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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 - 163 / 271
中國哲學類 / 顧炎武 / 本書目錄
  

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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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年月朔日子今人謂日,多曰日子。日者,初一,初二之類是也。子者,甲子、乙丑之類是也。《周禮‧職內》注曰:「若言某月某日某甲詔書,或言甲,或言子,一也。」《文選。陳琳‧檄吳將校部曲文》「年月朔日子」,李周翰註:「日子,發檄時也。」漢人未有稱夜半為子時者,誤矣,古人文字,年月之下必系以朔,必言朔之第幾日,而又系之干支,故曰朔日子也。如魯相瑛《孔子廟碑》云:「元嘉三年三月丙子朔,甘七日王寅」,又云「永興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酉」。史晨《孔子廟碑》雲「建寧二年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樊毅《復華下民租碑》雲「光和二年十二月庚午朔,十三日壬午是也。此日子之稱所自起。若史家之文,則有子而無日,《春秋》是也然在朔言朔,在晦言晦,而“旁死魄」、「哉生明」之文見于《尚書》,則有兼日而書者矣。

《宋書‧禮志》「年月朔日甲子,尚書令某甲下」,此古文移之式也,陳琳檄文但省一「甲」字耳。


  

《南史》:「劉之遴與張纘等參校古本《漢書》,稱永平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已酉,郎班固,而今本無上書年月日子。」《隋書》袁充上表稱:「寶曆之元改元仁壽,歲月日子,還共誕聖之時。」

時有十二,而但稱「子」,猶之干支有六十,而但稱「甲子」也。

漢人之文,有即朔之日而必重書一日者。廣漢太守沈子據《綿竹江堰碑》云:「嘉平五年五月辛酉朔,一日辛酉。」《綏民校尉熊君碑》云:「建安計一年十回月丙寅朔,一日丙寅。」此則繁而無用,不若後人之簡矣。

○年號當從實書正統之論,始於習鑿齒,不過帝漢而偽魏、吳二國耳。自編年之書出,而疑于年號之無所從,而其論乃紛壇矣。夫年號與正朔自不相關,故周平王四十九年,而孔子則書之為魯隱公之元年、何也,《春秋》,魯史也,據其國之人所稱而書之,故元年也。晉之《乘》存,則必以是年為鄂侯之二年矣。楚之《杌》存,則必以是年為武王之十九年矣。觀《左傳‧文公十七年》:鄭子家與晉韓宣子書曰:「寡君即位三年」,而其下文曰「十二年」,「十四年」,「十五年」,則自稱其國之年也。《襄公二十二年》少正公孫僑對晉之辭曰:「在晉先君悼公九年,我寡君於是即位」,而其下文遂曰「我二年」,「我四年」,則兩稱其國之年也,故如《三國志》則漢人傳中自用漢年號,魏人傳中自用魏年號,吳人傳中自用吳年號。推之南北朝。五代、遼、金並各自用其年號,此之謂從實。且王莽篡漢,而班固作傳,其于始建國、天鳳、地皇之號,一一用以紀年,蓋不得不以紀年,非帝之也。後人作書,乃以編年為一大事,而論世之學疏矣。

《春秋傳》亦有用他國之年者。齊襄公之二年,叟阝瞞伐齊,註云:「魯桓公之十六年。」僖之四年,子然卒;簡之元年,士子孔卒,註云:「鄭僖四年,魯襄六年,鄭簡元年,魯襄八年。」

漢時諸侯王得自稱元年。《漢書‧諸侯王表》:「楚王戊二十一年,孝景三年」,「楚王延壽三十二年,地節元年」之類是也。《淮南‧天文訓》:「淮南元年冬,太一在丙子。」謂淮南王安始立之年也。注者不達,乃曰淮南王作書之元年,又曰淮南工僭號,此為未讀《史記人們又書》者矣。趙明誠《金石錄》有《楚鐘銘》「惟王五十六祀」之論,正同此類。


  

又考漢時不獨王也,即列侯于其國中亦得自稱元年。《史記‧高祖功臣侯年表》:「高祖六年,平陽懿侯曹參元年」;「孝惠六年,靖侯元年」;「孝文後四年,簡侯奇元年」是也。呂氏《考古圖‧周陽侯釒復銘》曰:「周陽侯家銅三習釒復,容五斗,重十八斤六兩。侯治五年五月國鑄第四。」《文選‧魏都賦》劉良往:「文昌殿前有鐘。其銘曰:惟魏四年,歲次丙申,龍次大火,五月丙寅,作蕤賓鐘。」魏四年者,曹操為魏公之四年,漢獻帝之建安二十一年也。《元史‧順帝紀》:至正二十八年,乃明洪武元年也。直書二十八年”。自是以下,書日「後一年」,曰「又一年,四月丙戌,帝殂于應昌」,是時明太祖即位三年,而猶書元主曰「帝」,且不以明朝之年號加之,深得史法。疑此出於聖裁,不獨宋、王二分之能守古法也。

英宗命儒臣修《續通鑒綱目》,亦書「元順帝至正二十七年」.不書「吳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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