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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進讒的小人,不能把他來控制。
虢公長父太放肆,因把災難來招致,厲王流竄逃到彘。
第
425講:
25.
42周幽、厲(
1),所以敗,
不聽規諫忠是害。
嗟我何人,獨不遇時,當亂世(
2)。
【註釋】
(
1)周幽:周幽王,姓姬,名宮涅,西周末代君王,公元前
781~前
771在位。(
2)本章韻腳:厲、
敗、害、世,月部。
【譯文】
周幽王與周厲王,所以失敗有原因,
別人規勸全不聽,專門殘害那忠臣。
唉呀我算什麼人,偏偏不遇好時辰,活在亂世無所成。
第
426講:
25.
43欲衷對(
1),言不從,
恐為子胥身離凶(
2)。
進諫不聽,剄而獨鹿(
3),棄之江(
4)。
【註釋】
(
1)「對」字不入韻,「衷對」當作「對衷」。對:通「遂」,進。(
2)離:通「罹」(l •
0離),
遭受。(
3)而:以。獨鹿:同「屬鏤」,劍名,相傳吳王將此劍賜給伍子胥逼他自殺。(
4)本章韻腳:
衷、從、凶、江,東冬旁轉。「衷」屬冬部,其餘屬東部。
【譯文】
想向君主訴衷情,耽心說話君不聽,
恐怕成為伍子胥,自己反而遭厄運。
進言勸諫君不聽,被賜屬鏤割脖頸,還被拋屍在江心。
第
427講:
25.
44觀往事,以自戒,
治亂是非亦可識。
托于成相(
1),以喻意(
2)。
【註釋】
(
1)這句上當脫四字。(
2)本章韻腳:事、戒、識、意,之職對轉。「事」屬之部,其餘屬職部。
【譯文】
回顧觀察已往事,用來戒備把身治,
安定混亂是與非,從中也可有所知。
憑藉敲鼓這曲子,用來表明我心志。
第
428講:
25.
45請成相,言治方,君論有五約以明(
1)。
君謹守之,下皆平正,國乃昌(
2)。
【註釋】
(
1)論(l • *n • 倫):通「倫」,道理。五:五條,即
25.
46~
25.
50五章所闡述的五條為君之道。
(
2)本章韻腳:相、方、明、昌,陽部。
【譯文】
讓我敲鼓說你聽,說說治國的方針,
為君之道有五條,不但簡要又分明。
君主嚴格遵守它,臣民安寧都端正,國家也就會昌盛。
第
429講:
25.
46臣下職,莫游食,
務本節用財無極。
事業聽上,莫得相使,一民力(
1)。
【註釋】
(
1)本章韻腳:職、食、極、力,職部。
【譯文】
臣民必須都盡職,不准遊蕩吃白食,
從事農耕省開支,財富無窮國庫實。
做事聽從君安排,不得擅自相指使,統一民力君控制。
第
430講:
25.
47守其職,足衣食,厚薄有等明爵服。
利往印上(
1),莫得擅與,孰私得(
2)?
【註釋】
(
1)往:當為「隹」字之誤,「隹」是「唯」的古字(王引之說)。愎(y •
3ng • 仰):同「仰」,
依賴。(
2)本章韻腳:職、食、服、得,職部。
【譯文】
臣民恪守其本職,就能豐衣又足食,
俸祿多少有等級,明確爵位與服飾。
財利只能靠君賜,臣下不得自佈施,誰能私下得財資?
第
431講:
25.
48君法明,論有常,
表儀既設民知方(
1)。
進退有律,莫得貴賤,孰私王(
2)?
【註釋】
(
1)表儀:古代立木以示人叫做儀,也叫表,引申指法度、標準。(
2)本章韻腳:明、常、方、
王,陽部。
【譯文】
君主法度很嚴明,言論合法有定准,
規章制度已設立,人民瞭解方向明。
任免官吏有標準,貴賤不得任意定,誰會私下討好君?
第
432講:
52.
49君法儀,禁不為,
莫不說教名不移(
1)。
修之者榮,離之者辱,孰它師(
2)?
【註釋】
(
1)說:通「悅」。名:名號,此指君主的名位稱號,它是政權的象徵。(
2)「師」古屬脂部,
脂歌兩部雖可合韻(見
25.
4),但此文「它師」兩字當作「師它」,蓋後人不明古音而誤改。本章韻
腳:儀、為、移、它,歌部。
【譯文】
君主法度是標準,禁止之事不敢碰,
無不喜歡君教令,名號政權不變更。
遵循法度榮耀成,背離法度屈辱生,誰敢越軌去橫行?
第
433講:
25.
50刑稱陳,守其銀(
1),
下不得用輕私門。
罪禍有律(
2),莫得輕重,威不分(
3)。
【註釋】
(
1)銀:通:「垠」,界限。(
2)罪:治罪,懲罰。禍:通「過」,罪過。(
3)本章韻腳:陳、銀、
門、分,真文旁轉。「陳」屬真部,其餘屬文部。
【譯文】
刑法得當陳列明,遵守規定界限清,
臣下不得擅用刑,豪門權勢自會輕。
懲處罪過有法令,不得加重或減輕,君權也就不被分。
第
434講:
25.
51請牧祺,明有基(
1),
主好論議必善謀。
五聽循領(
2),莫不理續(
3),主執持(
4)。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