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曰疏濬。 滎、鄭之東,五河之西,飲馬、白露等河皆黃河由渦入淮之故道。 其後南流日久,或河口以淤高不泄,或河身狹隘難容,水勢無所分殺,遂氾濫北決。 今惟麗上流東南之故道,相度疏濬,則正流歸道,餘波就壑,下流無奔潰之害,北岸無衝決之患矣。 二曰阨塞。 既殺水勢於東南,必須築堤岸於西北。 黃陵岡上下舊堤缺壞,當度下流東北形勢,去水遠近,補築無遺,排障百川悉歸東南,由淮入海,則張秋無患,而漕河可保矣。 」三曰用人,薦河南僉事張鼐。 四曰久任,則請專信大夏,且於歸德或東昌建公廨,令居中裁決也。 帝以為然。 七年五月命太監李興、平江伯陳鋭往同大夏共治張秋。 十二月築塞張秋決口工成。 初,河流湍悍,決口闊九十餘丈,大夏行視之,曰:「是下流未可治,當治上流。 」於是即決口西南開越河三里許,使糧運可濟,乃浚儀封黃陵岡南賈魯舊河四十餘裡,由曹出徐,以殺水勢。 又浚孫家渡口,別鑿新河七十餘裡,導使南行,由中牟、潁川東入淮。 又浚祥符四府營淤河,由陳留至歸德分為二。 一由宿遷小河口,一由亳渦河,俱會於淮。 然後沿張秋兩岸,東西築台,立表貫索,聯巨艦穴而窒之,實以土。 至決口,去窒沉艦,壓以大埽,且合且決,隨決隨築,連晝夜不息。 決既塞,繚以石堤,隱若長虹,功乃成。 帝遣行人賫羊酒往勞之,改張秋名為安平鎮。 大夏等言:「安平鎮決口已塞,河下流北入東昌、臨清至天津入海,運道已通,然必築黃陵岡河口,導河上流南下徐淮,庶可為運道久安之計。 」廷議如其言。 乃以八年正月築塞黃陵岡及荊隆等口七處,旬有五日而畢。 蓋黃陵岡居安平鎮之上流,其廣九十餘丈,荊隆等口又居黃陵岡之上流,其廣四百三十餘丈。 河流至此寬漫奔放,皆喉襟重地。 諸口既塞,於是上流河勢復歸蘭陽、考城,分流逕徐州、歸德、宿遷,南入運河,會淮水,東注於海,南流故道以復。 而大名府之長堤,起胙城,歷滑縣、長垣、東明、曹州、曹縣抵虞城,凡三百六十里。 其西南荊隆等口新堤起於家店,歷銅瓦廂、東橋抵小宋集,凡百六十里。 大小二堤相翼,而石壩俱培築堅厚,潰決之患於是息矣。 帝以黃陵岡河口功成,敕建黃河神祠以鎮之,賜額曰昭應。 其秋,召大夏等還京。 荊隆即金龍也。 十一年,河決歸德。 管河工部員外郎謝緝言:黃河一支,先自徐州城東小浮橋流入漕河,南抵邳州、宿遷。 今黃河上流於歸德州小壩子等處衝決,與黃河別支會流,經宿州、睢寧,由宿遷小河口流入漕河。 於是小河口北抵徐州水流漸細,河道淺阻。 且徐、呂二洪,惟賴沁水接濟,自沁源、河內、歸德至徐州小浮橋流出,雖與黃河異源,而比年河、沁之流合而為一。 今黃河自歸德南決,恐牽引沁水俱往南流,則徐、呂二洪必至淺阻。 請亟塞歸德決口,遏黃水入徐以濟漕,而挑沁水之淤,使入徐以濟徐、呂,則水深廣而漕便利矣。 ”帝從其請。 未幾,河南管河副使張鼐言:「臣嘗請修築侯家潭口決河,以濟徐、呂二洪。 今自六月以來,河流四溢,潭口決嚙彌深,工費浩大,卒難成功。 臣嘗行視水勢,荊隆口堤內舊河通賈魯河,由丁家道口下徐、淮,其跡尚在。 若於上源武陟木欒店別鑿一渠,下接荊隆口舊河,俟河流南遷,則引之入渠,庶沛然之勢可接二洪,而糧運無所阻矣。 」帝為下其議於總漕都御史李蕙。 越二歲,兗州知府龔弘上言:’副使鼐見河勢南行,欲自荊隆口分沁水入賈魯河,又自歸德西王牌口上下分水亦入賈魯河,俱由丁家道口入徐州。 但今秋水從王牌口東行,不由丁家口而南,顧逆流東北至黃陵岡,又自曹縣入單,南連虞城。 乞令守臣亟建疏濬修築之策。 ”於是河南巡撫都御史鄭齡言:「徐、呂二洪藉河、沁二水合流東下,以相接濟。 今丁家道口上下河決堤岸者十有二處,共闊三百餘丈,而河淤三十餘裡。 上源奔放,則曹、單受害,而安平可虞;下流散溢,則蕭、碭被患,而漕流有阻。 浚築誠急務也。 」部覆從之,乃修丁家口上下堤岸。 初,黃河自原武、滎陽分而為三:一自亳州、鳳陽至清河口,通淮入海;一自歸德州過丁家道口,抵徐州小浮橋;一自窪泥河過黃陵岡,亦抵徐州小浮橋,即賈魯河也。 迨河決黃陵岡,犯張秋,北流奪漕,劉大夏往塞之,仍出清河口。 十八年,河忽北徙三百里,至宿遷小河口。 正德三年又北徙三百里,至徐州小浮橋。 四年六月又北徙一百二十里,至沛縣飛雲橋,俱入漕河。 是時,南河故道淤塞,水惟北趨,單、豐之間河窄水溢,決黃陵岡、尚家等口,曹、單田廬多沒,至圍豐縣城郭,兩岸闊百餘裡。 督漕及山東鎮巡官恐經鉅野、陽谷故道,則奪濟寧、安平運河,各陳所見以請。 議未定。 明年九月,河復沖黃陵岡,入賈魯河,泛溢橫流,直抵豐、沛。 御史林茂達亦以北決安平鎮為虞,而請浚儀封、考城上流故道,引河南流以分其勢,然後塞決口,築故堤。 工部侍郎崔岩奉命修理黃河,浚祥符董盆口、滎澤孫家渡,又浚賈魯河及亳州故河各數十里,且築長垣諸縣決口及曹縣外堤、梁靖決口。 功未就而驟雨,堤潰。 岩上疏言:「河勢沖蕩益甚,且流入王子河,亦河故道,若非上流多殺水勢,決口恐難卒塞。 莫若於曹、單、豐、沛增築堤防,毋令北徙,庶可護漕。 」且請別命大臣知水利者共議。 於是帝責岩治河無方,而以侍郎李堂代之。 堂言:「蘭陽、儀封、考城故道淤塞,故河流俱入賈魯河,經黃陵岡至曹縣,決梁靖、楊家二口。 侍郎岩亦嘗修濬,緣地高河澱,隨浚隨淤,水殺不多,而決口又難築塞。 今觀梁靖以下地勢最卑,故眾流奔注成河,直抵沛縣,藉令其口築成,而容受全流無地,必致回激黃陵岡堤岸,而運道妨矣。 至河流故道,堙者不可復疏,請起大名三春柳至沛縣飛雲橋,築堤三百餘裡,以障河北徙。 」從之。 六年二月,功未竣,堂言:「陳橋集、銅瓦廂俱應增築,請設副使一人耑理。 」會河南盜起,召堂還京,命姑已其不急者。 遂委其事於副使,而堤役由此罷。 八年六月,河複決黃陵岡。 部議以其地界大名、山東、河南,守土官事權不一,請耑遣重臣,乃命管河副都御史劉愷兼理其事。 愷奏,率眾祭告河神,越二日,河已南徙。 尚書李鐩因請祭河,且賜愷羊酒。 愷於治河束手無策,特歸功於神。 曹、單間被害日甚。 世宗初,總河副都御史龔弘言:「黃河自正德初載,變遷不常,日漸北徙。 大河之水合成一派,歸入黃陵岡前乃折而南,出徐州以入運河。 黃陵歲初築三埽,先已決去其二,懼山、陝諸水橫發,加以霖潦,決而趨張秋,復由故道入海。 臣嘗築堤,起長垣,由黃陵岡抵山東楊家口,延袤二百餘裡。 今擬距堤十里許再築一堤,延袤高廣如之。 即河水溢舊堤,流至十里外,性緩勢平,可無大決。 」從之。 自黃陵岡決,開封以南無河患,而河北徐、沛諸州縣河徙不常。 嘉靖五年,督漕都御史高友璣請浚山東賈魯河、河南鴛鴦口,分泄水勢,毋偏害一方。 部議恐害山東、河南,不允。 其冬,以章拯為工部侍郎兼僉都御史治河。 第1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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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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