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服之地,蝕差不同。 先測其地二至及定春秋分中晷長短,與陽城每日中晷常數較取同者,各因其日蝕差為其地二至及定春秋分蝕差。 以夏至差減春分差,以春分差減冬至,各為率。 並二率,半之,六而一,為夏率。 二率相減,六而一,為總差。 置總差,六而一,為氣差。 半氣差,以加夏率,又以總差減之,為冬率。 冬率即冬至率。 每以氣差加之,各為每氣定率。 乃循積其率,以減冬至蝕差,各得每氣初日蝕差。 求每日,如陽城法求之。 若戴日之南,當計所在地,皆反用之。 ○七曰步五星術 △歲星 終率百二十一萬二千五百七十九,秒六。 終日三百九十八,余二千六百五十九,秒六。 變差三十四,秒十四。 象算九十一,余二百三十八,秒五十七,微分十二。 爻算十五,余百六十六,秒四十二,微分八十二。 △熒惹 終率二百三十七萬一千三,秒八十六。 終日七百七十九,余二千八百四十三,秒八十六。 變差三十二,秒二。 象算九十一,余二百三十八,秒四十三,微分八十四。 爻算十五,余百六十六,秒四十,微分六十二。 △鎮星 終率百一十四萬九千三百九十九,秒九十八。 終日三百七十八,余二百七十九,秒九十八。 變差二十二,秒九十二。 象算九十一,余二百三十七,秒八十七。 爻算十五,余百六十六,秒三十一,微分十六。 △太白 終率百七十七萬五千三十,秒十二。 終日五百八十三,余二千七百一十一,秒十二。 中合日二百九十一,余二千八百七十五,秒六。 變差三十,秒五十三。 象算九十一,余二百三十八,秒三十四,微分五十四。 爻算十五,余百六十六,秒三十九,微分九。 △辰星 終率三十五萬二千二百七十九,秒七十二。 終日百一十五,余二千六百七十九,秒七十二。 中合日五十七,余二千八百五十九,秒八十六。 變差百三十六,秒七十八。 象算九十一,余二百四十四,秒九十八,微分六十。 爻算十五,余百六十七,秒四十九,微分七十四。 辰法七百六十。 秒法一百。 微分法九十六。 置中積分,以冬至小余減之,各以其星終率去之,不盡者,返以減終率;余滿通法為日,得冬至夜半後平合日算。 各以其星變差乘積算,滿干實去之;余滿通法,為日。 以減平合日算,得入歷算數。 皆四約其餘,同於辰法。 及以一象之算除之,以少陽、老陽、少陰、老陰為次,起少陽算外。 余以一爻之算除之;所得命起其象初爻算外,得外入爻算數。 ○五星爻象歷 以所入爻與後爻損益率相減,為前差;又以後爻與次後爻損益率相減,為後差;二差相減,為中差。 置所入爻並後爻損益率,半中差以加之,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為爻末率,因為後爻初率。 皆因前爻末率,以為後爻初率。 初、末之率相減,為爻差。 倍爻差,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為算差。 半之,加減初、末,各為定率。 以算差累加、減爻初定率,少象以差減,老象以差加。 為每算損益率。 循累其率,隨所入爻損益其下進退積,各得其算定數。 其四象初爻無初率,上爻無末率,皆置本爻損益率四而九之,二百七十四得一,各以初、末率減之,皆互得其率。 各置其星平合所入爻之算差,半之,以減其入算損益率。 損者,以所入余乘差,辰法除,並差而半之;益者,半入余,乘差,亦辰法除:皆中所減之率。 乃以入余乘之,辰法而一。 所得以損益其算下進退,各為平合所入定數。 置進退定數,金星則倍置之。 各以合下乘數乘之,除數除之。 所得滿辰法為日,以進加、退減平合日算,先以四約平合余,然後加減。 為常合日算。 置常合日先後定數,四而一,以先減、後加常合日算,得定合日算。 又四約盈縮分,以定合余乘之,滿辰法而一。 所得以盈加、縮減其定余,加其日夜半日度,為定合加時星度。 又置定合日算,以冬至大小余加之,天正經朔大小余減之。 其至朔小余,皆先以四約之。 若大庾不足減,又以爻數加之,乃減之。 余滿四象之策除,為月數。 不盡者,為入朔日算。 命月起天正、日起經朔算外,得定合月、日。 視定朔與經朔有進退者,亦進減、退加一日為定。 置常合及定合應加減定數,同名相從,異名相消;乃以加減其平合入爻算,滿若不足,進退爻算,得定合所入。 乃以合後諸變歷度累加之,去命如前,得次變初日所入。 如平合求進退定數,乃以乘數乘之,除數除之,各為進退變率。 五星變行日中率、度中率、差行損益率、歷度乘數、除數 ○歲星 合後伏:十七日三百三十二分,行三度三百三十二分。 先遲,二日益疾九分。 歷,一度三百五十七分。 乘數三百五十,除數二百八十一。 前順:百一十二日,行十八度六百五十六分。 先疾,五日益遲六分。 歷,九度三百三十七分。 乘數三百五十,除數二百八十一。 前留:二十七日。 歷,二度二百二十分。 乘數二百六十七,除數二百二十一。 前退:四十三日,退五度三百六十九分。 先遲,六日益疾十一分。 歷,三度四百七十五分。 乘數四百七十,除數四百三。 後退:四十三日,退五度三百六十九分。 先遲,六日益遲十一分。 歷,三度四百七十五分。 乘數五百一十,除數四百六十七。 後留:二十七日。 歷,三度二百一十分。 乘數二百七十,除數二百二十二。 後順:百一十二日,行十八度六十五分。 先遲,五日益疾六分。 歷,九度三百三十七分。 乘數二百六十七,除數二百二十七。 合前伏:十七日三百三十二分,行三度三百三十二分。 先疾,二日益遲九分。 歷,一度三百五十八分。 乘數三百五十,除數二百八十一。 ○熒惑 合後伏:七十一日七百三十五分,行五十四度七百三十五分。 先疾,五日益遲七分。 歷,三十八度二百一分。 乘數百二十七,除數三十。 前疾:二百一十四日,行百三十六度。 先疾,九日益遲四分。 歷,百一十三度五百九十六分。 乘數百二十七,除數三十。 前遲:六十日,行二十五度。 先疾,日益遲四分。 歷,三十一度六百八十五分。 乘數二百三,除數五十四。 前留:十三日,歷,六度六百九十三分。 乘數二百三,除數五十四。 前退:三十一日,退八度四百七十三分。 先遲,六日益疾五分。 歷,十六度三百六十七分。 乘數二百三,除數四十八。 第1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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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
第1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