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曰:自昔參大政、贊機務,非明敏特達之士,不能勝其任。 若又飭以文雅,濟以治具,則盡善矣。 若水機鑒明敏,儒而知兵;李至剛嚴簡重,好古博雅,其于柄用宜矣。 王沔臨事精密,能遠私謁,而考課之議,頗傷苛刻;仲甫以吏事為時用,未免苟容之誚,瑕瑜固不相掩也。 仲舒見舉于蒙正,而反攻其短;易簡不能周恤光逢,而置之死地,其不可與郭贄辨曹彬之誣、化基伸禹錫之枉同日而語也明矣。 此純厚長者之稱,所以獨歸於二子歟!舉正繼踐台佐,得風憲體;舉元任職邊郡,有持重稱。 矧詔之父子又並尹兩京,克濟其美,何王氏子孫之多賢也! 列傳第二十六 ○張宏趙昌言陳恕魏羽劉式附 劉昌言張洎李惟清 張宏,字臣卿,青州益都人。 高祖茂昭,唐易、定節度使。 曾祖元,易州刺史。 祖持,蒲城令。 父峭,業《春秋》,一舉不第,退居丘園,後唐天成中以賢帥後補協律郎,至平利令。 宏,太平興國二年,舉進士,為將作監丞,通判宣州。 改太子中允、直史館,遷著作郎,賜緋魚,預修《太平禦覽》,歷左拾遺。 六年,出為峽路轉運副使,就加左補闕、會省副使,知遂州,以勤干聞,入為度支員外郎。 雍熙中,呂蒙正、李至、張齊賢、王沔薦其文行,改主客郎中、史館修撰。 數日,以本官充樞密直學士,賜金紫。 太宗召對便殿,謂曰:「成都重地,卿為朕鎮之。 」因厚賜以遣。 至鄭州,促召歸闕,拜右諫議大夫、樞密副使。 會太宗親試禮部不合格貢士,令樞密院給牒,因謂宏曰:「朕自禦極以來,親擇群材,大者為棟樑,小者為榱桷,卿與呂蒙正皆中朕選,大臣頗有沮議。 非朕獨斷,豈能及此乎?」宏頓首謝。 時河朔用兵,宏居位無所建白,御史中丞趙昌言多言邊事,乃以昌言副樞密,宏為中丞,兩更其任。 端拱初,改工部侍郎,再為樞密副使。 淳化二年,以吏部侍郎罷,俄判吏部銓,權知開封府。 太宗禦便殿慮囚,以府獄多壅,詔劾其官屬,宏等頓首請罪,乃釋之。 真宗尹京,宏罷奉朝請。 至道初,出知潞州。 二年,就轉右丞。 真宗即位,加工部尚書。 咸平初,還朝,知審官院、通進銀台封駁司。 二年,真宗以上封者眾,慮其稽留,命宏與王旦知登聞鼓院,再掌吏部選。 四年,卒,年六十三。 廢朝,贈右仆射,命中使蒞葬事。 錄其子可久大理評事,可道太祝,可度奉禮郎。 宏循謹守位,不求赫赫之譽,歷踐通顯,未嘗敗事。 可久至虞部員外郎,可道國子博士,可度太子中舍。 趙昌言,字仲謨,汾州孝義人。 父叡,從事使府,太宗尹開封,選為雍丘、太康二縣令,後終安、申觀察判官。 昌言少有大志,趙逢、高錫、寇準皆稱許之。 太平興國三年,舉進士,文思甚敏,有聲于場屋,為貢部首薦。 廷試日,太宗見其辭氣俊辯,又睹其父名,謂左右曰:「是嘗為東畿宰,朕之生辰,必獻詩百韻為壽,善訓其子,亦為可嘉也。 」擢置甲科,為將作監丞,通判鄂州。 拜右拾遺、直史館,賜緋魚。 選為荊湖轉運副使,遷右補闕,會省副職,改知青州。 入拜職方員外郎,知制誥,預修《文苑英華》。 雍熙初,加屯田郎中。 明年,同知貢舉,俄出知天雄軍。 時曹彬、崔彥進、米信失律于歧溝,昌言遣觀察支使鄭蒙上疏,請誅彬等。 優詔褒答,召拜御史中丞。 太宗宴金明池,特召預焉。 憲官從宴,自昌言始也。 河東用兵,樞密副使張宏循默守位,昌言多條上邊事,太宗即以昌言為左諫議大夫,代宏為樞密副使,遷工部侍郎。 時鹽鐵副使陳象輿與昌言善,知制誥胡旦、度支副使董儼皆昌言同年,右正言梁顥嘗在大名幕下。 四人者,日夕會昌言之第。 京師為之語曰:「陳三更,董半夜。 」有傭書翟潁,性險誕,與旦狎,旦為作大言之辭,使潁上之,為潁改姓名馬周,以為唐馬周復出也。 其言多毀時政,自薦為大臣,及歷舉數十人皆公輔器,期昌言為內應。 陳王尹開封,廉知以聞,詔捕潁系獄,鞠之,盡得其狀。 昌言坐貶崇信軍節度行軍司馬,潁仗脊黥面,流海島,禁錮終身。 初,太宗厚遇昌言,垂欲相之。 趙普以勛舊復入,晉昌言剛戾,乃相呂蒙正。 裁數月,會有潁獄,普以昌言樹黨,再勸太宗誅之,太宗特寬焉。 淳化二年,起昌言知蔡州,踰年,召拜右諫議大夫。 或議馳茶鹽禁,以省轉漕。 命昌言為江淮、兩浙制置茶鹽使,昌言極言非便,太宗不納,趣昌言往。 昌言固執如初。 即以戶部副使雷有終代之,卒以無利而罷。 昌言復知天雄軍,賜錢二百萬。 大河貫府境,豪民峙芻茭圖利,誘姦人潛穴堤防,歲仍決溢。 昌言知之。 一日,堤吏告急,命逕取豪家廥積以給用,自是無敢為奸利者。 屬澶州河決,流入禦河,漲溢浸府城,昌言籍府兵負土增堤,數不及千,乃索禁卒佐役,皆偃蹇不進。 昌言怒曰:「府城將墊,人民且溺,汝輩食厚祿,欲坐觀耶?敢不從命者斬。 」眾股忄慄赴役,不浹旬城完。 太宗手詔褒諭之,召拜給事中、參知政事,俾乘疾置以入,即赴中書。 時京城連雨,昌言請出廄馬分牧外郡。 或以盛秋備敵,馬不可闕。 昌言曰:「塞下積水,敵必不至。 」太宗從之。 未幾,王小波、李順構亂於蜀,議遣大臣撫慰。 昌言獨請發兵,無使滋蔓,廷論未決。 會嘉、眉連陷,始命王繼恩等分路進討。 昌言攝祭太廟,宿齋中,因召對滋福殿,復贊兵計,遂遣使督繼恩戰。 繼恩禦眾寡術,余寇未殄,握兵留成都,士無鬥志,郡縣復有陷者。 太宗意頗厭兵,召昌言謂曰:「西川本自一國,太祖平之,訖今三十年矣。 」昌言知意,即前指畫攻取之策。 太宗喜,命昌言為川峽五十二州招安行營馬步軍都部署。 昌言懇辭,敦諭不許,賜精鎧、良馬、白金五千兩,別賜手札數幅,皆討賊方略。 自繼恩以下,並受節度。 既行,有奏昌言無嗣,鼻折山根,頗有反相,不宜遣握兵入蜀。 從旬日,召宰相于北苑門曰:「昨令昌言入蜀,朕思之有所未便。 且蜀賊小丑,昌言大臣,未易前進。 且令駐鳳翔,止遣內侍衛紹欽賫手書指揮軍事,亦可濟也。 」詔書追及,昌言已至鳳州,留候館百餘日。 賊平,改戶部侍郎,罷政事,知鳳翔府。 徙澶、涇、延三州。 真宗即位,遷兵部侍郎、知陝州,表求還京,不許。 未幾,移知永興軍。 咸平三年,與呂蒙正、寇準同召,以本官兼御史中丞、知審官院。 有言門資官不宜任親民,昌言手疏,以才不才在人,豈以寒雋世家為限,遂罷其議。 加工部尚書,仍兼中丞。 先時,多遣台吏巡察群臣踰越法式者,昌言建議請準故事,令左右巡使分領之。 會知審刑院趙安仁、判大理寺韓國華斷獄失中解職,昌言因上言:「詳斷官宜加慎擇,自今有議刑不當,嚴示懲罰,授以遠官,若有罪被問不即引伏者,許令追攝。 又天下大闢斷訖,皆錄款聞奏,付刑部詳覆,用刑乖理者皆行按劾。 惟開封府未嘗奏案,或斷獄有失,止罪元勘官吏,知府、判官、推官、檢法官皆不及責,則何以辨明枉濫,表則方夏?望自今如外州例施行。 」從之。 會孟州民常德方訟臨津尉任懿以賄登第,事下御史,乃知舉王欽若受之,昌言以聞。 欽若自訴,詔刑昺覆按,坐昌言故入,奪官,貶安遠軍行軍司馬,移武勝軍。 第21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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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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