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吃飯第一的道理,一般社會似乎也都預設。 雖然歷史上沒有明白的記載,但是近代的 情形,據我們的耳聞目見,似乎足以教我們相信從古如此。 例如蘇北的饑民群到江南就食, 差不多年年有。 最近天津《大公報》登載的費孝通先生的《不是崩潰是癱瘓》一文中就提到 這個。 這些難民雖然讓人們討厭,可是得給他們飯吃。 給他們飯吃固然也有一二成出於慈善 心,就是惻隱心,但是八九成是怕他們,怕他們鋌而走險,「小人窮斯濫矣」,什麼事做不 出來!給他們吃飯,江南人算是認了。 可是法律管不着他們嗎?官兒管不着他們嗎?幹嗎要怕要認呢?可是法律不外乎人情, 沒飯吃要吃飯是人情,人情不是法律和官兒壓得下的。 沒飯吃會餓死,嚴刑峻罰大不了也只 是個死,這是一群人,群就是力量:誰怕誰!在怕的倒是那些有飯吃的人們,他們沒奈何只 得認點兒。 所謂人情,就是自然的需求,就是基本的慾望,其實也就是基本的權利。 但是饑 民群還不自覺有這種權利,一般社會也還不會認清他們有這種權利;饑民群只是衝動的要吃 飯,而一般社會給他們飯吃,也只是預設了他們的道理,這道理就是吃飯第一。 三十年夏天筆者在成都住家,知道了所謂「吃大戶」的情形。 那正是青黃不接的時候, 天又幹,米糧大漲價,並且不容易買到手。 於是乎一群一群的貧民一面搶米倉,一面「吃大 戶」。 他們開進大戶人家,讓他們煮出飯來吃了就走。 這叫做「吃大戶」。 「吃大戶」是和 平的手段,照慣例是不能拒絶的,雖然被吃的人家不樂意。 當然真正有勢力的尤其有槍桿的 大戶,窮人們也識相,是不敢去吃的。 敢去吃的那些大戶,被吃了也只好認了。 那回一直這 樣吃了兩三天,地面上一面趕辦平糶,一面嚴令禁止,才打住了。 據說這「吃大戶」是古 風;那麼上文說的饑民就食,該更是古風罷。 但是儒家對於吃飯卻另有標準。 孔子認為政治的信用比民食更重,孟子倒是以民食為仁 政的根本;這因為春秋時代不必爭取人民,戰國時代就非爭取人民不可。 然而他們論到士 人,卻都將吃飯看做一個不足重輕的項目。 孔子說,「君子固窮」,說吃粗飯,喝冷水、 「樂在其中」,又稱讚顏回吃喝不夠,「不改其樂」。 道學家稱這種樂處為「孔顏樂處」, 他們教人「尋孔顏樂處」,學習這種為理想而忍饑挨餓的精神。 這理想就是孟子說的「窮則 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也就是所謂「節」和「道」。 孟子一方面不讚成告子說的「食 色,性也」,一方面在論「大丈夫」的時候列入了「貧賤不能移」一個條件。 戰國時代的 「大丈夫」,相當於春秋時的「君子」,都是治人的勞心的人。 這些人雖然也有餓飯的時 候,但是一朝得了時,吃飯是不成問題的,不像小民往往一輩子為了吃飯而掙扎着。 因此士 人就不難將道和節放在第一,而認為吃飯好像是一個不足重輕的項目了。 伯夷、叔齊據說反對周武王伐紂,認為以臣伐君,因此不食周粟,餓死在首陽山。 這也 是隻顧理想的節而不顧吃飯的。 配合著儒家的理論,伯夷、叔齊成為士人立身的一種特殊的 標準。 所謂特殊的標準就是理想的最高的標準;士人雖然不一定人人都要做到這地步,但是 能夠做到這地步最好。 經過宋朝道學家的提倡,這標準更成了一般的標準,士人連婦女都要做到這地步。 這就 是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這句話原來是論婦女的,後來卻擴而充之普遍應用起來, 造成了無數的慘酷的愚蠢的殉節事件。 這正是「吃人的禮教」。 人不吃飯,禮教吃人,到了 這地步總是不合理的。 士人對於吃飯卻還有另一種實際的看法。 北宋的宋郊、宋祁兄弟倆都做了大官,住宅挨 着。 宋祁那邊常常宴會歌舞,宋效聽不下去,教人和他弟弟說,問他還記得當年在和尚廟裡 咬菜根否?宋祁卻答得妙:請問當年咬菜根是為什麼來着!這正是所謂「吃得苦中苦,方為 人上人」。 做了「人上人」,吃得好,穿得好,玩兒得好:「兼善天下」於是成了個幌子。 照這個看法,忍饑挨餓或者吃粗飯、喝冷水,只是為了有朝一日可以大吃大喝,痛快的玩 兒。 吃飯第一原是人情,大多數士人恐怕正是這麼在想。 不過宋郊、宋祁的時代,道學剛起 頭,所以宋祁還敢公然表示他的享樂主義;後來士人的地位增進,責任加重,道學的嚴格的 標準掩護着也約束着在治者地位的士人,他們大多數心裡儘管那麼在想,嘴裡卻就不敢說 出。 嘴裡雖然不敢說出,可是實際上往往還是在享樂着。 於是他們多吃多喝,就有了少吃少 喝的人;這少吃少喝的自然是被治的廣大的民眾。 第1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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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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