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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明史 中全書目錄
張廷玉等
明史 中 - 81

中書科舍人掌書寫誥敕、制詔、銀冊、鐵券等事。凡草請諸翰林,寶請諸內府,左券及勘籍,歸諸古今通集庫。誥敕,公侯伯及一品至五品誥命、六品至九品敕命。勘合籍,初用二十八宿,後用《急就章》為號。誥敕之號,曰仁、義、禮、智,公、侯、伯、蕃王、一品、二 ...

明史 中 - 82

明初,即置太史監,設太史令,通判太史監事,僉判太史監事,校事郎,五官正,靈台郎,保章正、副,挈壺正,掌歷,管勾等官。以劉基為太史令。吳元年,改監為院,秩正三品。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五官正,正六品,典簿、雨暘司、時敘郎、 ...


  
明史 中 - 83

府尹,掌京府之政令。宣化和人,勸農問俗,均貢賦,節征徭,謹祭祀, 閲實戶口,糾治豪強,隱恤窮困,疏理獄訟,務知百姓之疾苦。歲立春,迎春、進春,祭先農之神。月朔望,早朝,奏老人坊廂聽宣諭。孟春、孟冬,率其僚屬行鄉飲酒禮。凡勛戚家人文引,每三月 ...

明史 中 - 84

其外有內府供用庫,掌印太監一員,總理、管理、掌司、寫字、監工無定員。掌宮內及山陵等處內官食米及御用黃蠟、白蠟、沉香等香。凡油蠟等庫俱屬之。舊制各庫設官同八局。司鑰庫,員同上,掌收貯制錢以給賞賜。內承運庫,掌印太監一員,近侍、僉書太監十員,掌 ...

明史 中 - 85

初,吳元年置內史監,設監令,正四品丞,正五品,奉禦,從五品內史,正七品典簿。正八品皇門官設皇門使,正五品副。從五品後改置內使監、御用監,各設令一人,正三品丞二人,從三品奉禦,正六品典簿。正七品皇門官門正,正四品副,從四品春宮門官正,正五品副 ...

明史 中 - 86

太祖嘗謂侍臣曰:「朕觀《周禮》,奄寺不及百人。後世至逾數千,因用階亂。此曹止可供灑掃,給使令,非別有委任,毋令過多。」又言:「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惡者常千百。若用為耳目,即耳目蔽;用為心腹,即心腹病。馭之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畏法 ...


  
明史 中 - 87

戶部。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照磨一人。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員外郎九人,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福建、山西、陝西、雲南九司各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山西、陝西三司員外郎各一人,隆慶中又革廣西、雲南二司員外郎各一人。主事十七人,山 ...

明史 中 - 88

長史,掌王府之政訟,輔相規諷以匡王失,率府僚各供乃事,而總其庶務焉。凡請名、請封、請婚、請恩澤,及陳謝、進獻表啟、書疏,長史為王奏上。若王有過,則詰長史。曾經過犯之人,毋得選用是職。審理,掌推按刑獄,禁詰橫暴,無干國紀。典膳,掌祭祀、賓客, ...

明史 中 - 89

明初,置提刑按察司。吳元年,置各道按察司,設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僉事,正五品。十三年,改使秩正四品,尋罷。十四年復置,並置各道按察分司。十五年,又置天下府州縣按察分司。以儒士王存中等五百三十一人為試僉事,人按二縣。凡官吏賢否、軍民 ...

明史 中 - 90

洪武三十年,置行太仆寺于山西、北平、陝西、甘肅、遼東。山西、北平、陝西,每寺設少卿一人,丞三人;甘肅、遼東,每寺設少卿、丞各一人,擇致仕指揮、千百戶為之。永樂四年,許令寺官按治所轄衛所鎮撫首領官吏。十八年,以北京行太仆寺為太仆寺。宣德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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