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不忘張,復往依之,因與王會。 一日,聚飲于煙墩(16),才大醉狂呼,王止之不聽。 適巡方御史過(17),聞呼搜之,獲張。 張懼,以實告。 御史怒,笞而牒于神(18)。 夜夢金甲人告曰:「查王蘭無辜而死,今為鬼仙。 醫亦仁術,不可律以妖魅(19)。 今奉帝命(20),授為清道使(21)。 賀才邪蕩,已罰竄鐵圍山(22)。 張某無罪,當宥之。 」御史醒而異之,乃釋張。 張治裝旋裡。 囊中存數百金(23),敬以半送王家,王氏子孫,以此致富焉。 【註釋】 (1) 利津:縣名,即今山東省利津縣。 (2) 復勘:複審。 勘,審問犯人。 (3) 金丹:見《耳中人》注。 (4) 渠然:高大深廣的樣子。 《詩。 秦風。 權輿》:「於我乎,夏屋渠渠。 」 渠渠,孔穎達疏謂高大貌,朱熹集傳謂深廣貌。 渠然,義同渠渠。 (5) 悄無一人,底本原作「俏無一人」,據二十四卷抄本改。 (6) 話溫涼,敘別離,致問候;猶言「道寒暄」。 《文選》陸機《門有車馬客行》:「撫膺攜客位,掩淚敘溫涼。 」李善注引鄭玄曰:「春秋,言溫涼也。 」 呂向註:「敘別離之歲月。 」 (7) 夙(s ù速)貧,素貧,一向窮苦。 (8) 趣(c ù促)裝,匆忙整理行裝。 《漢書。 曹參傳》:「參為齊相。 及蕭何卒,參乃趣治行裝曰:」吾且人相。 ‘三日,果召參代何為相。 “(9) 眩然瞀(m ào 冒)瞑:神志昏迷,閉目不醒。 (10)魂亡:俗言掉魂。 亡,失落。 (11)挾彈(d àn 旦)彈(t án 談)雀,拿彈弓打鳥。 彈(d àn ),彈弓。 彈(t án ),彈射。 (12)累騎:共騎一馬。 《晉書。 阮咸傳》:「遽借客馬追婢,既及,累騎而還。 」 (13)狂悖(b èi 背):狂妄背理。 謂其行為放蕩,做事乖張。 悖,違背常理。 (14)狹邪游:狎妓行為。 狹邪,通作狹斜,指小街曲巷,妓女所居。 古樂府有《相逢狹路間行》(又名《長安有狹斜行》),寫長安貴家宴樂狎妓生活,後因稱狎妓為狹邪游。 (15)創劇(j í亟):指刑傷惡化。 (16)煙墩:明清防衛報警設施。 洪武二十六年,命于「腹裏邊境險要處所安設煙墩,晝則舉煙,夜則舉火,接遞通報。 」見《山東通志。 兵防志八。 兵制一》。 明清時代,煙墩常與烽火台並稱為台墩。 此指煙墩廢址。 (17)巡方御史:即巡按御史。 自明初始,派御史至各地巡察,稱巡按御史。 簡稱巡按。 三年一換,職權同漢刺史。 清初因之。 (18)牒于神:具文通報神界,或具訴狀于神界。 牒,泛指官府間往來文書,或指訴狀。 其時王蘭、賀才已死,所以御史乃以此舉告神,請求審治其罪。 (19)律以妖魅,當作妖魅,繩之以法。 律,謂依刑律治罪。 (20)帝,天帝。 (21)清道使;封建時代,皇帝、大臣出入,扈衛人員預為清淨道路,闢除行人,稱為清道。 此處清道使,是傳說中為尊神前驅清路的下級神官。 (22)竄:處以流刑;流放。 鐵圍山:又稱鐵輪圍山,代指極荒遠的地界,猶言化外之地。 佛經記載,贍部等四大洲外有鐵輪圍山,周匝如輪,圍繞別一世界。 其地距以須彌山為中心的佛國極其遼遠。 見《具舍論》十一。 (23)數百金:底本百下衍「裡」字,據鑄雪齋抄本及二十四卷抄本刪正。 鷹虎神 郡城東嶽廟(1) ,在南郭(2)。 大門左右,神高丈餘,俗名「鷹虎神」,猙獰可畏。 廟中道士任姓,每鷄鳴,輒起焚誦(3)。 有偷兒預匿廊間,伺道士起,潛入寢室,搜括財物。 奈室無長物(4) ,惟于薦底得錢三百(5) ,納腰中,拔關而出,將登千佛山(6)。 南竄許時,方至山下。 見一巨丈夫,自山上來,左臂蒼鷹(7) ,適與相遇。 近視之,面銅青色,依稀似廟門中所習見者。 大恐,蹲伏而戰。 神詫曰:「盜錢安往?」偷兒益懼,叩不已。 神揪令還,入廟,使傾所盜錢,跪守之。 道士課畢(8) ,回顧駭愕。 盜歷歷自述。 道士收其錢而遣之。 【註釋】 (1) 郡城,府治所在地。 作者故鄉淄川清代隷濟南府,府治在歷城(今濟南市)。 東嶽廟,道教奉祀泰山神「東嶽天齊仁聖大帝」(省稱東嶽天齊大帝或東嶽大帝)的神廟。 傳說東嶽大帝掌管人間生死。 舊時各地多有其廟,又名天齊廟,每年舊曆三月二十人日為祭祀日。 (2) 在南郭:據《歷城縣誌》,東嶽廟在「府城南門外」。 (3) 焚誦;焚香誦經。 (4) 長(zhàng漲)物:原指多餘物品,此指可偷的值錢東西。 長,餘。 (5) 薦底;草蓆下面。 薦,稿薦,草蓆。 (6) 千佛山:又名歷山,在濟南城南五里。 隋開皇間因山石鎸成眾多佛像,因名千佛山。 (7) 左臂蒼鷹,左臂上架着蒼鷹。 臂,以臂承物。 (8) 課:功課,指寺廟早晚燒香唸經的例行宗教活動,即上文所說的「焚誦」。 王成 王成,平原故家子(1) ,性最懶。 生涯日落,惟剩破屋數間,與妻臥牛衣中(2) ,交謫不堪(3)。 時盛夏燠熱(4) ,村外故有周氏園,牆字盡傾,惟存一亭;村人多寄宿其中,王亦在焉。 既曉,睡者盡去;紅日三竿,王始起,逡巡欲歸。 見草際金釵一股,拾視之,鎸有細字云:「儀賓府造(5)。 」王祖為衡府儀賓(6) ,家中故物,多此款式,因把釵躊躇(7)。 一嫗來尋釵。 王雖故貧,然性介(8),遽出授之。 嫗喜,極贊盛德,曰:「釵值幾何,先夫之遺澤也(9)。 」問:「夫君伊誰?」答云:「故儀賓王柬之也。 」王驚曰:「吾祖也。 何以相遇?」嫗亦驚日:「汝即王柬之之孫耶?我乃狐仙。 百年前,與君祖繾綣(10)。 君祖歿,老身遂隱。 過此遺釵,適入子手,非天數耶!」王亦曾聞祖有狐妻,信其言,便邀臨顧。 第3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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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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