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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制音樂不完善,名分道義不明確,採取措施不合時宜,愛護人民、造福人民不能落實,但是他禁止暴亂很明察,他懲處不服的人很審慎,他施行刑罰從重而守信用,他處決犯人嚴厲而堅決,突然地就像雷電閃擊他們一樣,就像牆壁倒塌壓死他們一樣。像這樣,百姓一受到脅迫就會產生畏懼,一放鬆就會傲視君主,強行集中就聚在一起,一得到機會就四散逃跑,敵人一進攻就會被敵人爭取過去,君主如果不是用權勢地位去脅迫他們,不是用懲罰殺戮去震懾他們,那就無法控制臣民。這就叫做嚴酷督察的威嚴。
沒有愛護人民的心腸,不做有益於人民的事情,而天天搞那些擾亂人民的歪門邪道,百姓如果怨聲沸騰,就跟着逮捕他們,對他們用刑燒灼,而不去調解民心。像這樣,臣民就會結夥逃散而離開君主了,垮台滅亡,就可以立刻等到。這就叫做放肆妄為的威嚴。
這三種威嚴,是不可不仔細考察的。道德的威嚴終結于安定強盛,嚴酷督察的威嚴終結于危險衰弱,放肆妄為的威嚴終結于滅亡。
第
258講:
16.
3公孫子曰(
1):「子發將西伐蔡(
2),克蔡,獲蔡侯(
3),歸致命曰(
4):『蔡侯奉其社稷而歸之楚(
5),舍屬二三子而治其地(
6)。』既,楚發其賞,子發辭曰:『發誡布令而敵退,是主威也;徙舉相攻而敵退(
7),是將威也;合戰用力而敵退,是眾威也。臣舍不宜以眾威受賞。』」
譏之曰:「子發之致命也恭,其辭賞也固。夫尚賢使能,賞有功,罰有罪,非獨一人為之也,彼先王之道也,一人之本也,善善、惡惡之應也,治必由之,古今一也。古者明王之舉大事、立大功也,大事已博(
8),大功已立,則君享其成,群臣享其功,士大夫益爵,官人益秩,庶人益祿。是以為善者勸,為不善者沮,上下一心,三軍同力(
9),是以百事成而功名大也。今子發獨不然,反先王之道,亂楚國之法,墮興功之臣(
10),恥受賞之屬,無僇乎族黨而抑卑其後世(
11),案獨以為私廉(
12),豈不過甚矣哉?故曰:子發之致命也恭,其辭賞也固。」
【註釋】
(
1)公孫子:齊國的宰相,以公孫為氏,「子」是尊稱。(
2)子發:楚宣王(公元前
369年~前
340年在位)時的令尹(相當於別國的相),姓景,名舍,字子發。將(ji •
4ng • 匠):帶兵。蔡:並不
是指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或下蔡(即州來,今安徽鳳台),而是指高蔡,它位於楚國之西,在今
川鄂交界處的巫山與湖南洞庭湖之間。參見《戰國策·楚策四》「莊辛謂楚襄王」章。(
3)蔡侯:指蔡
聖侯。(
4)致命:古代臣奉命外出回來後向君主彙報執行命令的情況叫「致命」,也叫「覆命」、“通
命”、「報命」。(
5)歸(ku • @潰):通「饋」,送給。(
6)屬(zh • (囑):委託,託付。(
7)徙:遷移,
調動。舉:發動。(
8)博:取。(
9)三軍:見
10.
20注(
8)。(
10)墮:通「惰」,懈怠。這裡用作使動詞。
(
11僇(l • )路):羞辱。族黨:聚居的同族親屬。抑卑其後世:先祖有功勛,後代也光榮。現在子發
說自己無功,也就壓低了他後代的地位。(
12)案:語助詞。
【譯文】
公孫先生說:「子髮帶兵向西討伐蔡國,攻克了蔡國,俘獲了蔡聖侯,回來後向楚宣王彙報執行命令的情況說:『蔡侯獻出他的國家而把它送給楚國,我景舍已委派了幾個人去治理他的領土。』過後不久,楚宣王向他頒發獎賞,子發推辭說:『一發出警告、一頒佈命令,敵人就退卻,這是君主的威力;一調發軍隊去攻打,敵人就退卻,這是將領的威力;交戰用力後敵人才退卻,這是戰士們的威力。我景舍不該憑戰士們的威力受到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