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下 - 571見夏無始祖,待禹而五;殷人郊契,得湯而六;周有后稷,及文王至武王而七。言夏即大禹之身,言子謂啟、誦之世,言孫是迭遷之時。禹為受命,不毀親;湯為始君,不遷五主;文武為二祧,亦不去三昭三穆。三昭三穆謂通文武,若無文武,親不過四。觀遠祖漢侍中植所 ...
魏書 下 - 572魏自太祖至于武泰帝,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崩,悉依漢魏既葬公除。唯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后崩,將營山陵。九月,安定王休 ,齊郡王簡,咸陽王禧,河南王干,廣陵王羽,潁川王雍,始平王勰,北海王詳,侍中、太尉、錄尚書事、東陽王丕,侍中、司徒、淮陽 ...
魏書 下 - 573高祖謂明根曰:“朕丁罹酷罰,日月推移,山陵已過,公卿又依金冊,據案魏晉 ,請除衰服。重聞所奏,倍增號哽。前者事逼山陵,哀疚頓敝,未得論敘,今故相引,欲具通所懷。卿前所表,除釋衰麻,聞之實用悲恨。于時親侍梓宮,匍匐筵几,哀號痛慕,情未暫闋,而 ...
魏書 下 - 574高祖曰:「卿等猶以朕之未除于上,不忍專釋于下,奈何令朕獨忍于親舊!論雲,王者不遂三年之服者,屈己以寬群下也。先後之撫群下也,念之若子,視之猶傷。卿等哀慕之思,既不求寬;朕欲盡罔極之慕,何為不可?但逼遺冊,不遂乃心。將欲居廬服衰,寫朝夕之慕; ...
魏書 下 - 575高祖曰:「魯公帶絰從師,晉侯墨衰敗寇,往聖無譏,前典所許。如有不虞,雖越紼無嫌,而況衰麻乎?豈可于晏安之辰,豫念戎旅之事,以廢喪紀哉!」
李彪對曰:「昔太伯父死適越,不失至德之名。夫豈不懷,有由然也。伏願抑至慕之心,從遺告之重。臣聞知 ...
魏書 下 - 576又曰:童子無緦服。鄭注曰:『雖不服緦,猶免深衣。』是許其有裳,但不殊上下。又深衣之制,長幼俱服。童子為服之緦,猶免深衣,況居有服之斬,而反無裳乎?臣又聞先師舊說,童子常服類深衣,衰裳所施,理或取象。但典無成言,故未敢孤斷,又曰:聽事則不麻。 ...
魏書 下 - 577景邕等又議:「《喪服》正文,大夫以上,每事顯列,唯有庶人,含而不言。此通下之義 ,瞭然無惑。且官族者,謂世為其功;食舊德者,謂德侯者世位;興滅國,繼絶世,主謂諸侯卿大夫無罪誅絶者耳。且金貂七毦,楊氏四公,雖以位相承,豈得言世祿乎?晉太康中, ...
魏書 下 - 578庶民凡品,于祥前鼓琴,可無罪乎?律之所防,豈必為貴士,亦及凡庶。府之此義,彌不通矣。魯人朝祥而暮歌,孔子以為逾月則可矣。爾則大祥之後,喪事之終,鼓琴笙歌,經禮所許。龍虎欲宿衛皇宮,豈欲合刑五歲。就如鄭義,二十七月而禫,二十六月十五升、布深衣 ...
魏書 下 - 579’《傳》曰:『何以不在五服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此皆謂公侯枝子 ,藉父兄以為稱,其母本妾,猶擊之於君,不得以子貴為夫人者也。至如應、韓啟宇,厥母固自申內主之尊;凡、蔣別封,其親亦容盡君妣之重,若然,便所謂周公制禮而子侄共尊。漢世 ...
魏書 下 - 580又案,臣服君黨,不過五人,悉是三年,其餘不服。妻服夫黨 ,可直五人乎?期功以降,可得無服乎?臣妻事殊,邈然胡越,苟欲引之,恐非通例也。愚謂臣有合離,三諫待決;妻無去就,一醮終身。親義既有參差,喪服固宜不等。故見厭之婦,可得申其本服;君屈大功 ...