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近準敕,為見闕台官,下學士院令臣與孫等同共保舉兩人聞奏者。 伏以學士之職,置自有唐,初以文辭供奉人主,其後漸見親信,至于朝廷機密及大除拜,每被詢訪,皆與參決。 當時居是職者,選擇既精,信任亦重。 下至五代,莫不皆然。 國朝遵用唐制,尤重其任。 自比年以來,選用之際,時容繆濫,職以人廢,官以人輕。 往時台官闕人,只命學士一員獨舉,今乃令三人共舉。 若以為俱可信,則一員足以公舉。 若以為俱不可信,則雖眾舉,亦豈為得人?若以為有可信有不可信者,則自宜舍不可信者,專委可信者。 其不可信者既不稱職,罷黜之可也。 以臣思之,朝廷所以遽改舊制,而學士不足取信,皆由用非其人,如臣是也。 今在院學士三員,孫、胡宿各曾獨舉台官,朝廷嘗所取信,惟臣未曾舉人。 伏念臣材識庸暗,不能知人。 使臣隨眾署名,則臣實為恥。 欲三人所見皆一,則理必不能。 慾望聖慈免臣共舉,卻依舊制,只命學士一員專舉。 況孫、胡宿,嘗曾舉官,可以不疑。 如以臣為不可獨任,乞候將來續有台官員闕,更不差臣專舉。 非敢避事,直以任非其材,不足取信,致煩朝廷改更舊制,以此不敢不言。 今取進止。 【薦布衣蘇洵狀〈嘉五年〉】 右臣猥以庸虛,叨塵侍從,無所裨補,常愧心顏。 竊慕古人薦賢推善之意,以謂為時得士,亦報國之一端。 往時自國家下詔書戒時文,諷勵學者以近古,蓋自天聖迄今二十餘年,通經學古、履忠守道之士,所得不可勝數。 而四海之廣,不能無山岩草野之遺,其自重者既伏而不出,故朝廷亦莫得而聞,此乃如臣等輩所宜求而上達也。 伏見眉州布衣蘇洵,履行淳固,性識明達,亦嘗一舉有司,不中,遂退而力學。 其論議精於物理而善識變權,文章不為空言而期于有用。 其所撰《權書》、《衡論》、《幾策》二十篇,辭辯閎偉,博于古而宜于今,實有用之言,非特能文之士也。 其人文行久為鄉閭所稱,而守道安貧,不營仕進,苟無薦引,則遂棄于聖時。 其所撰書二十篇,臣謹隨狀上進。 伏望聖慈下兩制看詳,如有可採,乞賜甄錄。 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論許懷德狀〈嘉五年〉】 右臣今月初四日當直,準內降許懷德讓恩命表一道撰批答。 臣勘會昨來許懷德享加恩,自合兩表陳讓,只曾投進一表,批答後,更不曾進第二表。 稽停至今,四十餘日,制書留在閣門,既不受命,又不陳讓。 直至今來移鎮,方于讓表內因帶引敘前來享加恩,乞並寢二命。 蓋懷德以享例加恩命為輕,所以更無表讓,卻于今來表內,因帶敘陳。 其前來恩制,久已稽留,不讓不受,顯是輕侮朝廷,違慢君命。 閣門無所申舉,台司、風憲亦無彈糾。 況懷德身是將臣,職典禁衛,敢此違廢國家典制,罪大不恭。 其批答,臣未敢撰辭,乞下所司勘劾懷德,正以典刑,庶肅朝綱,以戒不恪。 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再論許懷德狀〈嘉五年〉】 臣竊以謂治天下在明號令,正朝廷在修紀綱。 號令所行,紀綱所振,由人主有賞罰之柄也。 若號令出而不從,紀綱弛而不整,又不以賞罰臨之,而欲正朝廷治天下,臣不知其可也。 今者陛下親祀宗廟,不敢獨受其福,推恩群臣,遍及中外,此聖德之至深厚也。 而臣下輒敢有所輕重,以謂例恩泛及,視以為輕而慢之,原其情理,其可恕乎!方享始畢,恩典推行,命出之日,宰相押班,百官在列,宣揚制誥,佈告天下。 而將臣偃蹇,不肯受命,稽停製書四十餘日,有司無所申舉,恬然不以為怪。 是陛下號令不能行于朝廷,而紀綱弛壞於武士。 凡士之知治體者,皆為陛下惜也。 臣謂方今國家全盛,天下無虞,非有強臣悍將難制之患,而握兵之帥輒敢如此不畏朝廷者,蓋由從前不惜事體,因循寬弛,有以馴致也。 今若又不正其罪罰,而公為縱弛,則恐朝廷失刑,自此而始;武臣驕慢,亦自此而始;號令不行于下,紀綱遂壞於上,亦自此而始。 夫古人所謂見于未萌者,智之明也。 若事有萌而能杜其漸者,又其次也。 若見其漸而興之,浸成後患者,深可戒也。 臣前日為許懷德事曾有奏論,略陳大概。 蓋以方今賞罰之行,只據簿書法令以從事,而罕思治體。 況如懷德,在法非輕,於事體又重。 故臣復罄愚瞽,伏乞聖慈裁擇而行之。 【論茶法奏狀〈嘉五年〉】 第33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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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3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