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學稱經以抗六藝,愚也。 儒者僣經以擬六藝,妄也。 六經初不為尊稱,義取經綸為世法耳,六藝皆周公之政典,故立為經。 夫子之聖,非遜周公,而《論語》諸篇不稱經者,以其非政典也。 後儒因所尊而尊之,分部隷經,以為傳固翼經者耳。 佛老之書,本為一家之言,非有綱紀政事;其徒欲尊其教,自以一家之言,尊之過於六經,無不可也。 強加經名以相擬,何異優伶效楚相哉。 亦其愚也。 揚雄、劉歆,儒之通經者也。 揚雄《法言》,蓋雲時人有問,用法應之,抑亦可矣。 乃雲象《論語》者,抑何謬邪?雖然,此猶一家之言,其病小也。 其大可異者,作《太玄》以準《易》,人僅知謂僣經爾,不知《易》乃先王政典而非空言,雄蓋蹈於僣竊王章之罪,弗思甚也。 (詳《易教》篇。 )衛氏之《元包》,司馬之《潛虛》,方且擬《玄》而有作,不知《玄》之擬《易》已非也。 劉歆為王莽作《大誥》,其行事之得罪名教,固無可說矣。 即擬《尚書》,亦何至此哉?河汾六籍,或謂好事者之緣飾,王通未必遽如斯妄也。 誠使果有其事,則六經奴婢之誚,猶未得其情矣。 奴婢未嘗不服勞於主人,王氏六經,服勞於孔氏者,又何在乎? 束晳之《補笙詩》,皮日休之《補九夏》,白居易之《補湯征》,以為文人戲謔而不為虐,稱為擬作,抑亦可矣。 標題曰補,則亦何取辭章家言,以綴《詩》、《書》之闕邪? 至《孝經》,雖名為經,其實傳也。 儒者重夫子之遺言,則附之經部矣。 馬融誠有志於勸忠,自以馬氏之說,援經徵傳,縱橫反覆,極其言之所至可也。 必標《忠經》,亦已異矣。 乃至分章十八,引《風》綴《雅》,一一效之,何殊張載之《擬四愁》,《七林》之仿《七發》哉!誠哉非馬氏之書,俗儒所依託也。 宋氏之《女孝經》,鄭氏之《女論語》,以謂女子有才,嘉尚其志可也。 但彼如欲明女教,自以其意立說可矣。 假設班氏惠姬,與諸女相問答,則是將以書為訓典,而先自託於子虛、亡是之流,使人何所適從?彼意取其似經傳耳,夫經豈可似哉?經求其似,則諢騙有卦,(見《輟耕錄》。 )鞾始收聲,有《月令》矣。 (皆諧謔事。 ) 若夫屈原抒憤,有辭二十五篇,劉、班著錄,概稱之曰《屈原賦》矣。 乃王逸作《注》,《離騷》之篇,已有經名。 王氏釋經為徑,亦不解題為經者,始誰氏也。 至宋人注屈,乃雲「一本《九歌》以下有傳字」,雖不知稱名所始,要亦依經而立傳名,不當自宋始也。 夫屈子賦,固以《離騷》為重,史遷以下,至取《騷》以名其全書,今猶是也。 然諸篇之旨,本無分別,惟因首篇取重,而強分經傳,欲同正《雅》為經,變《雅》為傳之例;是《孟子》七篇,當分《梁惠王》經,與《公孫》、《滕文》諸傳矣。 夫子之作《春秋》,莊生以謂議而不斷,蓋其義寓於其事其文,不自為賞罰也。 漢魏而下,仿《春秋》者,蓋亦多矣。 其間或得或失,更仆不能悉數。 後之論者,至以遷、固而下,擬之《尚書》;諸家編年,擬之《春秋》。 不知遷、固本紀,本為《春秋》家學,書志表傳,殆猶《左》、《國》內外之與為終始發明耳。 諸家《陽秋》,先後雜出,或用其名而變其體,(《十六國春秋》之類。 )或避其名而擬其實,(《通鑒綱目》之類。 )要皆不知遷、固之書,本紹《春秋》之學,並非取法《尚書》者也。 故明於《春秋》之義者,但當較正遷、固以下其文其事之中,其義固何如耳。 若欲萃聚其事,以年分編,則荀悅、袁宏之例具在,未嘗不可法也。 必欲於紀傳編年之外,別為《春秋》,則亦王氏《元經》之續耳。 夫異端抗經,不足道也。 儒者服習六經,而不知經之不可以擬,則淺之乎為儒者矣! 卷二 內篇二 ○原道上 道之大原出於天,天固諄諄然命之乎?曰:天地之前,則吾不得而知也。 天地生人,斯有道矣,而未形也。 三人居室,而道形矣,猶未著也。 人有什伍而至百千,一室所不能容,部別班分,而道著矣。 仁義忠孝之名,刑政禮樂之制,皆其不得已而後起者也。 人生有道,人不自知;三人居室,則必朝暮啟閉其門戶,饔飧取給於樵汲,既非一身,則必有分任者矣。 或各司其事,或番易其班,所謂不得不然之勢也,而均平秩序之義出矣。 又恐交委而互爭焉,則必推年之長者持其平,亦不得不然之勢也,而長幼尊尊之別形矣。 至於什伍千百,部別班分,亦必各長其什伍,而積至於千百,則人眾而賴於幹濟,必推才之傑者理其繁,勢紛而須於率俾,必推德之懋者司其化,是亦不得不然之勢也;而作君作師,畫野分州,井田封建學校之意著矣。 故道者,非聖人智力之所能為,皆其事勢自然,漸形漸著,不得已而出之,故曰天也。 第1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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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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