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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 80 / 254
中國哲學類 / 荀子 / 本書目錄
  

荀子註譯

第80頁 / 共2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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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0頁

朗讀:

(1)挈(qi • 8妾):提起,帶領,引申為領導。呼:呼喚,引申為提倡。(2)■(lu • ^落):通「落」,

石頭的樣子,表示堅固穩定。(3)前「之」字相當於「其」。(4)之人:衍文(久保愛說),它原來可


  

能是「者」的注文,後來誤入了正文。舉:都。(5)布陳:設置,頒佈。戰國時的刑法,一般是“設之

于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見《韓非子·難三》),所以說「布陳」。(6)主:衍文。極:通「亟」,急,

急切。首:向。鄉:通「向」。首鄉:嚮往,追求。(7)綦:通「基」,基礎,指政治的基礎、立身于

天下的根本。荀子在這裡把「義」看作為政治的基礎。(8)箸:通「著」,顯露。(9)以:使。參見《古

書虛字集釋》。(10)案:語助詞。貴賤殺生:參見918。(11)襲:重疊,與《楚辭·九章·懷沙》“重

仁襲義兮”之「襲」同義。襲然:重疊的樣子。表示連續不斷地把義加在思想、法制、政務等各個方

面。(12)部:通「剖」,分開,引申為分散、散播。一說「部」通「勃」(于鬯說),可供參考。發:

散髮,發揚。(13)湯:見412注(12)。亳(b • ¥帛):商湯的國都,在今河南省商丘縣北。(14)武王:

412注(12)。鄗(h • 4o • 浩):一作「鎬」,周武王的國都,在今陝西長安縣灃河以東。(15)濟:成,

完全做到。

【譯文】

領導全國人民來提倡禮義而絶不用什麼東西來損害禮義,如做一件不義的事、殺一個無罪的人就能取得天下,講究仁德的人也不幹,他堅定地用禮義來控制自己的思想和國家,那堅決的程度就像這樣!所以,和他一起搞政治的人,便都是奉行道義的人;他拿來在國內頒佈的刑法,就都是合乎道義的法律;他急切地率領群臣去追求的,就都是合乎道義的志向。像這樣,那麼臣民景仰君主就都是因為道義了,這就是政治基礎穩固。政治的基礎穩固了,國家就安定;國家安定了,天下就能平定。孔子沒有立錐之地,但他真誠地把道義貫徹到思想中,落實在立身行事上,表白在言語中,到成功的時候,他就顯揚于天下,名聲流傳到後代。現在如果也讓天下那些顯赫的諸侯真誠地把道義貫徹到自己的思想中,落實到法律制度上,體現在政務中,又用提拔、廢黜、處死、赦免等手段來反覆強調它,使它連續不斷地始終如一。像這樣,那麼他的名聲傳揚于天地之間,難道不像日月雷霆那樣了麼?所以說:使國家統一于道義,一天就能名聲顯赫,商湯、周武王就是這樣。商湯憑藉毫邑,周武王憑藉鄗京,都不過是百里見方的領土,而天下被他們統一了,諸侯做了他們的臣屬,凡交通能到達的地方,沒有不服從的,這沒有其他的緣故,而是因為他們完全遵行了道義。這就是我所說的把道義確立了就能稱王天下。

185講:

114德雖未至也,義雖未濟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1),刑賞已諾信乎天下矣(2),臣下曉然皆知其可要也(3)。政令已陳,雖睹利敗,不欺其民;約結已定,雖睹利敗,不欺其與。如是,則兵勁城固,敵國畏之;國一綦明(4),與國信之。雖在僻陋之國,威動天下,五伯是也(5)。非本政教也,非致隆高也,非綦文理也(6),非服人之心也;鄉方略,審勞佚,謹畜積,修戰備,■然上下相信(7),而天下莫之敢當。故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句踐(8),是皆僻陋之國也,威動天下,強殆中國,無它故焉,略信也。是所謂信立而霸也。

【註釋】

(1)理:事理,各種事情的具體規律。略:大致。奏(c • ^u • 湊):通「湊」,會聚,引申為綜合、


  

全部掌握。(2)已:見1019注(1)。(3)其:指代君主,要(y • 1 o • 妖):約,結,指建立合作關係。 (4)綦:通「基」,見113注(7)。這裡指國家的政治基礎——道義。(5)伯:長,指諸侯的盟主,後

世常用「霸」字。五伯:指春秋時期的五霸,古人所指不盡一致,戰國時代的人往往是指齊桓公、晉

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參見拙著《韓非子全譯》109注(3)),荀子也如此,詳下。

(6)此下參見73注(2)、(3)。(7)■(z • #u • 鄒):上下牙齒相咬,形容密切配合。(8)齊桓:見71

(4)。晉文:晉文公,獻公子,姬姓,名重耳,因獻公立幼子為嗣,曾出奔在外十九年,後由秦國送回

即位,公元前636~前628年在位。楚莊:楚莊王,姬姓,熊氏,名旅(一作呂、侶),公元前613

年~前591年在位。闔閭(h • 6l • ǘ合驢):或作「闔廬」,姬姓,名光,春秋末吳國君主,公元前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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