴本 湯宗 鬱新,字敦本,臨淮人。 洪武中,以人才征,授戶部度支主事。 遷郎中。 踰年,擢本部右侍郎。 嘗問天下戶口田賦,地理險易,應答無遺,帝稱其才。 尋進尚書。 時親王歲祿米五萬石,新定議減五之四,並定郡王以下祿有差。 又以邊餉不繼,定召商開中法,令商輸粟塞下,按引支鹽,邊儲以足。 夏原吉為戶部主事,新重之,諸曹事悉委任焉。 建文二年引疾歸。 成祖即位,召掌戶部事,以古樸為侍郎佐之。 永樂元年,河南蝗,有司不以聞,新劾治之。 初,轉漕北京,新言:「自淮抵河,多淺灘跌坡,運舟艱阻。 請別用淺船載三百石者,自淮河、沙河運至陳州潁溪口跌坡下,復用淺船載二百石者運至跌坡上,別用大船運入黃河。 至八柳樹諸處,令河南車伕陸運入衛河,轉輸北京。 」從之。 又言:「湖廣屯田所產不一,請皆得輸官。 粟谷、穈黍、大麥、蕎二石,準米一石。 稻穀、敔秫二石五斗,穇稗三石,各準米一石。 豆、麥、芝麻與米等。 」著為令。 二年,議公、侯、伯、駙馬、儀賓祿,二百石以上者,請如文武官例,米鈔兼給。 三年,以士卒勞困,議減屯田歲收不如額者十之四五,又議改納米北京贖罪者于南京倉。 皆允行。 是年八月卒於官。 帝嘆曰:「新理邦賦十三年,量計出入,今誰可代者?」輟朝一日,賜葬祭,而召夏原吉還理部事。 新長於綜理,密而不繁。 其所規畫,後不能易。 趙羾,字雲翰,夏人,徙祥符。 洪武中,由鄉舉入太學,授兵部職方司主事。 圖天下要害厄塞,並屯戍所宜以進。 帝以為才,遷員外郎。 建文初,遷浙江參政,建策捕海寇,有功。 永樂二年,使交阯,還奏稱旨。 擢刑部侍郎,改工部,再改禮部。 五年進尚書,賜宴華蓋殿,撤膳羞遺其母。 初,羾每以事為言者所劾,帝不問。 九年秋,朝鮮使臣將歸,例有賜賚,羾不以奏。 帝怒曰:「是且使朕失遠人心。 」遂下之獄。 尋得釋,使督建隆慶、保安、永寧諸州縣,撫綏新集,民安其業。 十五年丁母艱。 起複,改兵部尚書,專理塞外兵事。 帝北征,轉餉有方。 仁宗嗣位,改南京刑部。 宣德五年,御史張楷劾羾及侍郎俞士吉怠縱。 召至,命致仕。 羾性精敏,歷事五朝,位列卿,自奉如寒素。 正統元年卒,年七十三。 第1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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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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