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之幽,雲冥冥兮。 孰居此者,帝側之神君。 君胡為兮山之幽,顧宮殿兮久淹留。 又曷為一朝去此而不顧兮,悲此空山之人也。 來不可得而知兮,去固不可得而訊也。 君之來兮天門空,從千騎兮駕飛龍。 隷辰星兮役太歲,儼晝降兮雷隆隆。 朝發軫兮帝庭,夕弭節兮山宮。 AA49有妖兮虐下土,精為星兮氣為虹。 愛流血之滂沛兮,又嗜瘧癘與螟蟲。 嘯盲風而涕淫雨兮,時又吐旱火之燭融。 銜帝命以下討兮,建千仞之修鋒。 乘飛霆而追逸景兮,歙砉掃滅而無蹤。 忽崩播其來會兮,走海岳之神公,龍車獸鬼不知其數兮,旗纛ㄙ靄而冥蒙。 漸俯傴以旅進兮,鏘劍佩之相礱。 司殺生之必信兮,知上帝之不汝容。 既約束以反職兮,退顫慄而愈恭。 澤充塞于四海兮,獨澹然其無功。 君之職兮天門開,款閶闔兮朝玉台。 群仙迎兮塞雲漢,儼前導兮紛後陪。 歷玉階兮帝迎勞,君良苦兮馬う頽。 閔人世兮迫隘,陳下土兮帝所哀。 返瓊宮之嵯峨兮,役萬靈之喧う。 默清靜以無為兮,時節狩于鬥魁。 詣通明而獻黜陟兮,訁央蕩蕩其無回。 忽表之煥霍兮,光下燭於九陔。 時遊目以下覽兮,五嶽為豆,四溟為杯。 俯故宮之千柱兮,若毫端之集埃。 來非以為樂兮,去非以為悲。 謂神君之既返兮,曾顏咫尺之不違。 升秘殿以內悸兮,魂凜凜而上馳。 忽寤寐以有得兮,敢沐浴而獻辭。 是耶非耶,臣不可得而知也。 【詞九首·歸來引(送王子立歸筠州)】 歸去來兮,世不汝求胡不歸。 洶北望之橫流兮,渺西顧之塵霏。 紛野馬之決驟兮,幸余首之未幾。 出彭城而南騖兮,眷丘壠而增欷。 亂清淮而俯鑒兮,驚昔容之是非。 念東坡之遺老兮,輕千里而款余扉。 共雪堂之清夜兮,攬明月之餘輝。 曾鷄黍之未熟兮,嘆空室之伊威。 我輓袖而莫留兮,仆夫在門歌式微。 歸去來兮,路渺渺其何極。 將稅駕于何許兮,北江之南,南江之北。 于此有人兮,儼峨峨其豐碩。 孰居約而爾肥兮,非糠核其何食。 久抱一而不試兮,愈溫溫而自克。 吾居世之荒浪兮,視昏昏而聽默默。 非之子莫振吾過兮,久不見恐自賊。 吾欲往而道無由兮,子何畏而不即。 將以彼為玉人兮,以子為之璞也。 【詞九首·黃泥阪辭】 出臨皋而東騖兮,並叢詞而北轉。 走雪堂之陂陀兮,歷黃泥之長阪。 大江洶以左繚兮,渺雲濤之舒捲。 草木層累而右附兮,蔚柯丘之蔥茜。 余旦往而夕還兮,步徙倚而盤桓。 雖信美不可居兮,苟娛余于一盼。 余幼好此奇服兮,襲前人之詭幻。 老更變而自哂兮,悟驚俗之來患。 釋寶璐而被繒絮兮,雜市人而無辨。 路悠悠其莫往來兮,守一席而窮年。 時游步而遠覽兮,路窮盡而旋反。 朝嬉黃泥之白雲兮,暮宿雪堂之青煙。 喜魚鳥之莫余驚兮,幸樵蘇之我。 初被酒以行歌兮,忽放杖而醉偃。 草為茵而塊為枕兮,穆華堂之清晏。 紛墜露之濕衣兮,升素月之團團。 感父老之呼覺兮,恐牛羊之予踐。 於是蹶然而起,起而歌曰:月明兮星稀,迎余往兮餞余歸。 歲既晏兮草木腓,歸來歸來兮,黃泥不可以久嬉。 【詞九首·清溪辭】 大江南兮九華西,泛秋浦兮亂清溪。 水渺渺兮山無蹊,路重複兮居者迷。 爛青紅兮粲高低,松十里兮稻千畦。 山無人兮雲朝掛,藹兮氵淒淒。 嘯林谷兮號水泥,走鼯兮下鳧。 忽孤壘兮隱重堤,杳冥茫兮聞犬鷄。 鬱萬瓦兮鳥翼齊,浮軒楹兮飛棋開。 雁南歸兮寒蜩嘶,弄秋水兮挹玻璃。 朝市合兮雜髦,挾單瓢兮佩鋤犁。 鳥獸散兮相扶攜,隱驚雷兮鶩長霓。 望翠微兮古招提,躋木杪兮翔雲梯。 若有人兮悵幽棲,石為門兮雲為閨。 塊虛堂兮法喜妻,呼猿狙兮子鹿は。 我欲往兮奉杖藜,獨長嘯兮謝阮嵇。 【琴操一首·醉翁引(並引)】 .琅邪幽谷,山水奇麗,泉鳴空澗,若中音會。 醉翁喜之,把酒臨聽,輒欣然忘歸。 既去十餘年,而好奇之士沈遵聞之,往游焉。 以琴寫其聲,曰《醉翁操》,節奏疏宕而音指華暢,知琴者以為絶倫。 然有其聲而無其辭,翁雖為作歌,而與琴聲不合。 又依楚辭作《醉翁引》,好事者亦倚其辭以制曲,雖粗合均度,而琴聲為辭所繩約,非天成也。 後三十餘年,翁既捐館舍,而遵亦沒久矣。 有廬山玉澗道人崔閒,特妙于琴,恨此曲之無辭,乃譜其聲,而請于東坡居士以補之雲。 琅然,清圜。 誰彈,響空山。 無言,惟翁醉中知其天。 月明風露娟娟,人未眠。 荷蕢過山前,曰有心也哉此賢。 醉翁嘯詠,聲和流泉。 醉翁去後,空有朝吟夜怨。 山有時而童巔,水有時而回川。 思翁無歲年,翁今為飛仙。 此意在人間,試聽徽外三兩弦。 ●卷三十三 ◎賦十七首 【延和殿奏新賦(成德之老來奏新樂)】 皇帝踐阼之三載也,治道旁達,王功告成。 禦延和之高拱,奏元之新聲。 翕然便坐之前,初觀擊拊;允也德音之作,皆效和平。 自昔鐘律不調,工師失職。 鄭衛之聲既盛,雅頌之音殆息。 時有作者,僅存遺則,于魏則大樂令夔,在漢則河間王德。 俾後世之有考,賴斯人之用力。 時移事改,嗟製作之各殊;昔是今非,知高下之孰得?爰有耆德,適丁盛時。 以謂樂之作也,臣嘗學之。 顧近世之所用,校古人而失宜。 峴下樸律,猶有大高之弊;瑗改照尺,不知同失于斯。 是用稽《周官》之舊法而均其分寸,驗太府之見尺而審其毫釐。 鑄器而成,庶幾改數以正度;具書以獻,孰謂體知而無師。 第13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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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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