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謂:「三統,世經稱殷術,以元帝初元二年為紀首,是年歲在甲戌。 推而上之,一千五百二十歲而歲值甲寅為元首,又上四千五百六十年而歲復甲寅為上元。 以此積年,用四分上推,太初元年得至朔同日,而中餘四分日之三,朔餘九百四十分之七百五,故太初術虧四分日之三,去小餘七百五分也。 《漢書》載三統而不著太初,其實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是日法、月法與三統同。 賈逵稱太初術鬥二十六度三百八十五分,是統法周天又與三統同。 蓋四分無異於太初,而太初亦得謂之三統。 鄭注召誥,周公居攝五年二月三月,當為一月二月,不雲正月者,蓋待治定製禮,乃正言正月故也。 江徵君聲、王光祿鳴盛以為據洛誥十二月戊辰逆推之,其說未核。 今案鄭君精於步算,此破二月三月為一月二月,以緯候入蔀數,推知上推下驗,一一符合,不僅檢勘一二年間事也。 」 因據詩大明疏,鄭注尚書文王受命,武王伐紂時日皆用殷歷甲寅元,遂從文王得赤雀受命年起,以乾鑿度所載之積年推算,是年入戊午蔀,二十九年歲在戊午,與劉歆所說殷歷周公六年始入戊午蔀不同。 歆謂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崩後四年武王克殷,後七年而崩,明年周公攝政元年,較鄭少一年。 又載召誥、洛誥俱攝政七年事,其年二月乙亥朔,三月甲辰朔,十二月戊辰朔,並與鄭不合。 乃以推算各年及一月二月,排比幹支,分次上下,著召誥日名考,此融會古歷以發明經術者也。 當是時,大昕為當代通儒第一,生平未嘗親許人,獨於鋭則以為勝己。 大昕嘗以太乙統宗寶鑒求積年術日法一萬五百歲,實三百八十三萬五千四十八分二十五秒為疑。 鋭據宋同州王湜易學,謂每年於三百六十五日二千四百四十分之外,有終於五分者,有終於六分者,有終於五六分之間者。 終於五分者,五代王樸欽天歷是也,以七千二百為日法。 終於六分者,近年萬分歷是也,以一萬分為日法。 終於五六分之間者,景祐曆法載於太乙遁甲中是也,以一萬五百分為日法,此暗用授時法也。 試以日法為一率,歲實為二率,授時日法一萬為三率,推四率,得三百六十五萬二千四百二十五分,即授時之歲實也。 探本窮源,一言破的。 近世歷算之學,首推吳江王氏錫闡、宣城梅氏文鼎,嗣則休寧戴氏震亦號名家。 王氏謂土盤歷元在唐武德年間,非開皇己未;梅氏謂回回曆實用洪武甲子為元,而託之於開皇己未。 其算宮分,雖以開皇己未為元,其查立成之根,則在己未元後二十四年,二說並同。 戴氏謂回回曆百二十八年閏三十一日,是每歲三百六十五日之外,又餘百二十八分日之三十一也。 以萬萬乘三十一,滿百二十八而一,得二千四百二十一萬八千七百五十,地穀所定歲實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三刻三分四十五秒,通分內子以萬萬乘之,滿日法而一,亦得二千四百二十一萬八千七百五十,與梅氏疑問所雲合。 是三家所論,未嘗不確知灼見,然均未得其詳。 鋭據明史歷志、回回本術,參以近年瞻禮單,精加考核,謂回回曆有太陽年,彼中謂為宮分;有太陰年,彼中謂為月分。 宮分有宮分之元,則開皇己未是也;月分有月分之元,則唐武德壬午是也。 自開皇己未至洪武甲子,積宮分年七百八十六,自武德壬午至洪武甲子,積月分年亦七百八十六,其惑人者即此兩積年相等耳,因著回回曆元考。 有求宮分白羊一日入月分截元後積年月日法,以為不明乎此,雖有立成,不能入算也。 稿佚未刊。 梅氏未見古九章,其所著方程論,率皆以臆創補,然又囿於西學,致悖直除之旨。 鋭尋究古義,探索本根,變通簡捷,以舊術列於前,別立新術附於後,著方程新術草,以期古法共明於世。 古無天元一術,其始見於元李冶測圓海鏡、益古演段二書,元郭守敬用之,以造授時歷草,而明學士顧應祥不解其旨,妄刪細草,遂致是法失傳。 自梅文穆悟其即西法之借根方,於是李書乃得鄭重於世。 其有原術不通,別設新術數則,更於梅說外辨得天元之相消,有減無加,與借根方之兩邊加減法少有不同。 且不滿顧氏所著之句股、弧矢兩算術,謂:「弧矢肇於九章方田,北宋沈括以兩矢冪求弧背,元李冶用三乘方取矢度,引伸觸類,厥法綦詳。 顧氏如積未明,開方徒衍,不亦傎乎?」爰取弧矢十三術,入以天元,著弧矢算術細草。 並仿演段例,括句股和較六十餘術,著句股算術細草,以導習天元者之先路。 又從同裡顧千里處得秦九韶數學九章,見其亦有天元一之名,而其術則置奇於右上,定於右下,立天元一於左上。 先以右上除右下,所得商數與左上相生,入於左下。 依次上下相生,至右上末後奇一而止,乃驗左上所得以為乘率。 與李書立天元一於太極上,如積求之,得寄左數與同數相消之法不同。 因知秦書乃大衍求一中之又一天元,秦與李雖同時,而宋元則南北隔絶,兩家之術,無緣流通,蓋各有所授也。 鋭嘗謂:「四時成歲,首載虞書,五紀明歷,見於洪範。 歷學誠致治之要,為政之本。 乃通典、通考置而不錄,邢雲路雖撰古今律歷考,然徒援經史,以侈卷帙之多。 梅氏祗有欲撰曆法通考之議,卒未成書。 因更網羅諸史,由黃帝、顓頊、夏、殷、周、魯六歷,下逮元、明數十餘家,一一闡明義藴,存者表而章之,缺者考而訂之,著為司天通志,俾讀史者啟其扃,治歷者益其智。 」惜僅成四分、三統、乾象、奉天、占天五術注而已。 餘與開方說皆屬稿未全。 開方說三卷,鋭讀秦氏書,見其於超步、退商、正負、加減、借一為隅諸法,頗得古九章少廣之遺,較梅氏少廣拾遺之無方廉者,不可以道里計。 蓋梅氏本於同文算指、西鏡錄二書,究出自西法,初不知立方以上無不帶從之方。 鋭因秦法推廣詳明,以著其說。 甫及上、中二卷而卒,年四十有五。 其下卷則弟子黎應南續成之。 應南,字見山,號鬥一,廣東順德人。 嘉慶戊寅順天經魁,以書館議敘,選浙江麗水縣知縣,調平陽縣知縣。 海疆俸滿,加六品銜,卒於官。 駱騰鳳,字鳴岡,山陽人。 嘉慶六年舉人,道光六年,大挑一等,用知縣。 以母老不原仕,改授舒城縣訓導。 未一年,告養歸,教授裡中,學徒甚眾。 二十二年八月,卒於家,年七十有二。 性敏鋭,好讀書,尤精疇人術。 在都中從鍾祥李潢學,研精覃思,寒暑靡間。 著開方釋例四卷,自序略謂:「天元一術,見宋秦九韶大衍數中,不言創於何人。 元李冶測圓海鏡、益古演段二書,亦用此例。 冶稱其術出於洞淵九容,今不可詳所自矣。 是書自平方以至多乘,悉用一術,即芻童、羨餘諸形,亦可握觚而得,洵算術之秘鑰也。 西法借根方實原於此,乃以多少代正負,徒欲掩其襲取之跡。 不知正負以別異同,多少以分盈朒,毫釐千里,必有能辨之者。 」 又著遊藝錄二卷,自識雲:「餘於正、負開方之例,既為釋例以明其法矣。 至於衰分方程、句股等法,以及九章所未載,與夫古今算術之未能該洽者,輒為溯其源,正其誤。 不敢掠前哲之美以為名,亦不為黯黮之詞以欺世也。 隨所見而識之,匯為一編。 」遺稿凡十餘萬言,即今傳本也。 南匯張文虎嘗與青浦熊戶部其光書論之曰:「承示駱司訓算書二種,讀竟奉繳。 李四香開方說,詳於超步、商除、翻積、益積諸例,而不言立法之根,令初學者茫不解其所謂。 駱氏於諸乘方、方廉、和較、加減之理,皆質言之,而推求各元進退、定商諸術,尤足補李書所未備,誠學開方者之金鎖匙。 汪孝嬰創設兩句股同積同句股和一問,以兩句弦較中率轉求兩句弦較,立術迂迴。 駱氏以正、負開方徑求得兩句,頗為簡易。 衡齋亦當首肯也。 」其為人所推服如此。 第4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清史稿 下》
第4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