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奉行王道的君主就不是這樣。 他的仁愛高於天下各國,道義高於天下各國,威勢高於天下各國。 仁愛高於天下各國,所以天下沒有誰不親近他。 道義高於天下各國,所以天下沒有誰不尊重他。 威勢高於天下各國,所以天下沒有誰敢與他為敵。 拿不可抵擋的威勢去輔助使人心悅誠服的仁義之道,所以不戰而勝,不攻而得,不費一兵一甲天下就歸服了,這是懂得稱王之道的君主。 第141講: 9.12知此三具者(1),欲王而王,欲霸而霸,欲強而強矣。 【註釋】 (1)三:《集解》作「二」,據宋浙本改。 三具:指上文所述或強、或霸、或王的條件。 見9.8, 9.9,9.11。 【譯文】 懂得了上述或王、或霸、或強的條件的君主,想要稱王就能稱王,想要稱霸就能稱霸,想要致強就能致強。 第142講: 9.13王者之人(1):飾動以禮義(2),聽斷以類(3),明振毫末,舉措應變而不窮(4)。 夫是之謂有原。 是王者之人也。 【註釋】 (1)人:指輔佐大巨(楊倞說)。 (2)飾:通「飭」,整治,端正。 (3)類:見8.17注(4)。 (4) 舉措:見8.18注(20)。 【譯文】 奉行王道而成就王業的君主所擁有的輔佐大臣:能用禮義來端正自己的行動,按照法度來處理決斷政事,明察得能揭發出毫毛末端般的細微小事,能隨各種變化而採取相應的措施,不會窮於應付。 這叫做掌握了根本。 這就是奉行王道的君主所擁有的輔佐大臣。 第143講: 9.14王者之制:道不過三代,法不貳後王。 道過三代謂之蕩,法貳後王謂之不雅。 衣服有制,宮室有度,人徒有數,喪祭械用皆有等宜(1)。 聲,則凡非雅聲者舉廢;色,則凡非舊文者舉息(2);械用,則凡非舊器者舉毀(3)。 夫是之謂復古。 是王者之制也。 【註釋】 (1)宜:通「儀」,法度,標準。 (2)舊:指夏、商、周三代的舊制。 舊文:原色組成的文彩, 指青、黃、赤、白、黑五種顏色(古人將這五種顏色視為正色,將諸如紫色、粉紅色、綠色等等雜色 視為間色)交錯畫成的花紋,如「黼黻文章」之類(參見5.13注(2))。 (3)非舊器:指珍奇玩物之類。 【譯文】 奉行王道的君主所實行的制度:奉行的政治原則不超出夏、商、周三代,實行的法度不背離當代的帝王。 政治原則古得超過了三代便叫做荒誕,法度背離了當代的帝王便叫做不正。 不同等級的人衣服各有規格,住房各有標準,隨從人員各有一定的數目,喪葬祭祀用的器具各有相稱的規定。 音樂,凡是不合乎正聲雅樂的全部廢除;色彩,凡是不合乎原色文彩的全部禁止;器具,凡是不同於原來器具的全部毀掉。 這叫做復古。 這就是奉行王道的君主所實行的制度。 第144講: 9.15王者之論(1):無德不貴,無能不官,無功不賞,無罪不罰。 朝無幸位,民無幸生。 尚賢使能,而等位不遺;折願禁悍(2),而刑罰不過。 百姓曉然皆知夫為善於家而取賞于朝也,為不善於幽而蒙刑于顯也。 夫是之謂定論。 是王者之論也。 【註釋】 (1)論:審察(參見3.10注(1),5.3注(1))及處理。 (2)折:《集解》作「析」,據《韓詩外 傳》卷三第四章改。 願:通「傆」,狡詐。 【譯文】 奉行王道的君主對臣民的審察處理:沒有德行的不讓他顯貴,沒有才能的不讓他當官,沒有功勞的不給獎賞,沒有罪過的不加處罰。 朝廷上沒有無德無功而僥倖獲得官位的,百姓中沒有游手好閒而僥倖獲得生存的。 崇尚賢德,任用才能,授予的等級地位各與德才相當而沒有疏失;制裁狡詐,禁止凶暴,施加的刑罰各與罪行相當而不過分。 老百姓都明明白白地知道:即使在家裡行善修德,也能在朝廷上取得獎賞;即使在暗地裡為非作歹,也會在光天化日之下受到懲處。 這叫做確定不變的審處。 這就是奉行王道的君主對臣民的審察處理。 第145講: 9.16王者之(1):等賦(2),政事(3),財萬物(4),所以養萬民也。 田野,什一;關市,幾而不征(5);山林澤梁,以時禁發而不稅。 相地而衰政(6),理道之遠近而致貢(7)。 通流財物粟米,無有滯留;使相歸移也(8),四海之內若一家。 故近者不隱其能,遠者不疾其勞,無幽閒隱僻之國(9),莫不趨使而安樂之。 夫是之謂人師。 是王者之法也。 【註釋】 (1)「之」下當有「法」字(王念孫說)。 (2)等:使……有等級。 (3)政:通「正」,治。 (4) 財:見6.9注(1)。 (5)幾:通「譏」,檢查,查看。 (6)衰(cu • 9崔):等差。 政:通「征」。 (7)理: 第5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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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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