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王者,世有其民,或水火以濟其用,或巢宇以誨其居,或教農以去其饑 ,或訓衣以除其敝。 故周《詩》稱「教之誨之,飲之食之」,皆所以撫覆導養,為之求利者也。 臣性昧知理,識無遠尚,每觀上古愛民之跡,時讀中葉驟稅之書,未嘗不嘆彼遠大,惜此近狹。 今偽弊相承,仍崇關鄽之稅;大魏恢博,唯受谷帛之輸。 是使遠方聞者,罔不歌德。 昔亶父以棄寶得民,碩鼠以受財失眾。 君王之義,宜其高矣;魏之簡稅,惠實遠矣。 語稱出內之吝,有司之福;施惠之難,人君之禍。 夫以府藏之物,猶以不施而為災;況府外之利,而可吝之於黔首?且善藏者藏於民,不善藏者藏於府。 藏於民者民欣而君富,藏於府者國怨而民貧。 國怨則示化有虧,民貧則君無所取。 願弛茲鹽禁,使沛然遠及,依《周禮》置川衡之法,使之監導而已。 詔曰:「民利在斯,深如所陳。 付八座議可否以聞。 」 司徒、錄尚書、彭城王勰,兼尚書邢巒等奏:「琛之所列,富乎有言,首尾大備,或無可貶。 但恐坐談則理高,行之則事闕,是用遲回,未謂為可。 竊惟古之善為治者,莫不昭其勝途,悟其遠理,及于救世,升降稱時。 欲令豐無過溢,儉不致敝,役養消息,備在厥中,節約取足,成其性命。 如不爾者,焉用君為?若任其生產,隨其啄食,便是芻狗萬物,不相有矣。 自大道既往,恩惠生焉,下奉上施,卑高理睦。 然恩惠既交,思拯之術廣,恆恐財不周國,澤不厚民。 故多方以達其情,立法以行其志。 至乃取貨山川,輕在民之貢;立稅關市,裨十一之儲。 收此與彼,非利己也;回彼就此,非為身也。 所謂集天地之產,惠天地之民,藉造物之富,賑造物之貧。 徹商賈給戎戰,賦四民贍軍國,取乎用乎,各有義已。 禁此淵池,不專大官之禦;斂此匹帛,豈為後宮之資?既潤不在己,彼我理一,猶積而散之,將焉所吝?且稅之本意,事有可求,固以希濟生民,非為富賄藏貨。 不爾者,昔之君子何為然哉?是以後來經圖,未之或改。 故先朝商校,小大以情,降鑒之流,疑興復鹽禁。 然自行以來,典司多怠,出入之間,事不如法,遂令細民怨嗟,商販輕議。 此乃用之者無方,非興之者有謬。 至使朝廷明識,聽營其間,今而罷之,懼失前旨。 一行一改,法若易棋,參論理要,宜依前式。 」 詔曰:「司鹽之稅,乃自古通典,然興制利民,亦代或不同,苟可以富氓益化,唯理所在。 甄琛之表,實所謂助政毗治者也,可從其前計,使公私並宜,川利無擁。 尚書嚴為禁豪強之制也。 」 詔琛參八座議事。 尋正中尉,常侍如故。 遷侍中,領中尉。 琛俯眉畏避,不能繩糾貴游,凡所劾治,率多下吏。 于時趙修盛寵,琛傾身事之。 琛父凝為中散大夫,弟僧林為本州別駕,皆托修申達。 至修奸詐事露,明當收考,今日乃舉其罪。 及監決修鞭,猶相隱惻。 然告人曰:「趙修小人,背如土牛,殊耐鞭杖。 」 有識以此非之。 修死之明日,琛與黃門郎李憑以朋黨被召詣尚書,兼尚書元英、邢巒窮其阿附之狀。 琛曾拜官,諸賓悉集,巒乃晚至,琛謂巒曰:「卿何處放蛆來,今晚始顧?」雖以戲言,巒變色銜忿。 及此,大相推窮。 司徒公、錄尚書、北海王詳等奏曰:「臣聞黨人為患,自古所疾;政之所忌,雖寵必誅,皆所以存天下之至公,保靈基于永業者也。 伏惟陛下,纂聖前暉,淵鑒幽慝,恩斷近習,憲軌唯新,大政蔚以增光,鴻猷于焉永泰。 謹按:侍中、領御史中尉甄琛,身居直法,糾擿是司,風邪響黷,猶宜劾糾,況趙修奢暴,聲著內外,侵公害私,朝野切齒。 而琛嘗不陳奏,方更往來,綢繆結納,以為朋黨,中外影響,致其談譽。 令布衣之父,超登正四之官;七品之弟,越陟三階之祿。 虧先皇之選典,塵聖明之官人。 又與武衛將軍、黃門郎李憑相為表裡,憑兄叨封,知而不言。 及修釁彰,方加彈奏。 生則附其形勢,死則就地排之,竊天之功以為己力,仰欺朝廷,俯罔百司,其為鄙詐,于茲甚矣。 不實不忠,實合貶黜。 謹依律科徒,請以職除。 其父中散,實為叨越,雖皇族帝孫,未有此例,既得不以倫,請下收奪。 李憑朋附趙修,是親是仗,交遊之道,不依恆度,或晨昏從就,或吉凶往來;至乃身拜其親,妻見其子,每有家事,必先請託。 緇點皇風,塵鄙正化,此而不糾,將何以肅整阿諛,獎厲忠概!請免所居官,以肅風軌。 」 奏可。 琛遂免歸本郡,左右相連死黜者三十餘人。 始,琛以父母年老,常求解官扶侍,故高祖授以本州長史。 及貴達,不復請歸,至是乃還供養。 數年,遭母憂。 母鉅鹿曹氏,有孝性,夫氏去家,路逾百里,每得魚肉菜果珍美口實者,必令僮仆走奉其母,乃後食焉。 琛母服未闕,復喪父。 琛于塋兆之內,手種松柏,隆冬之月,負掘水土。 鄉老哀之,咸助加力。 十餘年中,墳成木茂。 與弟僧林誓以同居沒齒。 專事產業,親躬農圃,時以鷹犬馳逐自娛。 朝廷有大事,猶上表陳情。 久之,復除散騎常侍、領給事黃門侍郎、定州大中正。 大見親寵,委以門下庶事,出參尚書,入廁帷幄。 琛,高祖時兼主客郎,迎送蕭賾使彭城劉纘,琛欽其器貌,常嘆詠之。 纘子晰為朐山戍主。 晰死,家屬入洛。 有女年未二十,琛已六十餘矣,乃納晰女為妻。 婚日,詔給廚費,琛深所好悅,世宗時調戲之。 盧昶敗於朐山,詔琛馳驛檢按。 第7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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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第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