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碩,字仲權,甘陵人。 宋末,試弓馬子弟,碩中選,調高陽關路安撫司準備差使。 尋闢河間尉,再闢兵馬都監。 宗望軍至,碩以本部迎降。 齊國建,由淮東路第一副將擢知滑州。 劉麟伐宋,充行營中軍統制軍馬。 天眷間,歷汴京路、山東西路兵馬都監。 皇統元年,權知拱州。 宋將張俊據亳州,而柘城酒監房人傑叛以應俊,碩發兵討之。 至柘城,躬扣城門,呼耆老以諭意。 縣人縛人傑以降。 碩徑入縣署,召百姓慰安之,眾皆感悅,刻石紀其事。 四年,真授拱州刺史。 元帥梁王宗弼承製超武義將軍,改知曹州。 有書生投書於碩,辭涉謗訕,僚屬皆不能堪。 碩延之上座,謝曰:「使碩常聞斯言,庶乎寡過。 」士論以故嘉之。 遷鄭州防禦使,尋改通州。 天德二年,充陝西路轉運使。 碩以陝右邊荒,種藝不過麻、粟、蕎麥,賦入甚薄,市井交易惟川絹、乾薑,商賈不通,酒稅之入耗減,請視汴京、燕京例給交鈔通行。 而鞏、會、德順道路多險,鹽引斤數太重,請一引分作三四,以從輕便。 朝廷皆從之。 秦州倉粟陳積,而百姓有支移者,止就本州折納其直,公私便之。 改河東南路轉運使。 上言:「頃者,定立商酒課,不量土產厚薄、戶口多寡及今昔物價之增耗,一概理責之,故監官被系,失身破家,折傭逃竄。 或為奸吏盜有實錢,而以賒券輸官,故河東有積負至四百餘萬貫,公私苦之。 請自今禁約酒官,不得折準賒貸,惟許收用實錢,則官民俱便。 」 至今行之。 秩滿,除南京路都轉運使。 大定六年致仕,卒於家。 碩文雅好事,性謹飭,每見古人行事有益於時者,常書置座右,以為蒞官之戒雲。 李上達,字達道,曹州濟陰人。 在宋時以廕補官,累東平府司戶參軍。 撻懶取東平,上達給軍須,號辦治。 齊國建,為吏部員外郎,攝戶部事。 劉豫行什一之法,樂歲輸多,歉歲寡取之,蓋古人助法也。 收斂之時,蓄積蓋藏,民或不以實輸官,官亦不肯盡信,於是告訐起而獄訟繁,公私苦之。 上達論其弊,豫改定為五等之制。 齊國廢,以河南與宋人,上達隨地入宋。 宗弼復取河南,上達為同知大名尹,按察陝西、河南。 是時,關、陝、蒲、解、汝、蔡民饑,上達輒以便宜發倉粟賑百姓。 累遷知山東西路轉運使。 上達到官再期,比舊增三十餘萬貫。 戶部以其法頒之鄰路。 上達長於吏事,能治繁劇,猾吏不能欺,所至稱之。 卒官,年六十一。 曹望之,字景蕭,其先臨潢人,遼季移家宣德。 天會間,以秀民子選充女直字學生。 年十四,業成,除西京教授。 為元帥府書令史,補正令史,轉行台省令史。 錄教授資,補修武校尉,除右司都事。 吏部侍郎田珏素薄望之,望之願交不肯納,遂與蔡松年、許霖構致黨獄。 改行台吏部員外郎。 海陵為相,嘗以書致其私,望之不從。 天德元年,調同知石州軍州事,坐事免。 丁母憂,久之,除絳陽軍節度副使,入為戶部員外郎。 詔買牛萬頭給按出虎八猛安徙居南京者,望之主給之。 撒八反,轉致甲仗八萬自洺州輸燕子城。 運米八十萬斛由蔡水入淮,饋伐宋諸軍,期以一日。 望之如期集事。 進本部郎中,特賜進士及第。 大定初,討窩斡,望之主軍食,給與有節,凡省糧三十萬石,省剉草五十萬石。 帥府以捷入告,議者欲遂罷轉輸,望之以為元惡未誅,不可弛備。 既而大軍追討,果賴以濟。 以勞進一階,兼同修國史。 請于大鹽濼設官榷鹽,聽民以米貿易,民成聚落,可以固邊圉,其利無窮。 從之。 其後凡貯米二十餘萬石。 及東北路歲饑,賴以濟者不可勝數。 三年,上曰:「自正隆兵興,農桑失業,猛安謀克屯田多不如法。 」詔遣戶部侍郎魏子平、大興少尹同知中都轉運事李滌、禮部侍郎李願、禮部郎中移剌道、戶部員外郎完顏兀古出、監察御史夾谷阿里補及望之分道勸農,廉問職官臧否。 望之還言,乞汰諸路胥吏,可減其半。 詔胥吏如故。 於是始禁用貼書雲。 遷本部侍郎,領復實繕修大內財用,費用大省。 復以勞進階,上召見諭勉之。 望之家奴袁一言涉妖妄,大興府鞫治。 望之恐,使戶部令史劉公輔問其事于大興少尹王全,全具其事語公輔,公輔以語望之。 御史台劾奏劉公輔言泄獄情。 上曰:「妖妄之言,交相傳說何也?」於是,望之決杖一百,王全杖八十,劉公輔杖一百五十,除名。 頃之,運河堙塞,世宗出郊見之,問其故。 主者奏曰:「戶部不肯經畫,歲久以致如此。 」上責望之曰:「有水運不浚治,乃用陸運,煩費民力,罪在汝等,其往治之。 」尚書省奏當用夫役數萬人。 上曰:「方春耕作,不可勞民。 以宮籍監戶及摘東宮、諸王人從充役,若不足即以五百里內軍夫補之。 」 《太宗實錄》成,監修國史紇石烈良弼賜金帶一、重彩二十端。 同修國史張景仁、劉仲淵、望之皆賜銀幣有差。 望之歎賞薄,謂人曰:「栽花接本乃加爵命,勤勞者不遷官。 」無何,張景仁遷翰林學士,望之又曰:「止與他人便遣,獨不及我哉。 」世宗聞之,出望之德州防禦使,謂之曰:「汝為人能幹而心不忠實。 朕前往安州春水,人言汝無事君之義。 朕敕臣下,有過即當諫爭。 汝但面從,退則謗議,此不忠不孝也。 汝自五品起遷四品,《太宗皇帝實錄》成,優賜銀幣,不思盡心竭力,惟官賞是覬。 今出汝于外,宜改心滌慮。 不然,則身亦莫保。 」望之到德州,有惠政,百姓為立生祠。 改同知西京留守事。 上書論便宜事:其一,論山東、河北猛安謀克與百姓雜處,民多失業。 陳、蔡、汝、潁之間土廣人稀,宜徙百姓以實其處,複數年之賦以安輯之。 百姓亡命及避役軍中者,閲實其人,使還本貫。 或編近縣以為客戶,或留為佃戶者,亦籍其姓名。 州縣與猛安事干涉者無相黨匿,庶幾軍民協和,盜賊弭息。 其二,論薦舉之法虛文無實。 宰相拔擢及其所識,不及其所不識。 內外官所舉亦輒不用,或指以為朋黨,遂不敢復舉。 宜令宰執歲舉三品二人,御史大夫以下內外官終秩舉二人,自此以下以品殺為差等。 終秩不舉者遇轉官勒不遷,三品者削後任俸三月。 其舉者已改除,吏部以類品第,季而上之。 三品闕則于類第四品中補授,四品五品以下視此為差。 其待以不次者,宰執具才行功實以聞。 舉當否罪當如律。 廉介之士老于令幕無舉主者、七考無臓私罪者,準朝官三考勞敘。 吏部每季圖上外路職官姓名,路為一圖,大書臓污者于其名下,使知畏慎。 外任五品以上官改除,令代之者具功過以聞。 年六十以上者,終更赴調,有司察其視聽精力,老疾不堪厘務,給以半祿罷遣。 其三,論守邊將帥及沿邊州縣官漁剝軍民,擅興力役,宜歲遣監察御史周行察之。 邊部有訟,招討司無得輒遣白身人征斷,宜于省部有出身女直、契丹人及縣令丞簿中擇廉能者,因其風俗,略定科條,務為簡易。 征斷羊馬入官籍數,如邊部遇饑饉,即以此賑給之。 招討及都監視事,宜限邊部饋送駝馬。 招討司女直人戶,或擷野菜以濟艱食,而軍中舊籍馬死,則一村均錢補買,往往鬻妻子、賣耕牛以備之。 臣恐數年之後,邊防困弊,臨時賑濟,費財十倍而無益,早為之所,則財用省而邊備實矣。 官給軍箭用盡,則市以補之,皆朽鈍不堪用,可每歲給官箭一分,以補其闕。 邊民闕食給米,地遠負重,往往就倉賤賣而去,可計口支錢,則公私兩便。 陝西正副,宜如猛安謀克用土人一員,隊將亦宜參用土人,久居其任。 增弓箭田,復其賦役。 以廉吏為提舉,舉察總管府以下官。 農隙校閲,以嚴武備。 則太平之時有經略之制矣。 又論六鹽場用人,宜令戶部公議闢舉。 論漕運,先計河倉見在幾何,通州容受幾何,京師歲費幾何。 今近河州縣歲稅或六七萬石,小民有入資之費,富室收轉輸之利,宜計實數以科稅入。 論民間私錢苦惡,宜以官錢五百易私錢千,期以一月易之,過期以銷錢法坐之。 論州府力役錢物,戶部頒印署白簿,使盡書之,以俟審閲,有畏避不書者坐之。 論工部營造調發,妨民生業。 諸路射糧軍約量人數,習武藝,期以三年成,以息調民。 第25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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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第25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