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中 - 91知縣,掌一縣之政。凡賦役,歲會實征,十年造黃冊,以丁產為差。賦有金谷、布帛及諸貨物之賦,役有力役、僱役、借債不時之役,皆視天時休咎,地利豐耗,人力貧富,調劑而均節之。歲歉則請于府若省蠲減之。凡養老、祀神、貢士、讀法、表善良、恤窮乏、稽保甲、 ...
明史 中 - 92初,太祖下集慶,即置行樞密院,自領之。又置諸翼統軍元帥府。尋罷樞密院,改置大都督府。以硃文正為大都督,節制中外諸軍事,設司馬、參軍、經歷、都事等官。又增設左、右都督,同知,副使,僉事,照磨各一人,並設斷事官。定製,大都督從一品,左、右都督正 ...
明史 中 - 93明初,置帳前總制親軍都指揮使司,以馮國用為都指揮使。後改置金吾侍衛親軍都護府,設都護,從二品經歷,正六品知事,從七品照磨。從八品。又置各衛親軍指揮使司,設指揮使,正三品同知指揮使,從三品副使,正四品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正九品千戶所 ...
明史 中 - 94鎮守薊州總兵官一人,舊設。隆慶二年,改為總理練兵事務兼鎮守,駐三屯營。協守副總兵三人。東路副總兵,隆慶二年添設,駐建昌營,管理燕河營、台頭營、石門寨、山海關四路。中路副總兵,萬曆四年改設,駐三屯營,帶管馬蘭峪、松棚峪、喜峰口、太平寨四路。西 ...
明史 中 - 95總督漕運總兵官一人。永樂二年,設總兵、副總兵,統領官軍海運。後海運罷,專督漕運。天順元年又令兼理河道。協同督運參將一人,天順元年設把總十二人,南京二,江南直隷二,江北直隷二,中都一,浙江二,山東一,湖廣一,江西一。
留守司。正留守一 ...
明史 中 - 96《記》曰:「取財於地,而取法於天。富國之本,在於農桑。」明初,沿元之舊,錢法不通而用鈔 ,又禁民間以銀交易,宜若不便於民。而洪、永、熙、宣之際,百姓充實,府藏衍溢。蓋是時,劭農務墾闢,土無萊蕪,人敦本業,又開屯田、中鹽以給邊軍,餫餉不仰藉於 ...
明史 中 - 97凡田以近郭為上地,迤遠為中地、下地。五尺為步,步二百四十為畝,畝百為頃。太祖仍元裡社制,河北諸州縣土著者以社分裡甲,遷民分屯之地以屯分裡甲。社民先占畝廣,屯民新占畝狹,故屯地謂之小畝,社地謂之廣畝。至宣德間,墾荒田永不起科及洿下斥鹵無糧者, ...
明史 中 - 98仁、宣之世,乞請漸廣,大臣亦得請沒官莊舍。然寧王權請灌城為庶子耕牧地,帝賜書,援祖制拒之。至英宗時,諸王、外戚、中官所在占官私田,或反誣民占,請案治。比案問得實,帝命還之民者非一。乃下詔禁奪民田及奏請畿內地。然權貴宗室莊田墳塋,或賜或請,不 ...
明史 中 - 99至正統元年,副都御史周銓言:「行在各衛官俸支米南京,道遠費多,輒以米易貨,貴買賤售,十不及一。朝廷虛糜廩祿,各官不得實惠。請於南畿、浙江、江西、湖廣不通舟楫地,折收布、絹、白金,解京充俸。」江西巡撫趙新亦以為言,戶部尚書黃福復條以請。帝以問 ...
明史 中 - 100越數年,乃從應天巡撫侯位奏,免蘇州坍海田糧九萬餘石,然那移、飛灑之弊,相沿不改。至十八年,鼎臣為大學士,復言:「蘇、松、常、鎮、嘉、湖、杭七府,供輸甲天下,而裡胥豪右蠹弊特甚。宜將欺隱及坍荒田土,一一檢核改正。」於是應天巡撫歐陽鐸檢荒田四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