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之法,除臓吏因民告發者乃行之。 其他不材之人,大者壞州,小者壞縣,皆明知而不問。 臣謂凡臓吏多是強黠之人,所取在於豪富,或不及貧弱。 不材之人不能馭下,雖其一身不能乞取,而恣其群下共行誅剝,更無貧富,皆被其殃,為害至深,縱而不問。 故臣尤欲盡取老病繆懦者,與臓吏一例黜之。 三曰內外一體,若外官不澄,則朝廷無由致治。 今朝廷雖有號令之善者降出外方,若落四色冗官之手,則或施設乖方,不如朝廷本意,反為民害;或稽滯廢失全不施行,而又無糾舉,棄作空文。 若外邊去卻冗官,盡得良吏,則朝廷所下之令雖有乖錯,彼亦自能回改,或執奏更易,終不至為大害。 是民之得失,不獨上賴朝廷,全系官吏善惡。 以此而言,冗官豈可不去? 四曰去冗官,則吏員清簡,差遣通流。 今天下官有定員,而入仕之人無定數,既不黜陟,冒濫者多,差遣不行,賢愚同滯。 每有一闕,眾人爭之,爭得者無廉恥之風,不得者騰怨嗟之口。 濫官之弊,近古無之。 今若擇四色冗官去之,則待闕之人可無怨滯。 五曰去冗官,則中材之人可使勸懼。 今天下官吏豈必儘是不材?蓋為朝廷本無黜陟,善惡不分。 今若見國家責實求治,逐一人人精別,則中材之人皆自勉強,不敢因循。 雖有貪殘,亦須斂手。 六曰去冗官,則不過期月,民受其賜。 方今朝廷雖有愛念疲民之意,然上下睏乏,必未有餘力廣惠及民,若但去冗官,則民受速賜。 蓋臣常見外處州縣,每一繆官替去,一能者代之,不過數日,民已歌謡。 今若盡去冗濫之吏,而以能吏代之,不過期月,民即受賜,此臣所謂及民速、於事切者也。 【論禁止無名子傷毀近臣狀〈慶歷三年〉】 右臣竊見前年宋庠等出外之時,京師先有無名子詩一首傳于中外,尋而庠罷政事。 近又風聞外有小人欲中傷三司使王堯臣者,復作無名子詩一篇,略聞其一兩句。 臣自聞此詩,日夕疑駭,深思事理,不可不言。 伏以陛下視聽聰明,外邊事無大小無不知者,竊恐此詩流傳漸廣,須達聖聰。 臣忝為陛下耳目之官,不欲小人浮謗之言上惑天聽,合先論列,以杜奸讒。 況自兵興累年,繼以災旱,民財困竭,國帑空虛,天下安危系于財用虛實,三司之職,其任非輕。 近自姚仲孫罷去之後,朝廷以積年蠹弊、貧虛窘乏之三司付與堯臣,仰其辦事,乃是陛下委信責成之日,堯臣多方展效之時。 臣備見從前任人,率多顧惜祿位,寧可敗事于國,不肯當怨于身。 如堯臣者,領職以來,未及一月,自副使以下不才者悉請換易,足見其不避嫌怨,不徇人情,竭力救時,以身當事。 今若下容讒間,上不主張,則不惟才智之臣無由展效,亦恐忠義之士自茲解體。 臣思作詩者雖不知其姓名,竊慮在朝之臣有名位與堯臣相類者,嫉其任用,故欲中傷,只知爭進于一時,不思沮國之大計。 伏自陛下罷去呂夷簡、夏竦之後,進用韓琦、范仲淹以來,天下欣然,皆賀聖德。 君子既蒙進用,小人自恐道消,故共喧然,務騰讒口,欲惑君聽,欲沮好人。 不早絶之,恐終敗事。 況今三司蠹弊已深,四方匱乏已極,堯臣必須大有更張,方能集事。 未容展效,已被謗言。 臣近日已聞浮議紛然,雲堯臣更易官吏,專權侵政。 今又造此詩語,搖惑群情,若不止之,則今後陛下無以使人,忠臣無由事主。 讒言罔極,自古所患,若一啟其漸,則扇惑群小,動搖大臣,貽患朝廷,何所不至!伏望特降詔書,戒勵臣下:敢有造作言語、誣構陰私者,一切禁之;及有轉相傳誦,則必推究其所來,重行朝典。 所貴禁止讒巧,保全善人。 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卷一○七·奏議卷十一 ◎河北轉運進狀四首 【論台官上言按察使狀〈慶歷四年八月,新除河北轉運按察使,未行。 〉】 右臣伏睹近降朝旨,約束諸路按察使,備載台官所上之言,意謂按察使等所奏之人多不實,或因迎送文移之間有所闕失,挾其私怒,枉奏平人,朝廷都不深思,輕信其說。 臣自聞降此約束,日夕憂嗟。 竊思國家方此多事難了之時,正是責人展效之際,獎之猶恐不竭力,疑之誰肯盡其心?昨大選諸路按察之際,兩府聚廳數日,盡破常例,不次用人。 中外翕然,皆謂一時之極選。 凡被選之人,皆亦各負才業,久無人知,常患無所施為。 一旦忽蒙擢用,各思宣力,爭奮所長,不惟欲報朝廷,豈不更希進用?豈可頓為欺罔,便徇私情?料其心必未至此。 苟或如台官所說,則是兩府聚廳數日,選得不公之人。 其或不至如斯,何必更加約束。 竊以任人之術,自古所難,常能力主張,猶或有沮者,何況更生疑異,使其各自心闌,如此用人,安能集事?況按察之任,人所難能,或大臣薦引之人,或權勢僥倖之子,彼按察使者下當怨怒,上忤權勢,而不敢避者,只賴朝廷主張而已。 今按察者所奏則未能施行,沮毀者一言則便加輕信,皆由朝廷未知官吏為州縣大患,而按察可以利民,委任之意不堅,故譭謗之言易入也。 所可惜者,自差諸路按察,今雖未有大效,而老病昏昧之人望風知懼,近日致仕者漸多,州縣方欲澄清,而朝廷自沮其事。 臣欲乞聖慈令兩府召台官上言者至中書,問其何路按察之人因挾私怒。 苟有跡狀,乞下所司辨明。 若實無人,乃是妄說,其近降札子乞賜抽還,不使四方見朝廷自沮按察之權,而為貪臓老繆之吏所快。 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論劉三嘏事狀〈慶歷四年〉】 第31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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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3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