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卯,詔:「中外官吏無職田者,驗俸給米有差;其上都、甘肅、和林非產米地,給其價。 」 禁諸王、駙馬毋輒杖州、縣官吏,違者罪王府官。 般陽路隕霜。 閏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壬戌,詔禁犯曲阜林、廟者。 己巳,中書右丞相、加太傅、錄軍國重事鄂勒哲薨,謚忠獻。 元貞以來,朝廷恪守成憲,詔書屢下,散財發粟,不惜巨萬以頒賜百姓,皆鄂勒哲贊襄之功。 帝倚任甚重,而能處之以安靜,不急於功利,人益稱其賢。 復以特穆格為中書平章政事。 初,特穆格乞解機務,詔仍以平章議中書省事。 時諸王朝見,未有知典故者,帝曰:「惟特穆格諳之。 」凡賜予諸王禮節,悉命掌行。 至是遂復以前官授之。 庚辰,雲南行省平章伊蘇岱爾入朝,以所獲軍中金五百為獻,帝曰:「是金卿效死所獲者。 」賜鈔千錠。 辛巳,詔:「僧人與民均當差役。 」 癸未,各道奉使宣撫言:「去歲被災人戶未經賑濟者,宜免其差役。 」從之。 命江浙行省右丞董士選,發所籍朱清、張宣貨財至京師,其海外未還商舶,至則依例籍沒。 甘肅行省平章哈薩等侵盜官錢、鹽引,命省台官征之。 丙戌,罷營田提舉司。 以奈曼岱為鎮北行省右丞。 舊制,募民中糧以餉邊。 是歲,中者三十萬石,用事者挾私為市,殺其數為十萬,民進退失措。 奈曼岱請于朝,凡所輸者悉受之,以為下年之數。 民感其德。 奈曼岱,穆呼哩五世孫也。 六月,己丑,御史台言:「瓜、沙二州,自昔為邊鎮重地,今大軍屯駐甘州,使官民反居邊外,非宜。 請以蒙古軍萬人分鎮險隘,立屯田以供軍實。 」從之。 庚子,西京道宣慰使帕哈哩鼎,以瑟瑟二千五百餘斤鬻于官,為鈔一萬一千九百餘錠。 有旨,除禦榻所用外,餘未用者悉還之。 癸卯,詔:「凡官軍子弟年及二十者,與民官子孫同儤直一年,方許襲職;萬戶于樞密院,千戶於行省,百戶于本萬戶。 」 乙巳,罷行省簽省。 命甘肅行省修阿合潭、曲尤濠以通漕運。 瓮山看閘提領言:「自閏五月末,晝夜雨不止,六月初旬夜半,山水暴漲,漫流堤上,衝決水口。 」遂命都水監修白浮、瓮山河堤。 白浮、瓮山,即通惠河上源之所出也。 台州風、水大作,寧海二縣死者五百五十人。 秋,七月,壬戌,御史台言:「前河間路達嚕噶齊呼賽音,轉運使術甲德壽,皆坐臓罷。 今呼賽音以獻鷹犬,復除大寧路達嚕噶齊,術甲德壽以迪裡密實妄奏其被誣,復除福寧知州,並宜改正不敘,以戢奸貪。 」從之。 禁僧人以修建寺宇為名,賫諸王令旨,乘傳擾民。 丙寅,以哈喇哈斯為中書右丞相、知樞密院事。 丁丑,中書省言:「大同稅課,比奉旨賜乳母楊氏。 其家掊斂過數,擾民尤甚。 」敕賜鈔五百錠,其稅課依例輸官。 都爾斡既敗,聚其屬議曰:「昔我太祖,艱難以成帝業,奄有天下,我子孫乃弗克靖,共以安享其成,連年構兵以相殘殺,是自隳祖宗之業也。 今撫軍鎮邊者,皆世祖之嫡孫也,吾與誰爭哉!且前與托克托戰,既弗能勝,今與其子綽和爾戰又無功,惟天惟祖宗意亦可見。 不若遣使請命罷兵,通一家之好,使吾士民老者得以養,少者得以長,傷殘疲憊者得以休息,則亦無負太祖之所望於我子孫者矣。 」使至,伊徹察喇會諸王將帥議曰:「都爾斡乞降,為我大利,固當待命于上。 然往返再閲月,必失事機,為國大患,無有已時。 都爾斡之妻,我弟瑪古哈喇之妹也,宜遣報使,許其臣附。 」眾以為然,乃遣使以聞。 帝嘉之,詔飭軍士安置驛傳以俟。 自是諸王叛者相繼來降。 八月,己丑,罷護國仁王寺原設江南營田提舉司。 辛卯,夜,地震。 平陽、太原尤甚,村堡移徙,地裂成渠,人民壓死不可勝計。 遣使分道賑濟,為鈔九萬六千五百餘錠;仍免太原、平陽今年差稅,山場、河泊聽民采捕。 詔問致災之由,保章正齊履謙言:「地為陰而主靜,妻道也,臣道也,子道也;三者失其道,則地為之不寧。 弭之之道,大臣當反躬責己,去專制之威以答天變,不可徒為祈禳也。 」時帝寢疾,宰臣及中宮專政,故履謙言及之。 集賢大學士陳天祥,亦上書極陳陰陽不和、天地不位為時政之弊,言尤切直,執政者惡之,抑不以聞。 初,晉寧郇保山移,所過居民廬舍,皆摧壓傾圮。 將近李忠家,忽分而復合,忠家獨完。 忠幼孤,事母至孝,人以為孝感所致雲。 江南行台中丞張珪上疏,極言天人之際,災異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廣言路,進君子,退小人,信賞必罰,減冗官,節浮費,以法祖宗成憲,累數百言。 劾大官之不法者,並及近侍之熒惑者。 不報,珪謝病歸。 庚子,中書省言:「帕哈哩鼎輸運和林軍糧,其負欠計二十五萬餘石,近監察御史亦言其侵匿官錢十三萬餘錠,請遣官征之,不足則籍沒其財產。 」從之。 九月,戊午,帝至自上都。 丙寅,以太原、平陽地震,禁諸王所部擾民,仍減太原歲飼馬之半。 遣刑部尚書塔齊爾、翰林直學士王約使高麗。 時高麗國王王昛既複位,又罷征東行省監製,昛乃復厚斂淫刑。 國人群訴于朝,因得其相國吳祈專權、離間王父子狀。 詔遣約諭之曰:「天地間至親者父子,至重者君臣;彼小人知有利,寧肯為汝家國地耶?」昛泣謝罪,且請子謜還國,奸人黨與悉從約治。 遂征祈赴闕,鞫之,流安西。 丙子,罷僧官有妻者。 壬午,復以茂巴爾斯為平章政事。 第17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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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第17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