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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8凡人之慾為善者,為性惡也。夫薄願厚,惡願美,狹願廣,貧願富,賤願貴,苟無之中者,必求于外;故富而不願財,貴而不願勢,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用此觀之,人之慾為善者,為性惡也。今人之性,固無禮義,故強學而求有之也;性不知禮義,故思慮而求知之也。然則性而已(
1),則人無禮義,不知禮義。人無禮義則亂,不知禮義則悖。然則性而已,則悖亂在己。用此觀之,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註釋】
(
1)性:《集解》作「生」據世德堂本改。下文「然則性而已」句同。
【譯文】
一般地說,人們想行善,正是因為其本性邪惡的緣故。那微薄的希望豐厚,醜陋的希望美麗,狹窄的希望寬廣,貧窮的希望富裕,卑賤的希望高貴,如果本身沒有它,就一定要向外去追求;所以富裕了就不羡慕錢財,顯貴了就不羡慕權勢,如果本身有了它,就一定不會向外去追求了。由此看來,人們想行善,實是因為其本性邪惡的緣故。人的本性,本來是沒有什麼禮義觀念的,所以才努力學習而力求掌握它;本性是不懂禮義的,所以才開動腦筋而力求瞭解它。那麼如果只有本性,人就不會有禮義,就不會懂得禮義。人沒有禮義就會混亂無序,不懂禮義就會悖逆不道。那麼如果人只有本性,在他身上就只有逆亂了。由此看來,人的本性是邪惡的就很明顯了,他們那些善良的行為則是人為的。
第
368講:
23.
9孟子曰:「人之性善。」
曰:是不然。凡古今天下之所謂善者,正理平治也;所謂惡者,偏險悖亂也。是善惡之分也已。今誠以人之性固正理平治邪,則有惡用聖王、惡用禮義矣哉(
1)?雖有聖王禮義,將曷加于正理平治也哉?今不然,人之性惡。故古者聖人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故為之立君上之勢以臨之,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使天下皆出於治、合于善也。是聖王之治而禮義之化也。今當試去君上之勢(
2),無禮義之化,去法正之治,無刑罰之禁,倚而觀天下民人之相與也;若是,則夫強者害弱而奪之,眾者暴寡而嘩之(
3),天下之悖亂而相亡不待頃矣。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註釋】
(
1)有:通「又」。惡(w • &烏):哪裡。(
2)當試:與「嘗試」、「當使」相通,等於說「倘使」、
「倘若」。(
3)嘩:當作「跨」,猶據,言眾者據寡者之上而使之出己之下(劉師培說)。
【譯文】
孟子說:「人的本性是善良的。」
我說:這不對。凡是從古到今、普天之下所謂的善良,是指端正順理安定有秩序;所謂的邪惡,是指偏邪險惡悖逆作亂。這就是善良和邪惡的區別。果真認為人的本性本來就是端正順理安定守秩序的吧,那麼又哪裡用得着聖明的帝王、哪裡用得着禮義了呢?即使有了聖明的帝王和禮義,在那端正順理安定守秩序的本性上又能增加些什麼呢?其實並不是這樣,人的本性是邪惡的。古代的聖人認為人的本性是邪惡的,認為人們是偏邪險惡而不端正、悖逆作亂而不守秩序的,所以給他們確立了君主的權勢去統治他們,彰明了禮義去教化他們,建立起法治去管理他們,加重刑罰去限制他們,使天下人都從遵守秩序出發、符合于善良的標準。這就是聖明帝王的治理和禮義的教化。如果拋掉君主的權勢,沒有禮義的教化,廢棄法治的管理,沒有刑罰的制約,站在一邊觀看天下民眾的相互交往;那麼,那些強大的就會侵害弱小的而掠奪他們,人多的就會欺凌人少的而壓制他們,天下人悖逆作亂而各國互相滅亡的局面不等片刻就會出現了。由此看來,那麼人的本性是邪惡的就很明顯了,他們那些善良的行為則是人為的。
第
369講:
23.
10故善言古者,必有節于今(
1);善言天者,必有征於人。凡論者,貴其有辨合、有符驗(
2)。故坐而言之,起而可設,張而可施行。今孟子曰「人之性善」,無辨合符驗,坐而言之,起而不可設,張而不可施行,豈不過甚矣哉?故性善,則去聖王、息禮義矣;性惡,則與聖王、貴禮義矣。故檃栝之生,為枸木也;繩墨之起,為不直也;立君上,明禮義,為性惡也。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註釋】
(
1)節:驗。(
2)辨:通「別」,即「別券」,或稱「傅別」,是古代的一種憑證,將一券剖分
為兩半而成,故稱「別券」,雙方各執一半(一「別」)為據,驗證時將兩「別」相合,即可定其真
偽。它與如今憑騎縫章核對的票據原理相似。符:見
8.
18注(
19)。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