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襟卓:名毓奇,山東益都人。 明萬曆十年壬午山東鄉試第二名,萬曆四十年至四十四年任江蘇睢寧縣知縣。 李著明及李友三,分別為李毓奇之子及孫,名皆未詳。 唯據《聊齋》本篇、《蹇償債》篇及文集《祭李公著明老親家文》,韌自李奢明始,依親僑寓淄川孫氏宅,友三為著明長子,與作者有姻婭之好。 (2) 王季良:舊本馮鎮巒謂系「漁洋族祖」。 (3) 息香:安息香;燃之可去濁闢邪。 (4) 請衽何趾:語出《禮記。 曲禮》註:「設臥席則問足向何方也。 」按,舊時待客,詢問客人臥息習慣,然後為之設榻。 請,詢問。 衽,臥席。 何趾,足向何方。 (5) 裸裼(x ī錫):謂不及穿衣。 裼,不加外衣。 (6) 撾:擊。 (7) 兆:蹤兆,跡象。 (8) 淄:淄川縣。 (9) 關:此指閣門。 (10)啞啞(èè餓餓):笑聲。 揶揄:嘲弄,捉弄。 (11)長公:長公子,大兒子。 (12)奉杖屨:猶言侍奉、追隨。 參卷一《葉生》注。 (13)浩然中存:胸懷正氣。 浩然,指浩然之氣,即正大剛直之氣。 《孟子。 公孫丑》上:「吾善養吾浩然之氣。 」 蹇償債 李公著明,慷慨好施。 鄉人某,傭居公室(1)。 其人少遊惰,不能操農業,家窶貧(2)。 然小有技能,常為役務,每賚之厚(3)。 時無晨炊,向公哀乞,公輒給以升鬥。 一日,告公曰:「小人日受厚恤,三四口幸不殍餓(4) ;然易可以久?乞主人貸我豆一石作資本(5)。 」公忻然立命授之。 某負去,年餘,一無所償。 及問之,豆資已蕩然矣。 公憐其貧,亦置不索。 公讀書於蕭寺(6)。 後三年餘,忽夢某來曰:「小人負主人豆直,令來投償。 」 公慰之曰:「若索爾償,則平日所負欠者,何可算數?」某愀然曰(7) :“固然。 凡人有所為而受人千金,可不報也。 若無端受人資助,升鬥且不容昧,況其多哉!“ 言已,竟去。 公愈疑。 既而家人白公:「夜扎驢產一駒,且修偉。 」公忽悟曰:「得毋駒為某耶?」越數日歸,見駒,戲呼某名。 駒奔赴,如有知識。 自此遂以為名。 公乘赴青州,衡府內監見而悅之(8) ,願以重價購之,議直未定。 適公以家中急務不及待,遂歸。 又逾歲,駒與雄馬同櫪(9) ,折骨,不可療。 有牛醫至公家(10),見之,謂公曰:「乞以駒付小人,朝夕療養,需以歲月。 萬一得痊,得直與公剖分之。 」公如所諸。 後數月,牛醫售驢,得錢千八百,以半獻公。 公受錢,頓悟,其數適符豆價也。 噫!昭昭之債(11),而冥冥之償,此足以勸矣(12)。 【註釋】 (1) 傭居公室:為李家幫工,住在李家。 傭,當僱工。 (2) 寥(j ū居)貧:此從青本:底本、鑄本、二十四卷本均作「屢貧」。 貧窮簡陋。 《詩。 邶風。 北門》:「終窶且貧。 」 (3) 賚(l ài 賴):賞賜。 (4) 殍(piáo 瓢)餓:饑餓至死。 《孟子。 梁惠王》上:「民有饑色,野有餓莩。 」殍,通「莩」,餓死的人。 (5) 豆:即綠豆。 (6) 蕭寺:佛寺,僧院。 (7) 愀(qiǎo 巧)然:憂懼貌。 《荀子。 修身》:「見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 」 (8) 衡府:明憲宗第七子朱,封衡恭王,治青州,歷四代,明亡國除。 參卷一《王成》注。 (9) 櫪:槽。 (10)牛醫:獸醫的通稱。 (11)「昭昭之債」二句:意謂陽世所欠之債,由陰司判今來生償還。 昭昭,指陽世。 冥冥,指陰司。 (12)勸:勸勉;指勉人向善。 頭滾 蘇孝廉貞下封公晝臥(1) ,見一人頭從地中出,其大如斛(2) ,在床下旋轉不已。 驚而中疾,遂以不起。 後其次公就蕩婦宿(3) ,罹殺身之禍,其兆于此耶? 【註釋】 (1) 蘇孝廉貞下:蘇貞下,名元行,淄川人。 康熙十七年(1678)舉人,任濮州學正,卒於官。 封公,指其父曾受封贈。 (2) 斛(h ú胡):量器名。 古以十斗為一斛;後以五斗為一斛,兩斛為一石。 (3) 次公:二公子;指蘇貞下的弟弟。 鬼作筵 杜秀才九畹,內人病。 會重陽(1) ,為友人招作茱萸會(2)。 早興,盥已(3) ,告妻所往。 冠服欲出,忽見妻昏憒(4) ,絮絮若與人言(5)。 杜異之,就問臥榻。 妻輒「兒」呼之。 家人心知其異。 時杜有母柩未殯(6) ,疑其靈爽所憑(7)。 杜祝曰:「得勿吾母耶?」妻罵曰:「畜產:何不識爾父?」社曰:「既為吾父,何乃歸家祟兒婦?」妻呼小字曰(8) :“我專為兒婦來,何反怨恨?兒婦應即死;有四人來勾致(9) ,首者張懷玉。 我萬端哀乞,甫能得允遂。 我許小饋送,便宜付之。 「杜如言,于門外焚錢紙。 妻又言曰:」四人去矣。 彼不忍違吾面目(10),三日後,當治具酬之(11)。 爾母老,龍鍾不能料理中饋(12)。 及期,尚煩兒婦一往。 「杜曰:」幽冥殊途,安能代庖?望父恕宥。 “ 妻曰:「兒勿懼,去去即復返(13)。 此為渠事,當毋憚勞。 」言已,即冥然(14),良久乃蘇。 杜問所言,茫不記憶。 但曰:“適見四人來,欲捉我去。 幸阿翁哀請,且解囊賂之,始去。 我見阿翁鏹袱尚餘二鋌,欲竊取一鋌來,作餬口計。 翁窺見,叱曰:「爾欲何為!此物豈爾所可用耶!‘我乃斂手未敢動。 」 第10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聊齋誌異 上》
第1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