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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類 / 顧炎武 / 本書目錄
  

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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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臣《記》言:「孔子射于矍相之圃,賁軍之將、亡國之大夫不入。」《說苑》言:「楚伐陳,陳西門燔,使其降民修之。孔子過之,不軾。」《戰國策》:安陵君言;「先君手受太府之憲,憲之上篇曰:國雖大赦。降城亡子不得與焉。」下及漢魏,而馬日、于禁之流,至于嘔血而終,不敢靦於人世。時之風尚從可知矣。後世不知此義,而文章之士多護李陵,智計之家或稱譙叟。此說一行,則國無守臣,人無植節,反顏事讎,行若狗彘,而不之愧也。何怪乎五代之長樂老,序平生以為榮,滅廉恥而不顧者乎!《春秋‧僖十七年》:「齊人殲于遂。」《梁傳》曰:「無遂則何以言遂?其猶存遂也。」故王死而田單復齊,弘演亡而桓公救衛,此足以樹人臣之鵠,而降城亡子不齒於人類者矣。楚漢之際,有鄭君,事項籍,籍死屬漢。高祖悉令諸籍臣名「籍」,鄭君獨不奉詔。於是盡拜名籍者為大夫,而逐鄭君。金哀宗之亡,參政張天綱見執于宋,有司令供狀書金主為「虜主」,天綱曰:‘殺即殺,焉用狀為!”有司不能屈,聽其所供。天綱但書「故主」而已。嗚呼,豈不賢于少事偽朝者乎?

唐肅宗至德三年正月,大赦詔:「自開元已來,宰輔之家不為逆賊所污者,與子孫一人官。」


  

○本朝古人謂所事之國為本朝。魏文欽降吳,表言:「世受魏恩,不能扶翼本朝,抱愧俯仰,靡所自厝。」又如吳亡之後,而蔡洪《與刺史周浚書》言:「吳朝舉賢良」是也,《顏氏家訓》:「先君、先夫人皆未還建業舊山,旅葬江陵東郭。承聖未,啟求揚都,欲營遷厝,蒙詔賜銀百兩,已于揚州小效卜地燒磚。值本朝淪沒,流離至此。」之推仕歷齊、周及隋,而猶稱梁為「本朝」,蓋臣子之辭無可移易,而當時上下亦不以為嫌者矣。

《舊唐書》,劉句撰,句為石晉宰相,而其《職官志》稱唐曰「皇朝」、曰「皇家」、曰「國家」,《經籍志》稱唐曰「我朝」。

宋胡三省注《資治通鑒》,書成於元至元時,注中凡稱宋皆曰「本朝」、曰「我宋」,其釋地理皆用宋州縣名。惟一百九十七卷「蓋牟城」下注曰「大元遼陽府路」,「遼東城」下注曰「今大元遼陽府」,二百六十八卷「順州」下曰「大元順州領懷柔、密雲二縣」,二百八十六卷「錦州」下曰「陳元靚曰:大元于錦州置臨海節度,領永樂、安昌、興城、神水四縣,屬大定府路」,二百八十八卷「建州」下曰「陳元靚曰:大元建州,領建平、永霸二縣,屬大定府路」,以宋無此地,不得已而書之也。

○書前代官陶淵明以宋元嘉四年卒,而顏延之身為宋臣,乃其作誄,直雲「有晉徵士」。真定府《龍藏寺碑》,隋開皇六年立,其末雲「齊開府長兼行參軍九門張公禮撰」,齊亡入周,周亡入隋,而猶書齊官。韓自書《裴郡君祭文》,書「甲戌歲’,書“前翰林學士承旨銀青光祿大夫行尚書戶部侍郎知制誥昌黎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韓」。是歲朱氏篡唐己八年,猶書唐官,而不用梁年號。

《宋史‧劉豫傳》:豫改元阜昌,朝奉郎趙俊書甲子不書僭年,豫亦元如之何。

●卷十四

○兄弟不相為後商之世,兄終弟及,故十六世而有二十八王。如仲丁、外壬、河甲,兄弟三王。陽甲、盤庚、小辛、小乙,兄弟四王。未知其廟制何。《商書》言「七世之廟」,賀循謂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則當祭禰而已。《唐書‧禮樂志》:自憲宗、穆宗、敬宗、文宗四世廟,睿、肅、代以次遷。至武宗崩,德宗以次當遷,而于世次為高祖,禮官始覺其非,以謂兄弟不相為後,不得為昭穆,乃議復代宗。而議者言:「已祧之主,不得復入太廟。」禮官曰:「昔晉元明之世,已遷豫章、穎川,後皆復。此故事也。」議者又言:「廟室有定數,而無後之主當置別廟。」禮官曰:「晉武帝時,景、文同廟,廟雖六代,其實七主,至元帝、明帝,廟皆十室,故賀循曰:“廟以容主為限,而無常數也。」於是復代宗,而以敬宗、文宗、武宗同為一代。何休解《公羊傳‧文公二年》「躋僖公」謂:「惠公與莊公當同南面西上,隱、桓與閔、僖當同北面西上。」據大如此,則廟中昭穆之序亦從之而不易矣。鄞萬斯《大本之立說》謂:「廟制當一准《王制》之言,太祖而下,其為父死子繼之常也,則一廟一主,三昭三穆而不得少。其為兄弟相繼之變也,則同廟異室,亦三昭三穆而不得多。觀《考工記‧匠人營國》所載,世室明堂皆五室,則知同廟異室,古人或已有通其變者,正不可指為後人之臆見也。《記》曰:『協諸義而協。』則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也。然則賀循之論,可為後王之式矣。」


  
○立叔父《左傳‧昭十九年》:鄭駟偃卒,生絲弱,其父兄立於瑕。子產對晉人謂:「私族于謀,而立長親。」是叔父繼其兄子。唐宣宗之為皇太叔,蓋于此矣。

○繼兄子為君晉元帝大興三年正月乙卯,詔曰:「吾雖上繼世祖,然于懷愍皇帝皆北面稱臣。今祠太廟,不親執觴酌,而令有司行事,於情理不安。」乃行親獻。可謂得《春秋》之意者矣。

○太上皇《秦始皇本紀》:「追尊莊襄王為太上皇。」是死而追尊之號,猶周曰「太王」也。漢則以為生號,而後代並因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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