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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 159 / 254
中國哲學類 / 荀子 / 本書目錄
  

荀子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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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9頁

朗讀:

禮,是嚴謹地處理生與死的。生,是人生的開始;死,是人生的終結。這終結和開始都處理得好,那麼為人之道也就完備了。所以君子嚴肅地對待人生的開始而慎重地對待人生的終結。對待這終結與開始就像對待同一件事一樣,這是君子的原則,是禮義的具體規定。看重人活着的時候而看輕人的死亡,這是敬重活人的有知覺而怠慢死人的沒有知覺,這是邪惡之人的原則,是一種背叛別人的心腸。君子拿背叛別人的心腸去對待奴僕、兒童,尚且感到羞恥,更何況是用這種心腸來事奉自己所尊重的君主和親愛的父母呢!再說死亡有一條規律,就是每人只死一次而不可能再重複一次,所以臣子要表達對君主的敬重,子女要表達對父母的敬重,在這個時候也就到頭了。所以侍奉生者不忠誠篤厚、不恭敬有禮,就稱之為粗野;葬送死者不忠誠篤厚、不恭敬有禮,就稱之為薄待。君子鄙視粗野而把薄待看作為羞恥。所以天子的棺材有七層,諸侯五層,大夫三層,士兩層;其次,他們又都有衣服被子方面或多或少、或厚或薄的數目規定,都有棺材遮蔽物及其花紋圖案的等級差別;用這些來恭敬地裝飾死者,使他們在生前與死後、結束一生時與開始一生時都像一個樣子,使這始終如一的完全滿足成為人們的願望,這是古代聖王的原則,也是忠臣孝子的最高準則。天子的喪事牽動整個天下,聚集諸侯來送葬。諸侯的喪事牽動有友好交往的國家,聚集大夫來送葬。大夫的喪事牽動一國,聚集上士來送葬。上士的喪事牽動一鄉,聚集朋友來送葬。百姓的喪事,集合同族親屬來送葬,牽動州裡。受過刑罰的罪犯的喪事,不准聚集同族親屬來送葬,只能會合妻子兒女來送葬,棺材三寸厚,衣服被子三套,不准文飾棺材,不准白日送葬,只能在黃昏埋葬,而且妻子兒女只能穿著平常的服裝去埋掉他,回來後,沒有哭泣的禮節,沒有披麻戴孝的喪服,沒有因為親戚的親疏關係而形成的服喪日期的等級差別,各人都回到自己平 常的情況,各人都恢復到自己當初的樣子,已經把他埋葬之後,就像沒有死過人一樣而什麼也不做,這叫做最大的恥辱。

300講:


  

1911禮者,謹于吉凶不相厭者也(1)。紸纊聽息之時(2),則夫忠臣孝子亦知其閔已(3),然而殯斂之具未有求也(4);垂涕恐懼,然而幸生之心未已,持生之事未輟也;卒矣,然後作具之。故雖備家,必逾日然後能殯,三日而成服。然後告遠者出矣,備物者作矣。故殯,久不過七十日,速不損五十日。是何也?曰:遠者可以至矣,百求可以得矣,百事可以成矣。其忠至矣,其節大矣,其文備矣,然後月朝卜日,月夕卜宅(5),然後葬也。當是時也,其義止,誰得行之?其義行,誰得止之?故三月之葬,其■以生設飾死者也(6),殆非直留死者以安生也,是致隆思慕之義也。

【註釋】

(1)厭(y • 1 壓):同「壓」,掩,侵襲(楊倞說)。(2)紸(zh • )注):安放。纊(ku • 4ng • 況):

新綿絮。其質輕,遇氣即動。紸纊:同「屬纊」,指把綿絮放在臨終者的口鼻前。這是為了觀察其是

否斷氣。(3)閔:憂患,這裡指垂危。(4)殯:停放靈柩,也就是入棺後到埋葬前的儀式。斂:見196

注(17)。(5)「月朝卜日,月夕卜宅」是倒句,實指前月之夕卜宅,後月之朝卜日(于鬯說)。(6)■:


  

古「貌」字,外貌,外表。飾死者:等於說「飾終」,即給死者以尊榮之禮。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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