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神堯葬于獻陵,貞觀十三年正月乙巳,太宗朝于獻陵。 先是日,宿衛設黃麾仗周衛陵寢,至是質明,七廟子孫及諸侯百僚、蕃夷君長皆陪列于司馬門內。 皇帝至小次,降輿納履,哭于闕門,西面再拜,慟絶不能興。 禮畢,改服入于寢宮,親執饌,閲視高祖及先後服禦之物,匍匐床前悲慟。 左右侍禦者莫不歔欷。 初,甲辰之夜,大雨雪。 及皇帝入陵院,悲號哽咽,百闢哀慟,是時雪益甚,寒風暴起,有蒼雲出於山陵之上,俄而流布,天地晦冥。 至禮畢,皇帝出自寢宮,步過司馬門北,泥行二百餘步,於是風靜雪止,雲氣歇滅,天色開霽。 觀者竊議,以為孝感之所致焉。 是日曲赦三原縣及從官衛士等,大闢已下,已發覺,未發覺,皆釋其罪。 免民一年租賦。 有八十已上,及孝子順孫、義夫節婦、鰥寡孤獨、有篤疾者,賜物各有差。 宿衛陵邑中郎將、衛士齋員及三原令以下,各賜爵一級。 丁未,至自獻陵。 己酉,朝于太極殿。 庚子,會群臣,奏《功成慶善》及《破陣》之樂。 玄宗開元十七年十一月丙申,親謁橋陵。 皇帝望陵涕泣,左右並哀感。 進奉先縣同赤縣,以所管萬三百戶供陵寢,三府兵馬供衛,曲赦縣內大闢罪已下。 戊戌,謁定陵。 己亥,謁獻陵。 壬寅,謁昭陵。 己巳,謁乾陵。 戊申,車駕還宮。 大赦天下,流移人並放還,左降官移近處,百姓無出今年地稅之半。 每陵取側近六鄉以供陵寢。 皇帝初至橋陵,質明,柏樹甘露降,曙後祥煙遍空。 皇帝謁昭陵,陪葬功臣盡來受饗,鳳吹釭釭,若神祇之所集。 陪位文武百僚皆聞先聖歎息、功臣蹈舞之聲,皆以為至孝所感。 天寶二年八月,制:「自今已後,每至九月一日,薦衣于陵寢。 」十三載,改獻、昭、乾、定、橋五陵署為台,其署令改為台令,加舊一級。 志第六 禮儀六 建中元年三月,禮儀使上言:「東都太廟闕木主,請造以祔。 」初,武后于東都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廟。 至中宗已後,兩京太廟 ,四時並饗。 至德亂後,木主多亡缺未祔。 於是議者紛然,而大旨有三:“其一曰,必存其廟,遍立群主,時饗之。 其二曰,建廟立主,存而不祭,若皇輿時巡,則就饗焉。 其三曰,存其廟,瘞其主,駕或東幸,則飾齋車奉京師群廟之主以往。 議者皆不決而罷。 貞元十五年四月,膳部郎中歸崇敬上疏:「東都太廟,不合置木主。 謹按典禮。 虞主用桑,練主用慄,重作慄主 ,則埋桑主。 所以神無二主,猶天無二日,土無二王也。 今東都太廟,是則天皇后所建,以置武氏木主。 中宗去其主而存其廟,蓋將以備行幸遷都之所也。 且殷人屢遷,前八後五,前後遷都一十三度,不可每都而別立神主也。 議者或云:『東都神主,已曾虔奉而禮之,豈可以一朝廢之乎?』且虞祭則立桑主而虔祀,練祭則立慄主而埋桑主,豈桑主不曾虔祀,而乃埋之?又所闕之主,不可更作,作之不時,非禮也。 」 長慶元年二月,分司官庫部員外郎李渤奏:「太微宮神主,請歸祔太廟。 」敕付東都留守鄭絪商量聞奏。 『絪奏云:「臣謹詳三代典禮,上稽高祖、太宗之制度,未嘗有並建兩朝、並饗二主之禮。 天授之際 ,祀典變革。 中宗初複舊物,未暇詳考典章,遂於洛陽創宗廟。 是行遷都之制,實非建國之儀。 及西歸上都,因循未廢。 德宗嗣統,墜典克修,東都九廟,不復告饗。 謹按《禮記》,仲尼答曾子問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嘗、禘、郊、社,尊無二上。 』所以明二主之非禮也。 陛下接千載之大統,揚累聖之耿光,憲章先王,垂法後嗣。 況宗廟之禮,至尊至重,違經黷祀,時謂不欽。 特望擇三代令典,守高祖、太宗之憲度,鑒神龍權宜之制,遵建中矯正之禮,依經復古,允屬聖明。 伏以太微宮光皇帝三代、睿宗聖文孝武皇帝神主,參考經義,不合祔饗。 至于遷置神主之禮,三代以降,經無明文。 伏望委中書門下與公卿禮官質正詳定。 」敕付所司。 太常博士王彥威等奏議曰: 謹按國初故事,無兩都並建宗廟、並行饗祭之禮。 伏尋《周書》、《召誥》、《洛誥》之說,實有祭告豐廟、洛廟之文,是則周人兩都並建宗祧,至則告饗。 然則兩都皆祭祖考,禮祀並興。 自神龍復辟,中宗嗣位,廟既偕作,饗亦並行。 天寶末,兩都傾陷,神主亡失。 肅宗既複舊物,但建廟作主于上都。 其東都神主,大曆中始於人間得之,遂寓于太微宮,不復祔饗。 臣等謹按經傳,王者之制,凡建居室,宗廟為先,廟必有主,主必在廟。 是則立廟兩都,蓋行古之道,主必在廟,實依禮經。 今謹參詳,理合升祔。 謹按光皇帝是追王,高宗、中宗、睿宗是祧廟之主,其神主合藏於太廟從西第一夾室。 景皇帝是始封不遷之祖,其神主合藏於太廟從西第一室。 高祖、太宗、玄宗、肅宗、代宗是創業有功親廟之祖。 伏準《江都集禮》:『正廟之主,藏於太室之中。 』《禮記》:『君廟之主,有故則聚而藏諸祖廟。 』伏以德宗之下,神主未作,代宗之上,後主先亡,若歸本室,有虛神主。 事雖可據,理或未安。 今高祖已下神主,併合藏於太祖之廟,依舊準故事不饗。 如陛下肆覲東後,移幸洛陽,自非祧主,合歸本室。 其餘闕主,又當特作,而祔饗時祭、禘、祫如儀。 臣又按國家追王故事,太祖之上,又有德明、興聖、懿祖別廟。 今光皇帝神主,即懿祖也。 伏緣東都先無前件廟宇,光皇帝神主今請權祔于太廟夾室,居元皇帝之上。 如駕在東都,即請準上都式營建別廟,作德明、興聖、獻祖神主,備禮升祔。 又于太廟夾室奉迎光皇帝神主歸別廟第四室,禘、祫如儀。 或問曰:「禮,作慄主,瘞桑主。 漢、魏並有瘞桑之議,大曆中亦瘞孝敬皇帝神主,今祔而不瘞,如之何?」答曰:「作主依神,理無可埋,漢魏瘞藏,事非允愜。 孝敬尊非正統,廟廢而主獨存,從而瘞藏,為葉情理。 」 又問:「古者巡狩,必載遷主,今東都主又祔于廟。 」答曰:「古者師行以遷主,無則主命,自非遷祖之主,別無出廟之文。 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則兩都宗廟,各宜有主。 」 第20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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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 上》
第2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