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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宋史 下全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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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下 - 36

真定、懷、衛間,敵兵甚盛,方密修戰具為入攻之計,而將相恬不為慮,不修武備,澤以為憂。乃渡河約諸將共議事宜,以圖收復,而于京城四壁,各置使以領招集之兵。又據形勢立堅壁二十四所于城外,沿河鱗次為連珠砦,連結河東、河北山水砦忠義民兵,於是陝西、京 ...

宋史 中 - 36

徽宗崇寧四年,樞密院言:「比者京畿保甲投八百七十一牒乞免教閲,又二百三十餘牒遮樞密張康國馬首訴焉。」是月,詔京畿、三路保甲並于農隙時教閲,其月教指揮勿行。 五年,詔河北東西、河東、永興、秦鳳路各武臣一員充提舉保甲併兼提刑,其見專提舉保甲文 ...


  
宋史 下 - 37

高宗即位,除權戶部員外郎。知樞密院張浚薦之,除司勛郎官。上幸建康,詔條具防秋事宜,鼎言:「宜以六宮所止為行宮,車駕所止為行在,擇精兵以備儀衛,其餘兵將分佈江、淮,使敵莫測巡幸之定所。」上納之。 久雨,詔求闕政。鼎言:「自熙寧間王安石用事, ...

宋史 中 - 37

邵武軍十砦同巡檢、大寺、水口、永安、明溪、仁壽、西安、永平、軍口、梅口。 建寧府七砦黃琦、籌嶺、盆亭、麻沙、水吉、苦竹、仁壽。 南劍州八砦滄峽、洛陽、浮流、岩前、同巡、仁壽、萬安、黃土。 泉州五砦都巡、同巡、石井、小兜、三縣。 福州 ...

宋史 下 - 38

浚在江上,嘗遣其屬呂祉入奏事,所言誇大,鼎每抑之。上謂鼎曰:「他日張浚與卿不和,必呂祉也。」後浚因論事,語意微侵鼎,鼎言:「臣初與浚如兄弟,因呂祉離間,遂爾睽異。今浚成功,當使展盡底蘊,浚當留,臣當去。」上曰:「俟浚歸議之。」浚嘗奏乞幸建康 ...

宋史 中 - 38

徽宗崇寧元年,湖北都鈐轄舒亶奉旨相度召募施、黔州土丁,致討辰、沅山OD,每州無過七百人。緣OD賊深在溪洞,險阻不通正軍故也。 三年,京東等路招軍五萬,馬軍以崇捷、崇鋭名,步軍以崇武、崇威名。 四年七月,熙河蘭湟路轉運使洪中孚自河東入覲, ...


  
宋史 下 - 39

竊嘗論澤、鼎之終而益有感焉。澤之易簀也,猶連呼「渡河」者三;而鼎自題其銘旌,有「氣作山河壯本朝」之語。何二臣之愛君憂國,雖處死生禍變之際,而猶不渝若是!而高宗惑于憸邪之口,乍任乍黜,所謂「善善而不能用」,千載而下,忠臣義士猶為之撫卷扼腕,國 ...

宋史 中 - 39

七月,陝西五路制置使錢蓋言:「都水使者陳求道請招刺保甲五萬充軍。緣比來陝右正兵數少,全籍保甲守禦,及運糧諸役差使外,所餘無幾,若更招刺五萬充軍,則是正丁占使殆遍,不唯難以選擇,兼慮民情驚疑,別緻生事。欲乞令州縣曉諭保甲,取其情願;如未有情願 ...

宋史 下 - 40

四年初,辛炳知潭州,浚在陝,以檄發兵,炳不遣,浚奏劾之。至是,炳為御史中丞,率同列劾浚,以本官提舉洞霄宮,居福州。浚既去國,慮金人釋川、陝之兵,必將併力窺東南,而朝廷已議講解,乃上疏極言其狀。未幾,劉豫之子麟果引金人入攻。高宗思浚前言,策免 ...

宋史 中 - 40

宣和二年,手詔:「逃卒頗多,仰宣撫司措置以聞。」童貫言:「凡逃卒,冬祀大赦已有百日首身免罪之文,緣內有元犯雖首身,于常法尚合移降移配者,即未敢赴官自陳。欲乞在京並京畿、京西、陝西、河東路逃軍,自今指揮到日,通未滿赦限共一百日,許令首身免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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