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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 211 /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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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第211頁 / 共2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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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任用進讒的小人,不能把他來控制。

虢公長父太放肆,因把災難來招致,厲王流竄逃到彘。


  

425講:

2542周幽、厲(1),所以敗,

不聽規諫忠是害。

嗟我何人,獨不遇時,當亂世(2)。

【註釋】

(1)周幽:周幽王,姓姬,名宮涅,西周末代君王,公元前781~前771在位。(2)本章韻腳:厲、

敗、害、世,月部。

【譯文】

周幽王與周厲王,所以失敗有原因,

別人規勸全不聽,專門殘害那忠臣。

唉呀我算什麼人,偏偏不遇好時辰,活在亂世無所成。

426講:

2543欲衷對(1),言不從,

恐為子胥身離凶(2)。

進諫不聽,剄而獨鹿(3),棄之江(4)。

【註釋】

(1)「對」字不入韻,「衷對」當作「對衷」。對:通「遂」,進。(2)離:通「罹」(l • 0離),

遭受。(3)而:以。獨鹿:同「屬鏤」,劍名,相傳吳王將此劍賜給伍子胥逼他自殺。(4)本章韻腳:

衷、從、凶、江,東冬旁轉。「衷」屬冬部,其餘屬東部。

【譯文】

想向君主訴衷情,耽心說話君不聽,

恐怕成為伍子胥,自己反而遭厄運。

進言勸諫君不聽,被賜屬鏤割脖頸,還被拋屍在江心。

427講:

2544觀往事,以自戒,

治亂是非亦可識。

托于成相(1),以喻意(2)。

【註釋】

(1)這句上當脫四字。(2)本章韻腳:事、戒、識、意,之職對轉。「事」屬之部,其餘屬職部。

【譯文】

回顧觀察已往事,用來戒備把身治,

安定混亂是與非,從中也可有所知。

憑藉敲鼓這曲子,用來表明我心志。

428講:

2545請成相,言治方,君論有五約以明(1)。

君謹守之,下皆平正,國乃昌(2)。

【註釋】

(1)論(l • *n • 倫):通「倫」,道理。五:五條,即25462550五章所闡述的五條為君之道。

(2)本章韻腳:相、方、明、昌,陽部。

【譯文】

讓我敲鼓說你聽,說說治國的方針,

為君之道有五條,不但簡要又分明。

君主嚴格遵守它,臣民安寧都端正,國家也就會昌盛。

429講:

2546臣下職,莫游食,

務本節用財無極。

事業聽上,莫得相使,一民力(1)。

【註釋】

(1)本章韻腳:職、食、極、力,職部。

【譯文】

臣民必須都盡職,不准遊蕩吃白食,

從事農耕省開支,財富無窮國庫實。

做事聽從君安排,不得擅自相指使,統一民力君控制。

430講:

2547守其職,足衣食,厚薄有等明爵服。

利往印上(1),莫得擅與,孰私得(2)?

【註釋】

(1)往:當為「隹」字之誤,「隹」是「唯」的古字(王引之說)。愎(y • 3ng • 仰):同「仰」,

依賴。(2)本章韻腳:職、食、服、得,職部。

【譯文】

臣民恪守其本職,就能豐衣又足食,

俸祿多少有等級,明確爵位與服飾。

財利只能靠君賜,臣下不得自佈施,誰能私下得財資?

431講:

2548君法明,論有常,

表儀既設民知方(1)。

進退有律,莫得貴賤,孰私王(2)?

【註釋】


  
(1)表儀:古代立木以示人叫做儀,也叫表,引申指法度、標準。(2)本章韻腳:明、常、方、

王,陽部。

【譯文】

君主法度很嚴明,言論合法有定准,

規章制度已設立,人民瞭解方向明。

任免官吏有標準,貴賤不得任意定,誰會私下討好君?

432講:

5249君法儀,禁不為,

莫不說教名不移(1)。

修之者榮,離之者辱,孰它師(2)?

【註釋】

(1)說:通「悅」。名:名號,此指君主的名位稱號,它是政權的象徵。(2)「師」古屬脂部,

脂歌兩部雖可合韻(見254),但此文「它師」兩字當作「師它」,蓋後人不明古音而誤改。本章韻

腳:儀、為、移、它,歌部。

【譯文】

君主法度是標準,禁止之事不敢碰,

無不喜歡君教令,名號政權不變更。

遵循法度榮耀成,背離法度屈辱生,誰敢越軌去橫行?

433講:

2550刑稱陳,守其銀(1),

下不得用輕私門。

罪禍有律(2),莫得輕重,威不分(3)。

【註釋】

(1)銀:通:「垠」,界限。(2)罪:治罪,懲罰。禍:通「過」,罪過。(3)本章韻腳:陳、銀、

門、分,真文旁轉。「陳」屬真部,其餘屬文部。

【譯文】

刑法得當陳列明,遵守規定界限清,

臣下不得擅用刑,豪門權勢自會輕。

懲處罪過有法令,不得加重或減輕,君權也就不被分。

434講:

2551請牧祺,明有基(1),

主好論議必善謀。

五聽循領(2),莫不理續(3),主執持(4)。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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