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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史 - 11 /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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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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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關於《詩經》的編集,漢代學者有采詩的說法。班固說:「孟春之月,群居者將散,行人振木鐸徇于路以采詩,獻之太師,比其音律,以聞于天子。」(《漢書·食貨志》又何休說:「男年六十、女年五十無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間求詩。鄉移于邑,邑移于國,國以聞于天子。」(《春秋公羊傳》宣公十五年《解詁》)這些說法的具體情形曾有人懷疑過,但我們認為這並非完全出於後人臆度。《詩經》三百篇的韻部系統和用韻規律基本上是一致的,形式基本上是整齊的四言詩;而它包括的地域又很廣,以十五「國風」而言,就佔有今陝西、山西、山東、河南、河北、湖北等省的全部或一部分,在古代交通不便、語言互異的情況下,不經過有意識、有目的的採集和整理,像《詩經》這樣體系完整、內容豐富的詩歌總集的出現恐怕是不可能的。《詩經》這部書,我們認為當是周王朝經過諸侯各國的協助,進行採集,然後命樂師整理、編纂而成的。但這只是「國風」和「小雅」的部分詩歌如此,如《國語》所謂「瞽獻曲」之類。至于雅詩和頌詩的大部分,可能是公卿列士所獻的詩(《國語·周語》:「天子聽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瞽獻曲,……師箴,瞍賦,矇誦。」襄公十四年《左傳》師曠語略同。)統治階級採集詩歌的目的,除用以教育自己的子弟和娛樂外,主要是為了瞭解人民的反映,考察其政治的效果,以便進一步鞏固自己的統治,所謂「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漢書·藝文志》)。

漢代的學者也還有人認為《詩經》三百篇是經過孔子刪訂而成的,例如司馬遷就曾說過:「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禮義……三百五篇,孔子皆絃歌之。」(《史記·孔子世家》)絃歌詩章可能是事實,刪詩的話是不可信的。《詩經》最後編定成書,大約在公元前六世紀中葉,不會在孔子出生以後。孔子不止一次說過「詩三百」的話,可見他看到的是和現存《詩經》篇目大體相同的本子。而更重要的反證是公元前五四四年,吳公子季札在魯國觀樂,魯國樂工為他所奏的各國風詩的次序與今本《詩經》基本相同。其時孔子剛剛八歲,顯然是不可能刪訂《詩經》的。《詩經》在先秦典籍中只稱為「詩」,漢代學者奉為經典,這才稱作《詩經》。


  

《詩經》各篇都是可以合樂歌唱的,所以《墨子·公孟篇》說「弦詩三百,歌詩三百」,司馬遷也說,孔子曾絃歌三百五篇。風、雅、頌的劃分也是由於音樂的不同。風是帶有地方色彩的音樂,十五「國風」就是十五個地方的土風歌謡,成公九年(左傳)範文子說:「樂操土風,不忘舊也。」正好說明了風的含義。它們產生的地區,除「周南」、「召南」在江漢汝水一帶外,其餘十三「國風」都在黃河流域。雅是周王朝直接統治地區的音樂;雅有正的意思,當時人們把王朝直接統治地區的音樂看成正聲。頌有形容的意思,它是一種宗廟祭祀用的舞曲。自春秋以來,戰亂頻仍,作為樂章的《詩經》頗為淆亂,公元前四八四年,孔子周游列國後,回到了魯國,開始他的著述工作,同時也整理過《詩經》的樂章,使「雅、頌各得其所」。他還利用詩來教育門弟子,並且強調詩的實際用途,這對《詩經》的保存和流傳是有作用的。正因為孔子與《詩經》有這樣密切的關係,漢代人才把他附會成為《詩經》的最後刪訂者。

《詩經》雖遭秦火焚燬,但由於學者的諷誦,至漢復得流傳。當時傳授《詩經》的有四家:齊之轅固、魯之申培、燕之韓嬰、趙之毛萇。或取國名,或取姓氏,而簡稱齊、魯、韓、毛四家。齊、魯、韓三家武帝時已立學官,毛詩晚出,未得立。毛氏說詩,事實多聯繫《左傳》,訓詁多同於《爾雅》,稱為古文,其餘三家則稱今文。自東漢末年,儒學大師鄭玄為毛詩作箋,學習毛詩的人逐漸增多,其後三家詩亡,獨毛詩得大行于世。

第二節 雅頌


  
雅詩和頌詩都是統治階級在特定場合所用的樂歌。由於它們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社會生活的某些方面,在今天看來還有一定的社會意義和認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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