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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史 / 續資治通鑑 中全書目錄
畢沅
續資治通鑑 中 - 401

金右丞相致仕石琚薨,謚文憲。琚最為金主所知。故事,內宴惟親王、公主、駙馬得與;一日,特召琚入,諸王以下竊語,心易之。金主覺之,即語之曰:「使我父子家人輩得安然無事而有今日之樂者,此人力也。」乃備舉近事數十,顯着為時所知者以曉之;皆俯伏謝罪。 ...

續資治通鑑 中 - 402

壬辰,樞密院進呈鎮江軍兵三年加減之數。帝曰:「養兵費財,國用十分,幾八分養兵。」周必大曰:「尚不啻八分。」帝曰:「今民間未裕,江東、浙西寄招鎮江諸軍及武鋒軍歲額人數,可並權免三年。所有諸州日前未足之數,特與蠲免。」 先是朱熹行部至台州, ...


  
續資治通鑑 中 - 403

建康府禦前諸軍統制司奏:「契勘淮西荒閒田土,如和州興置屯田五百餘所,廬州管下亦有三千六圍,皆瀕江臨湖,號稱沃壤,自後廢罷,撥還逐州,召人請佃,尋許承買,今多為良田。自餘荒地,亦有豪強之戶冒耕包占。」詔令淮西帥、漕司同取見系官田畝實數聞奏。都 ...

續資治通鑑 中 - 404

乙巳,楊安誠答刂言:「請尊仁宗之制,採用司馬光之言,核實浮費,量加撙節。」帝曰:「近日臣僚言,多用司馬光撙節之說,蓋仁宗時亦自乏用,故司馬光有是言。朕嘗見老內臣云:『哲宗極愛惜錢物,不肯多賞。』」王淮等曰:「節用,裕民之本。陛下常以祖宗為法 ...

續資治通鑑 中 - 405

先是詔廣鹽復行鈔法,罷官搬官賣。是月,廣東提舉常平茶鹽韓璧奏:「廣西民力至貧,歲入至薄,官兵備邊之費,盡取辦于搬賣,猶懼弗給。今一年住賣,束手無策,全仰給于漕司。往年改行鈔法,自是有漕司應副,逐州取撥,窠名數目,可舉而行。又,朝廷頒降祠部及 ...

續資治通鑑 中 - 406

丙午,監察御史謝諤言:「去年臣僚因處州守臣不合將義役置冊,假以藉手干求差遣,力陳其弊,得旨依奏。其所奏系兩事:一雲『將處州及兩浙有見行助役去處,聽從民便,官司不得干預』;二雲『其民間自難久行,不能息爭訟者,州縣依見行條法,照民力資次從公差募 ...


  
續資治通鑑 中 - 407

先是知容州范德勤奏廣西賣鹽不便,詔儀之、庭直共詳議具奏。於是儀之等條析奏議:「靜江府等一十六州,官賣鹽以救一十六州之害,住罷高、化等五州敷賣二分食鹽,令轉運司置鋪出賣,從便請買,以為五州之利,所有五州歲計,令轉運司計度抱認應副。如是,則一路 ...

續資治通鑑 中 - 408

癸未,戶部韓彥質言:「各郡財賦場務、縣道所入財谷,皆有名色,在法不得移易。而守臣不憚竭公帑之儲以快私慾,至于終更席捲而去,不恤後人。請今後守臣任滿,將所留諸色錢谷交割,不正其數,申戶部置籍。」帝曰:「須今後政限一月具數申戶部照會。」王淮言: ...

續資治通鑑 中 - 409

十一月,丙戌朔,宰執謝賜太上皇《稽山詩》石刻。帝曰:「太上詩『屬意種、蠡臣』,卿等當仰體此意,勿分別文武,當視之如一,擇才行兼備者用之。」 戊子,知婺州洪邁請蠲豐儲倉積欠米,從之。 利州路帥奏知鳳州余永弼、知文州鄧樞政績,帝曰:「邊 ...

續資治通鑑 中 - 410

丙子,殿中侍御史陳賈言:「財計之入,率費于養兵,然所得常不能贍給;而自將佐等而上之,則有至數十倍之多。姑取殿、步兩司言之,殿司額外,自統制而至準備將,凡一百二十員,而數內護聖步軍全添統制三員,步司額外,自統制而至準備將,亦一十八員;兩司歲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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